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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第五次大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詢問事項:繼續交通部門詢問;丙、討論事項:壹、議長交議:一、交通詢問時間是否再行延長案;二、本日分組詢問已可告結束以後議事日程如何編排案;貳、建設部門議案:一、省單行法規:審議臺灣省政府函送臺灣省各地農田水利會會議規則準則請查照惠予備查案;二、建設類議員提案:1.議員陳火土提:「請省政府迅撥專款改道宜蘭市宜蘭川以利排水而保人民生命財產案」(建字第二號);2.議員陳火土提:「請在蘇澳白米溪上流鑿一大水洞貫通蘇花公路九公里下面海灘出口以利排水而保人民生命財產案」(建字第三號);3.議員潘福隆提:「懇請省政府撥款補助興建屏東縣隘寮溪動到進水口檔水壩工程俾利隘寮墾區水利灌溉案」(建字第四號);4.議員周百鍊提:「為發展本省遊覽事業請在大屯山下(包括北投、陽明山、大直)計劃建設大風景區俾繁榮省都爭取外人觀光增加省政府收入案」(建字第五號);5.議員林金聲提:「為飭金價格准案市價交易以利營業藉增省政府稅收案」(建字第七號);6.議員何禮棟提:「請省政府轉請耕者有其田案四大公司移轉民營輔導委員會誠懇實踐輔導工作以為省政府信譽案」(建議第八號);7.議員何禮棟提:「請省政府改進民用水泥配售辦法案」(建議第九號);8.議員林全義提:「建議省政府通令各縣市府應將人民所申請水泥予以一次悉數配發以利興建房屋案」(建字一○號);9.議員陳萬福提:「建議省政府協助各地水利委員會利用排水溝剩餘水量加強農田灌溉案」(建字第一三號);10.議員胡丙申提:「建議改進農田水利會代表及評議委員之選舉方法案」(建字第十四號);11.議員許金德提:「為促進本省煤炭生產迅速融通煤礦資金案」(建字第十五號)

第二屆第五次大會第二十二次會議...

價格准案市價交易以利營業藉增省政府稅收案」(建字第七號);6.議員何禮棟提:「請省政府轉請耕者有其田案四大公司移轉民營輔導委員會誠懇實踐輔導工作以為省政府信譽案」(建議第八號);7.議員何禮棟提:「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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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臺中市東高木材行標購埔里事業區投標以最高金額中標之事;二、臺灣戰爭保險金償還促進會所陳情戰爭保險發放問題,請政府將所接收款項中撥出償還,才符合來清去明意義。工業政策:一、政府所決定的「經濟自立四年計劃」,一定要配合「原料問題」,「金融問題」,「稅捐問題」,「外銷問題」,「供銷平衡問題」,「技術改進問題」等,每一個問題必須要配合工業化政策,對此配合問題希望主席速作決定,對此主席意見如何?二、工業問題之一,係機器與原料進口問題,對于機器工業積極進行,儘輔導之責,而政府似應加撥工業原料外匯及藍卡,仍希望加?物資局,多購主要原料儲備起來,可以供應工廠之需,減低工廠生產成本,對此點主席以為如何?三、工業問題之二,為金融問題,以物資局為中心成立一個「工業銀團」來做普通工業金融的協助機構,或另設立一工礦銀行專辦工礦融通資金,稅捐的合理化問題,也係工業化之必須條件,希望改進;四、工業問題之三,為技術改進;五、銷路為工業最重要問題,外銷問題是必須設法打開的,希望政府加?物資局,使物資局真正做到名符其實的物資調節機關;六、現時外銷難點,就是請以外銷所得外匯百分之百給與廠商購買政府所准許進口物資,風聞稅務機關對于綿布退稅問題,似無意協助外銷給與出口廠商之便利,此等忘?為國家服務職責人員塵予糾正;七、應急速興建大甲溪上流水庫,以解決中部地方水的嚴重問題,而中部水庫開發是最符合經濟條件。

