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文社 正式成立,大會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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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Z-010111003762
資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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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者:
一社員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本社設立。歲己一周。同好而為社員者。合名譽特別通常三種計之。數己四百八十。可謂盛矣。本年十月十九日。假臺中街之臺中座為會場。開正式成立大會。會員北自基隆南自阿緱至者八十有四人。文人集會。未有盛於今日者。午後三時。撮影以為記念。然後於奏樂聲中就席。社員蔡梓舟君以出席者合委任狀過全。員之半數。報告開會。理事林子瑾君即登壇朗讀開會辭曰。 本日臺灣文社開正式成立大會。 小生 不敏。叨陪末席。晤對一堂。榮幸何加。 原夫文社之設。所以作研學之機關。通文人之聲氣也。從來島上人士。各劃鴻界。自結鷗盟。春秋佳日。文酒為歡。雖同岑異苔。間亦相為來往。然畛域具在。尚嫌未至大同。且凡所揣摩。類皆韻語。文章能事。竊意非止於斯。客秋同人。因文立社。斯文一線。尚冀遠延。幸求氣應聲者。一時相繼而起。鯤洋一網。殆盡珊瑚。嗚呼盛矣。第此豈設立者等數人所能為力。蓋亦同社諸公熱誠襄助有以致之耳。雖然。文社之生。今方週歲。因猶是未離襁褓之小兒也。保抱攜持。以至成人。尚不能不藉他人之力。今也既已生之鞠之。要當以拊之畜之。長之育之。出入顧復之。竊願諸公益加努力。各盡天職。使此週歲之小兒。健全發育。得永天年。而與臺灣之河山並壽。則設立者等幸甚。臺灣文界幸甚。 讀畢離席。更報告文社設立經過並演說如左。 今日我文社開正式成立大會。深蒙諸君撥冗光臨。曷勝榮幸。 鄒人 才學?劣。得陪末席。己喜出望外。乃辱承諸理事推為代表。既無德望。本當拜辭。奈諸理事中。多未能出席。故暫為代理。以報告文社設立之經過。 我文社初由敝櫟社傅錫祺林幼春蔡惠如陳滄五陳聯五莊伊若陳基六陳懷澄鄭汝南林載釗林獻堂諸君及鄙人等提倡。其於漢文興衰。蓋有不勝今昔之感者。自滄桑變後。迄今祗歷廿餘星霜。我臺騷壇之興。恰如雨後新筍。櫟社設立最早。影響頗多。嗣又慮斯文將喪。不可不設法維持。以我臺人士之眾。扶輪大雅。定必有人。故毅然起而提倡。戊午菊秋。發柬廣邀南北同志。共相贊成。一時四方同好。如響應聲。未及週歲。而入社者無慮五百人。可謂極一時之盛事矣。 至若創刊文誌。則有林熊徵顏雲年蔡蓮舫林階堂林烈堂鄭拱辰林獻堂蔡惠如林幼春蔡敏庚蔡詒祥林月汀鄭神寶甘得中諸君。