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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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201003945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曾鴻藻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古語云。君父之仇。不共戴天,張良韓人也。韓滅於秦。又滅於項。是秦與項。固良所不共戴天之仇也。而其後良一一報復之,然仇既報矣。良又恝然去之。說者謂良能用漢高,非漢高能用良也。愚竊思之,非漢高不能用良。非良不能用漢高也。何也,夫秦失其鹿。其時所與漢高爭衡天下者。有項羽焉。淮陰曰。臣事項王,言不聽。畫不從。故背楚而歸漢。漢高亦曰。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為我擒也。由是言之。良遇項羽,其不能用也。有斷斷然矣,況良為韓臣。又羽之所嫉忌者也。若漢高則異是。知人善任。納諫如流。良始遇之。數以太公兵法說之。他人不省,沛公獨善之。常用其策,以經營天下。良又曰。天以臣付陛下,陛下用臣計。幸而時中。是以漢業告成。此可為能用良之明證也。當是之時。良佐漢高。與良共稱三傑者誰,曰蕭何韓信是也,然蕭之轉輸。韓之攻取。非無大功於漢,而蕭以置衛之封。漢高疑之。是以其後有繫獄之囚。韓以假王之請。漢高忌之。是以其後有誅夷之慘。蕭也韓也,其不能用漢高也。概可知矣。況漢高之狙詐。又非蕭韓所能推測者也,若良則異是。為漢畫策臣。時時從漢高,而帷幄之功居多,謀嶢關之戰。借漢高之力而滅秦,棄鴻溝之約。又借漢高之力而滅項,漢高入殼中。其莫能知之,迨天下甫定。以漢高有勾踐之忌刻。用是功成身退,若茫蠡五湖之遊,同一見機也。此可為能用漢高之明證也。蘇子曰。項羽唯不能忍。是以百戰百勝,而輕用其鋒。高祖忍之。養其全鋒。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雖然。子房教之。亦惟高祖能聽之。吾故曰,非漢高不能用良。非良不能用漢高也。太史公以為老父予書,亦可怪矣。噫嘻。子房其殆鬼神不測之謂與。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9年3月15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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