一、有關臺中市東高木材行標購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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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省妨害選舉辦法第十條規定該取消;二、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議員選舉罷免規程第二章第八條規定不合理法;三、台東縣第三屆議會議員許添枝當選後宣佈辭退原因何在?四、台北縣議會議員謝文程當選議長,遭遇不少麻煩,主席有所聞否?五、地方民意代表選舉仍時受非法干涉;六、民意代表並非真正人民選舉出來,是不是台灣地方自治使上的恥辱?七、警察作風及臺灣同胞對警察印象如何?主席之否?八、警察品質;九、警察人事制度;十、警察突擊檢查之舉措,蹂躪百姓權利,可否糾正?十一、警察突擊檢查無理取鬧之事;十二、警察處理事件寬嚴不一;十三、違章建築問題;十四、警察收受人民送禮及財務而執法不公;十五、攤販每月都須向警察孝敬金錢之陋規;十六、士林新兵入營,警察全部避匿沒出來站崗;十七、華美協進社舉行的「中西婦女服裝義演」有些婦女受到侮辱,為什麼警察不出來維持秩序;十八、警察機關可否仿效軍事機關調動辦法;十九、現在全省警察人員是否依照人口比例增加?二十、縣市長無權指揮警察,地方秩序怎能維持?廿一、煙毒案犯被凌遲致死案;廿二、警官犯案處長無權過問;廿三、上說瑣事,請派一些正當人員到各地調查,一定可以得到很多資料;廿四、有關新台幣之發行;廿五、物價暴漲問題;廿六、許多公司行號倒閉問題;廿七、利息高使工商界日益蕭條萎縮;廿八、日據實佔時代保險賠償;廿九、政府控制一銀、華銀、彰銀用意何在?三十、有關「節制資本」問題;三十一、政黨或軍政機關開設戲院、旅社、酒館、理髮店,請問主席總統知道這些事情不?三十二、如果起用若干臺灣籍軍官,一旦反攻大陸開始,也許更能鼓起臺灣青年軍士情緒。

一、臺灣省妨害選舉辦法第十條規...

-02-02EA-05-6-8-00-00818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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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各地自治法規,此次本省辦理第三屆縣市議員選舉,缺點仍是很多,茲略舉數點請主管當局改善。一、經縣市選舉監察小組檢舉違法選舉事件,送請上級請示,早日批發;二、本屆選舉台北縣發現數十張選票整數投入票箱,雲林縣重查時,廢票變為有效選票等,違法情事,請政府法辦違法人員,並注意糾正;三、在某一地區,廢票較多,此種情形是否有人利用職權串通舞弊,請政府查明並予改善;四、與當選人競選之候選人,如認為當選人由於選舉計算不實,而當選者,得於選舉結果公佈後三日內請求選舉監察委員會覆核選舉票,但部分候選人落選後向縣市選舉監察委員會請求覆核,即當面予以拒絕受理,此點希望政府飭令所有辦理選政人員,改變態度,對於選舉法令,尤應廣為宣傳,以收廣效;五、查兵役法第卅六條規定,凡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學未畢業學生,得申請緩徵常備兵現役補充兵現役,唯曾受四個月預備軍事訓練之高中畢業生,現在大專學校肄業者,在此次政府二次召集常備兵補訓二十個月時,亦收到徵召令,似此顯與兵役法不符;六、上月廿九日國防部公佈「未准緩召後備軍人申請複核辦法」此點,應請民政廳飭令兵役機關依法辦理,不得借詞拒絕接受;七、戶籍上人民之身份登記,關於其權利與義務至鉅,故此項戶籍簿證應妥為保管,然近聞此項戶籍簿證,竟有保管不善,被白蟻蛀食殆盡,此點,有無改善計劃。

本省各地自治法規,此次本省辦理...