各捐鉅資。可見富人之熱心文學者。亦自不?。 其為文誌材料者。則有尤養齋許子文王文德曾國金彭鏡泉陳梅峰陳錫如洪少陵李石鯨陳材洋吳立軒林開泰陳樵隱陳蓬村林一其他諸君。先後應募。而詩文兩界巨子。亦多投稿。論說有陳滄玉陳聯玉魏潤菴諸君。小說有葉陶仙君。天文地輿有吳賜斌陳福全二君。科學有許子文君。雜說有張淑子君。節孝有吳德功君。鉅製鴻裁。增光文誌不少。卷末則附刊前賢遺稿。不使湮沒無聞。是亦我後死者當盡之義務也。文誌內容。固未完善。第為漢學普及計。有此材料。亦可慰諸君幾分之希望。此後當極力改善。以冀無負諸君之盛意。此乃文社設立經過之概況也。 今更欲進一言。夫我東亞之有漢學。猶人之有精神。漢學淪亡。則我東亞人之精神盡失矣。近世一部分人士。醉心歐西文明。輒欲排斥漢學。吾因以為不可。請言其故。 夫我東亞自伏羲畫八卦。倉頡制文字。於是文學興焉。上下數千年。中東數萬里。皆霑被其恩澤。今日之能與歐西列強文字齊驅並駕於世界者。端由我漢文創造之完全。載我聖道。勒諸青簡。堯以是傳諸舜。舜以是傳諸禹湯。禹湯以是傳諸文武周公。使王謨帝典。歷千載而不滅。發潛德之幽光。文化之功。實偉且大。今留學西洋者。一旦歸國。便欲黜孔子。廢漢學。習蟹文。去漢字。噫是何居心哉。夫東亞之有漢文字。猶歐西之有羅馬拉丁文字。東亞之孔子。即歐亞之耶蘇。假如有一歐人留學我東亞。及其歸國。則倡廢歐文。用漢字。黜耶蘇。尊孔子。其不為歐西人見逐者幾希。粵人曼殊氏精通漢梵歐諸國文字。氏嘗題文字因緣曰衲謂文辭簡麗者。莫若梵文。漢文次之。歐西番文瞠乎後矣。由是觀之。則漢文固列在世界第二位。而凌駕歐文者。今我東亞四五億萬人。將歷用數千載之漢文字。一朝盡廢。於理何在。於心何忍。此漢學之不可廢者一也。 抑我國金子堅太郎氏。為當代文學大家。氏曾著漢學為日支提攜之連鎖一篇。己載文誌。茲再述其要。意謂近世有一部人士。視漢學為無用長物。謂宜廢之。改用歐文。此誠為憾事。夫日本之興。固漢學之力也。回溯自與唐代交通。文武天皇施行大寶令。始組織政府。制定典章。與歐西諸國根抵羅馬法。略相彷彿。且日本人好讀史乘經書。如讀至宋末忠臣義士傳。則未嘗不慷慨激昂。如讀孔孟諸篇。則知尊重倫常。是故德川時代。皇祚能保二百七十年之久。無非仁義道德忠孝廉節維繫於君臣之間。明治維新之際。伊藤公始終攜賴山陽政記。奔走王事。卒以成功。就如教育敕語。非漢文亦不能抒寫宸衷之懿旨。人道之精髓。氏最終又有一言曰。日本人過去既收果效。將來益宜發揚而活用之。據金子氏之論調。亦以振興漢學為當務之急。此漢學之不可廢者二也。 氏又言支那為世界大寶庫。此後我邦經濟。當與支那提攜。雖然。不習其國文字。則意志不能諒解疏通。欲邦交親密。其可得乎。此漢學之不可廢者三也。 我臺人祖若宗。原屬支那。以今日論。一而為我大日本帝國新附民。一面與支那人仍有親戚關係。今當日支親善伊始。若我臺人居間紹介。則感情容易融洽。我臺人苟舍棄漢學。則既不識其國之文字。安能達紹介之目的。此漢學之不可廢者四也。 夫漢學之不可廢。有此四端。今日遍觀我臺人。目不識丁者。十居八九。就中識字而為農為工為商者。亦十居八九。純然為文人者。不過十分之一二。欲興漢學。