-02OA-05-6-2-01-00100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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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對倉庫缺乏之嚴重問題,應予特別注意。補充詢問議員林永樑:花蓮糧食事務所辦公廳興建,不僅浪費,且聯絡不便糧食局應予考慮,該屋見地點實係郊外,以地理上看,能否達成疏散之目的?補充詢問議員林生財:明年度倉庫無法增建,應即設法外銷,不要於年末時,到處堆積。補充詢問議員劉金約:米之變質事件,應設法補救,注意儲存的問題。補充詢問議員郭雨新:倉庫及儲存稻谷的問題非常嚴重;。補充詢問議員林生財:對事務所之通知,不應以公文行之,應以電報通知,以爭取時間。補充詢問議員郭雨新:現肥料外匯頭寸緊張,局長應考慮,把外銷米之換取肥料回來,或以外米換購肥料。補充詢問議員劉傳來:聽說農會的變質米經檢驗後變質者,糧食局不予負責,此事是否事實,以後變質責任誰負?補充詢問議員胡丙申:水分、溫度及保持溼度與米食之儲存,甚有關係。補充詢問議員盧繼竇:應多指定糧倉,使稻谷得以分散儲存,防治意外損失。補充詢問議員江金彰:對於米變質及翻倉問題,應設法解決,才能保護農會,防止稻谷變質。補充詢問議員林仁和:倉庫容量不夠,並且今年豐收關係,特別嚴重;楠梓倉庫建倉問題;農會及合作社應互相合作。補充詢問議員劉傳來:稻谷滿倉,如經檢查溫度過高的話,應由糧食局負責才對,農會是負不起的,蕃薯簽滿倉,不肯外銷,在倉庫霉壞,後來誰負責呢?補充詢問議員劉金約:變質米發燒米的問題,照收起來的生產量還未達目標,就鬧無倉貯存,應該有整個計劃才是。補充詢問議員盧繼竇:國家稻谷既有增產計劃,為何不預先準備糧倉貯存?補充詢問議員李建和:有糧食局一職員說,省議員在省議會時常砲轟糧食局,這些與糧食局有關議員,一朝有事到糧食局給你一點顏色看,或以其他力量為難,請局長轉告。補充詢問議員劉傳來:局長剛才說如係屋頂或天?漏雨弄濕,當然農會負責,除此外糧食局應負責,請具體答覆。補充詢問議員林仁和:倉庫未建築原因請說明?關於「點油」問題呢?。補充詢問議員洪掛:請問糧食局貯存農會倉庫如按期未碾清,其倉庫費及碾米損失有無補貼;第一期保管到第二期還未碾清,其倉庫費及保管費將如何補貼?

糧食局對倉庫缺乏之嚴重問題,應...

按期未碾清,其倉庫費及碾米損失有無補貼;第一期保管到第二期還未碾清,其倉庫費及保管費將如何補貼?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2-02-02OA-05-6-5.....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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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扶助消費合作社;四、對台糖公司不受理蔗農合法委託鄉、鎮、市、農會代領款項一節;五、台糖公司發給蔗農之各項款項,應透過合作金庫交各鄉、鎮、市、農會代發;六、對山地之林野及?作耕地,有何計劃?七、日據時代對山林居住者所開墾之土地,採逐漸放領政策,光復後似乎未曾顧到;八、山林管理所藉名造林,將數十年來所種植之地上物全部伐光,使鄉民財本無歸,請主席糾正;九、日據時代之國有林預約賣渡地,請派員調查研究一個確固方針處理;十、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林業試驗分所,擁有未利用土地幾千甲,實際上試驗所無需幾千甲之土地,可放領鄉民,請主席定奪;十一、對日益增加日趨嚴重之失業者,有何妥善對策?十二、最近屢見鼓勵節約運動,應迅徹底鼓吹以符戰時生活;十三、為使農家子弟深造,應辦各地初級農業職業學校盡量改為高級,以符民望;十四、各縣市自來水廠產權歸屬問題;十五、三七五租約期滿收回出租耕地之戶稅標準,否改用四十三年度戶稅資料請予研究;十六、設立省、現銀行對此問題主席高見如何?十七、各縣市環境衛生經費及監獄保護協進會之經費,請主席主管改革以符實際需要;十九、對便民利民應請徹底再行鼓勵加強;二十、在預算審查時,山林管理所之預算,減少五百萬焉能維持;廿一、請當局迅即撥專款三千萬元,交物資局以低利長期辦理民營企業貸款;廿二、每年公營事業機關,繳庫數字過少,請主席研究;廿三、官民之間最易引起摩擦,請主席常加訓示,以資收欖民心;廿四、在人口稀微之偏僻山村鄉,最少限度要保障一名縣議員名額,才為公平合理。

二、扶助消費合作社;四、對台糖...

之偏僻山村鄉,最少限度要保障一名縣議員名額,才為公平合理。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2-02-02OA-05-6-8-00-00523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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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以及基地在買賣過戶時買主要繳契稅,此稅制本不理想,前屆議會曾表示反對,查光復前所有權經登記有案者,政府雖規定期限,使業主免費換領官契,但多數省民,以前所有權經依法登記,無須換契之必要反逾期限,政府竟要其補繳契稅,實使人民吃虧太大,按換領官契僅為形式補備證件而已,並不是重新取得業權,如對此種種備證件行為,亦須課稅,未免過於苛求,極應撤銷;二、課稅之種類及稅率煩雜,納稅義務人實難理解,希望稅務當局在稅單上詳細註明課稅計算內容,使納稅人一見便可理解,免得納稅人一一查問,希望即時實行如何?三、關於修改所得稅法,在本年度上半期中可能實施,但迄今未見公佈,請問經過如何?什麼時期可能修改通過實施?四、國家要保護國內工業的發展,對外要採取禁止進口,或是用關稅調節的方式來控制外貨的侵入,如果國內有加工設備而無原料者,就應該對原料進口,予以減低關稅,使原料容易入手,能夠減低成本,發展工業,進而外銷,爭取外匯,一面對該項成品禁止進口或是提高關稅,使其難以侵入,培養國內工業的基礎,這是世界各國所採取的應有的政策;五、稅務機關為提高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增加稅收,而在查定的時候,對公司行號正當的開支加以否認,又對消費性質的設備,也可以認定做資產,如此七除八扣的結果,竟將一家虧損累累的公司,改變做一家盈利雄厚的公司,而根據此虛盈實虧的盈利加以課征營業所得稅,又再根據以推定紅利分配,對股東課徵紅利所得稅,戶稅及綜合所得稅。

一、房屋以及基地在買賣過戶時買...

。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2-02-03OA-06-6-8-00-01081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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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議員在議會對政府某項施政或政策之詢問或指責,是否即為對某政策有破壞之陰謀?主席曾聽說本席有「破壞糧食政策之陰謀」否?二、本席為民選之合法民意代表,在本會又為農林小組之議員,對糧政之措施,自特別關心,對此項施政詢問自較認真,凡經本席所質詢之此項事項,政府如無法收到預期之效果,是否即將此項責任推諉於本席?三、糧食局辦理彰化縣芳苑鄉農民肥料換谷貸放,承辦人員受人勾結,作漫無限制之貸放,實在是農民者,卻貸不到肥料,反而三兩兒童,亦在受貸之列,復准許隨意變名過戶,致貸放二五○萬公斤之多,而甚無法收回,此種責任誰屬?四、政府謂貸放肥料谷即使逾期繳納,息谷亦並不高,此項過期一期即達原貸額二分之一以上,過期二期即過原超過原貸額一倍以上之利息,已高過民間之暗息,此與高利貸有何差別?政府仍可謂不高嗎?不知主席對此項過期利息曾考慮減低否?可否作以合理減低?五、稻谷生產成本調查,應改由農林廳辦理,俾切實情,而符法理,本省稻谷生產成本調查以往均係由糧食局辦理,惟糧食局僅係糧食管理機關,直接辦理此項生產調查,不但難免有偏見之存在,對農民不利,且有侵犯農林行政機關職權,阻礙農林行政推行之嫌疑,至為不當,應將此項工作劃由農林廳單獨辦理,或改由糧食局會同農林廳辦理,但政府迄未採納此項意見,其原因到底為何?依照法理與實情言,實應將此項工作,速改由農林廳辦理,不知主席對此問是有何高見?

一、議員在議會對政府某項施政或...

存狀況:良好 002-02-03OA-06-6-8-00-01083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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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黃業詢問:一、將來在原子和平用途之下,世界工業必有大革命,對此預測不知建設廳有何對策;二、希望建設廳對造成容易發展得工業的環境,如電力供應、工業用水供應等應多努力去做;三、不知建設廳對於建立工場有無整個而且具體的研究;四、工業原料外匯不夠實際需要,應要增加;五、臺灣省工廠登記實施辦法已修正,請問修正理由及重點如何;六、調查本省物資之生產消費及供應情形,俾供審訂貨品分類及審核進口外匯時做重要參考,但建設廳並未加以重視;七、希望建設廳收回通知不添付保證負擔虧空協約書者,工廠登記不予受理之公文並以開始受理分售單位之工廠登記;八、最近報紙上在報導電費將在加價,請問此報導是否事實,且其加價理由何在;九、希望能早日普遍完成農村電化建設;十、物資局之民營企業貸款辦法應加以修改;十一、現在建設廳有北、中、南、東四個自來水水質檢驗機構,希望將這四個機構能予以擴充;十二、請問水利局,關廟水庫何時開工;十三、政府工程優先由營建處承建,應要多賺錢繳庫,但由預算盈餘看來該處似乎不需要存在。議員劉傳來補充詢問:嘉義有一麵粉廠陳忠信擴大並增加設備,建設廳便不准予登記不准開工是何原因。議員張芳?補充詢問:關于工廠的設置登記以及原料各種問題,應有一妥善的控制辦法。議員吳三連補充詢問:因為分售的單位不能負擔虧損,建設廳就加以控制,堂堂政府不應如此,儘可設法直接討錢,若使用權利控制,這是不對的。

議員黃業詢問:一、將來在原子和...

: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2-02-04OA-07-6-4-00-00653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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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嘉義縣長李松茂在刑責未確定之前,省府遽以停職於法欠合,更使該縣地方自治陷於間斷,應請迅速補救著其復職;二、軍公教人員待遇菲薄,難以維持最低生活,應請政府速予設法調整;三、聞將糧食局、林管局、檢驗局、鐵路局、公賣局、漁管處等多均移歸中央直接管理此為事實否,是否如此計劃;四、請加強林務機關,健全林務人事制度;五、巒大山盜林案,應請政府慎重處理,俾免影響善良從公者之心理;六,省府疏散問題關係重大,應請慎重策劃從事庶免影響行政;七、宜蘭縣為解決職業婦女之困難,曾編列特別預算於羅東鎮工業地區創設羅東托兒所一所,但此項預算卻遭省府削除,省府究根據何種法規做此處理;八、省與縣市稅收劃分情形不當,陷縣市財政於無法維持之狀,實有重新劃分之必要;九、統一稽征條例有甚多不當之規定,似有褫奪縣市議會之財政立法權;十、公賣局菸酒配銷會經營不善本應撤銷;十一、國內不能製造之中小型工業用機器,建議准予優先進口並放寬進口限制;十二、以往土地權狀貼用印花有不合規定事應請合情合理處理;十三、糧食局辦理肥料貸谷所定過期利息過高,請設法降低事,但政府迄今不予採納,應速作改進;十四、巒大山第卅五林班盜伐案等何以至今不送法院起訴;十五、戶籍行政應依戶籍法規定由民政機關辦理,以達行政一元化而專職責。

一、嘉義縣長李松茂在刑責未確定...

應依戶籍法規定由民政機關辦理,以達行政一元化而專職責。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2-02-04OA-07-6-8-00-00382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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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賴森林詢問:一、臨時省議會也快要經過第二屆的任期了,是不是在明年五月應改選第三屆以前,好好改進作名實相符的省議會,請當局盡力建議中央採納,在第三屆任期前實施,如何?二、都市平均地權實施目的在於地盡其利,但目前的時價報價因低於標準地價,要被收買,就要失了住的安定,因房東繳納地價稅高,租金也就高,但公務員就負擔不起,類此的困難要如何解決?三、關於地價評定的方法,以往是以等則來表示價值的比率,此次的審定標準地價,因申報地價限期緊迫而單以路線價值去評定的款,是不是以過去幾十年來的基礎作基本,分作幾年逐漸據實來調整,比較可以接近實際,這評定地價的技術,是不是可以作一番檢討,請當局指示;四、以本人的理想,認為「漲價歸公」是百分之百合情合理,所以將「標準地價」按照以往的等則基礎,降至符合目前的經濟價值,使要安守住地的人,自力負擔繳納稅,故意逃稅,無禮降低報價的人,予以收買,有企圖投機變賣,報高的人,予以照法課稅,而比較「目前價值的標準地價」漲高變賣的人,予以漲價歸公,且省政府還可以保留「人力許可範圍內,得隨時查實調整標準地價」以防稅收漏洞,請當局極力建議中央政府採納;五、承領耕地的農民,也有將所領的耕地,非法移轉他人,也有代替地主的地位,僱用長工或者轉租他人耕作,作收其利,也有承領耕地變成建築基地,以甲分期付款承領,以坪高價轉賣他人,這款風說,是否事實;議員盧繼竇補充詢問:第一點疑問,假使省議會沒有權審議,為什麼省政府要送「臺灣省公路汽油捐」來給我們審議?第二點疑問,公路汽油捐是臨時性質,而題目為「臺灣省公路汽油捐」既然是「臺灣省」,無疑是本省單行法規,為何省議會沒有權審議?法制室認為我們議會不是憲法上所規定者,但我們是民選的,為什麼不是憲法上所規定的?希望廳長詳細答覆;議員賴森林補充詢問:依條例之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原建物所有人可以照公告地價承購或者是承租該項土地,房屋可不照價收買,不致影響原來居住人的安定,但實際上在鄉鎮建築物基地凡依評價數目申報八成以下者均被駁回,有矛盾現象存在,現在申報期已過,是否還有補救的辦法?。

議員賴森林詢問:一、臨時省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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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縣市議會職權問題,對縣市政府如何執行議會決議案之問題,是否加以檢討?或有無指示地方行政首長如何執行議會決議案?使縣市議會職權能夠充分發揮,未知廳長對此問題有無詳加研究計劃?二、山地同胞生活的改善,及山胞問題,上次大會雖曾指定專人研究平地山胞生活改善,及被高利貸剝削等問題,但迄無良好的解決辦法,未知民政廳對這些問題有無作進一步的計劃,使平地山胞的處境能獲改善;三、關於役政問題,照省政府規定,役男入營期間,其僱主應負擔役男薪餉百分之三十的家庭生活津貼,造成許多廠家不願僱用役男之現象,省政府機關之經費來自人民,故由機關負擔百分之三十津貼費,是沒有問題的,這問題民政廳方面是否有合理的解決辦法;四、關於選舉問題,如候選人只有一人時,也須經過投票程序,此情形下是否一定要舉行投票?或可視為自然當選?其次是選舉日期,全省縣市長、鄉鎮長、省縣市議員、鄉鎮民代表都不同一日,希望能定同一個星期日內舉行,可增加選民興趣;許多選舉法規必須更近一步改進的話,何時始能實現?現在民政廳有無此項計劃?研究逐步修改?另一方面是否可以做到完全公費的選舉?未知廳長高見如何?且本會的臨時性,到何時始能更改?補充詢問:如果認為法規需要修改或廢止時,應即著手辦理;補選之鄉鎮長,非補足前任任期,實屬不當,現係因出缺而補選,自應以補足前任任期為妥。

一、關於縣市議會職權問題,對縣...

廢止時,應即著手辦理;補選之鄉鎮長,非補足前任任期,實屬不當,現係因出缺而補選,自應以補足前任任期為妥。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2-02-05OA-08-6.....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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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金融:省政府金融政策為了抑低物價,抽緊銀根,銀行有兩種準備:一種為存款準備,一種為付現準備,因抑低物價,用種種方法統制通貨數量,銀行製造機能縮小,對物價雖有相當效果,但正常工商業資金因此而無法週轉,黑市利息因而提高,結果對增產各方面有不良效果,此時又說要抄報存戶名單,銀行資金會更少,我利用議會發表意見,感到有改良之必要,請問廳長意見如何?二、省政府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所公告之土地地價,教從來之課稅標準幾乎提高四、五倍或十倍甚有達二十倍者, 是否公平合理,省政府是以最近土地漲價之標準作為釐定地價標準,地主為此不得不提高租金,省政府日產土地也要提高租金四、五倍,省政府利用土地平均地權,每年增收六、七千萬元,因地主租戶增加幾倍負擔,勢必影響納稅成績,廳長意見如何?三、聞新規定的地價稅要由本年上季課征而地主租金收入仍然如故,以租金納地價還不夠,這不是正常現象,應在下半季課征才對,請問廳長意見如何?四、地主申請地價不及規定之八成以下者,究竟若干?此項報價過低土地應收買,省政府是否全部收買?不買地價又定的貴,八成以下省政府不買,而要拿幾倍的稅金有沒有理由,請廳長答覆;五、都市計畫所需要之道路、學校、公園等預定地應由省政府全部征收,這些土地既不能建築,又不能出租,對此等土地增加幾倍地價稅實不合理,請廳長明示意見;六、都市平均地權實施區域內現有三七五租約之水田地區,省政府尚未設道路、自來水、電燈等,以致不能建築房屋,而地價仍提高五倍十倍,應視實際情形減少其稅額,廳長意見如何?補充詢問:實施付現準備應在金融很鬆時提高準備率,且愛國公債不得做準備金,不要用付現準備金供給黃豆、小麥、棉花等資金,其所需資金由中信局或臺銀貸借,庶不致發生弊害,總之此時抽緊銀根是不對的;廳長把地價突然增高四倍五倍二十倍,稅的負擔太重,這豈是財政目的;地價稅是何時提高?上季或下季?依現在規定地價申報八成以下者有多少?有沒有統計?省政府不收買,就沒有發行土地債券之必要;八成以下的土地,假如省政府不予收買,此問題影響很大,希望廳長能夠做明確決定;關於發行一億五千萬元的土地債券,在省政府是增加一負擔,但可多收一億元左右的地價稅,何樂而不為。

一、關於金融:省政府金融政策為...

為。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2-02-05OA-08-6-3-01-00095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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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何禮棟詢問:一、請問物資局長關於水泥黑市問題:1.各項物資凡欲採取統治配售辦法必然發生黑市現象,將來是否改善適時廢止?2.供不應求時物價當然上漲,然水泥之供應是否平衡?進口辦法不善,省政府實應加檢討;3.為求建築工廠房屋工事之繼續,應該按照申請工事完竣期間一次配售,同時不可一時許可大多之建築以免工事進行中途爭夠黑市水泥;4.水泥銷售業務純係普通商業性質,公營時代其手續係由物資局發出通知單,手續的麻煩是造成黑市的一個重要因素;5.聞現申請配售水泥各地方有人包辦,甚至政府官員也相互勾結,其結果助長黑市;以上造成黑市的五點,應如何改進?本席結論是除均公用水泥仍照就配售外,民用水泥及進口水泥銷售業務交由水泥公司統籌辦理,手續簡化必能減輕黑市價格,局長意見如何?二、關於煤荒,本席有三點意見:1.希望煤調會今後對業者的困難多幫忙,才能收到調節之效;2.現值煤炭減產之時,而輸出南韓數量又過多,倘產量不足時請暫停輸出;3.以後凡公民營公司標購時,均應分期,不可一次配那麼多煤炭;議員吳三連補充詢問:關於水泥配售業務可否讓水泥公司自行辦理,這僅是物資局與水泥公司一個契約而已,哪有什麼政策?什麼奉命?政策是要配給誰?配多少?這種官腔不要打,太無禮了;水泥分配委員會決定多少通知你,與你配售收款是兩回事,你打官腔是不好的;議員何禮棟補充詢問:聽說契約已滿二年,請說明契約的內容;議員陳萬福補充詢問:本席認為分配委員會不如解散,由水泥公司直接銷售;有配售就有黑市,但黑市價格與配價相差太遠了,分配委員會究竟做些什麼事?議員黃宗焜補充詢問:過去配售方法確有缺點,因為用戶既配不夠,何以又配給商人,如要保障商人的生活,可採取英國辦法,全部配給用戶,但須經過商人,給他們一點手續費,廳長要修改辦法,特提此意見;議員林生財補充詢問:黑市水泥每包六、七十元,要多少谷才能換到一包,請廳長對農民的困苦特別加以考慮。

議員何禮棟詢問:一、請問物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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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盧繼竇詢問:一、關於臺茶在國際市場沒落有幾個原因:1.檢驗工作非疏忽即與茶商有勾結,應嚴格檢查;2.檢驗技術太差:本省茶葉是以BOP(一級)為標準,而在國際市場變成OP(二級),不得不懷疑檢驗技術有問題;3.工廠為圖一時之利,粗製濫造,並參有澱粉、赤糖,致使茶葉品質低劣;4.印度、錫蘭及大陸匪區茶葉,近在國際市場與我們作經濟競爭,須改善臺茶品質及成本;5.省政府未能在外銷政策方面加以改善,並設法補助茶商,影響茶葉銷路及外匯政策;二、關於廳長報告說農林廳現對於茶葉政策努力,我有意見:1.減低成本,提高產量,本省茶葉生產未缺乏,且有很多茶園無人去採,因此並非產量問題;2.關於提高品質,我無意見;3.茶葉品質之提高,不合格百分率降低,並不能說茶葉品質以提高,要檢驗技術提高,嚴格執行檢查,百分比降低的話,才能說品質提高;三、今後如何恢復茶葉在國際之信譽:1.應注意國際茶葉需要之趨向,哪個地方需要哪種茶,並加強檢驗;2.省政府需要有一種外銷政策,如用外匯百分之百,使茶商沒有損失,才有辦法恢復國際信譽;3.本省尚存八百萬公斤壞茶葉,省政府應設法處置,避免茶商濫竽充數;以上請詳細答覆;補充詢問:對於八百萬公斤舊茶葉如何處理,請再報告一下;壞茶葉不論多少,如無適當的處理,壞茶葉再出去,則影響國際信譽;調查時據說八百萬公斤大部分是壞茶葉,廳長說只有五百萬公斤,其中一小部分是壞的,不知確否?且不要檢驗的茶葉可以出口,有否事實?假使茶葉不予出口,本省幾百萬公斤的茶何時能銷完,且工廠及查商損失不少,省政府對此問題有無處置?如有來申報檢驗,好的准其出口,否則不能出口,而不能出口之茶葉,在本省也不能銷,如何予以處置?議員張芳?補充詢問:藉此機會建議廳長,農林廳對製糖方面有肥料貸款的辦法,對於製茶方面,似乎也可以仿效製糖辦法,透過工廠貸給肥料,方可增加單位面積,改良品質;議員盧繼竇補充詢問:商人為牟利所參雜沙石之茶葉,固應自行負責,但站國家經濟立場,應盡量爭取外銷。

議員盧繼竇詢問:一、關於臺茶在...

,固應自行負責,但站國家經濟立場,應盡量爭取外銷。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2-02-05OA-08-6-5-00-00068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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