責在文人。文人苟拋棄其責任。則漢學前途。何堪設想。今文社幸而成立。漢學興廢。在此一舉。必賴諸君竭力扶持。毌使我孔聖大教失墜而後可。此即鄙人之所深望於在座。諸君者也。 次理事鄭汝南君代羅山林培張朗讀祝辭曰 大正八年已未小春。會於墩東雅座。雖曰以文會友。亦以友輔仁也。歲癸丑(培張)挈眷來中。就職臺灣新聞社。時傅錫祺先生主持漢文筆政。叨陪末席。前後七年。稔知先生以敦品士。兼有心人。慨耆舊之淪亡。憫斯文之湮沒。春王正月。勞瘁不辭。裘成集腋。經營如願。手具扶輪。是役也。賴眾志以成城。告厥功於一旦。設立臺灣文社。創刊文藝叢誌。月編一冊。分門別類。瞭如指掌。載有詩文雜著說部史論。雖無時事政見之可觀。而一篇一句。皆足豁人心目。且足補助實學之研究。是編一出。庶免滄海橫流。又哀庾信。企看文章衰代。再起昌黎。(培張)不安鴆拙。忝附驥名。聞下風而望餘光。磋切有資。免孤陋寡聞之誚。是皆先生賜。亦諸君子贊助力也。系以詞曰。將喪斯文。柬邀諸君。風行雷厲。咸集如雲。眾擎易舉。樹幟成軍。五光十色。藻采繽紛。大同主義。敬業樂群。鶯鳴得友。菊馥蘭芬。氣求聲應。南北不分。民胞物與。採及釵裙。網羅金石。廣我見聞。洛陽紙貴。購讀孔殷。心香頂祝。喜色欣欣。遠大開拓。預有功勳。 繼披讀各地祝電如左 謹祝臺灣文社成立大會 樹杞林 李達泉 祝臺灣文社成立大會並祈各位健康 臺南 高槐青 吳子宏 謹祝盛會 桃園 簡朗山 謹祝大會 新竹 鄭神寶 謹祝成立大會 臺北醫專 楊金虎 阮祿印 祝成立大會 彰化 陳雲齊 祝本日大會並祈將來發展 在備後丸 林熊徵 祝本日大會并祈將來發展 同上林烈堂 祝本日大會并祈將來發展 同上蔡惠如 次王箴盤君代評議員總代陳百川君朗讀祝辭曰 自來風俗之醇疵。視乎教化。而教化之美惡。根乎文學。是文學固教化所依據。亦即風俗所轉移也。觀於漢唐宋明而知之矣。西漢之人材近古。況朝廷以重學為方針。石渠虎觀。臨御頻仍。將講學愈勤。斯文化愈遠。黎民於變時雍。可以預定之矣。如東漢節義累洽。猶存三代之遺意。雖文學之士。高下各殊。而其維持教化則一也。若唐之韓昌黎。中流砥柱。卓然起八代之衰。而擅一家之勝。以正學挽人心。風俗有不幾幾乎復古哉。越五百年餘而宋興。經義帖括。反古遂多。縱有歐蘇之賢明主其間。無奈介甫之新學踵其後。幸濂洛關閩大儒輩出。而異學以屈。正學以伸。不己為教化風俗之大幸乎。洎有明以來。易制藝以取士。雖曰拘之於法。而闡理既精。移風亦易。而民心習俗。何嘗不克自振拔而日上蒸蒸哉。嗚呼。撫今思昔。俗尚懸殊。漢學淵源。迷濛日甚。忽有臺灣文社起立於中部之間。倘謂文風丕振。即可比隆漢唐宋明。吾不敢知。然於教化風俗。豈不可謂千鈞一髮之繫也哉。茲當本社開正式成立大會。 百川 忝為評議員總代。謹掇蕪辭。用祝文社之發越。併祝諸君之健康云爾。 次竹社代表鄭兆璜君朗讀祝辭曰 羊劫換紅。鯤濤沸白。道喪文弊。危如朽索。佛時仔肩。伊誰之責。櫟社諸公。士林巨擘。鼓吹休明。維繫道脈。以文會友。徑開三益。搜鹿洞書。售雞林客。是經是程。有倫有脊。曰篤不忘。月累日積。期周十二。篇彙千百。學士軒眉。才人手額。自今伊始。聲教日闢。厥功誰歸。循名可核。允矣君子。中流柱石。大雅扶輪。經師抗席。於萬斯年。文明烜赫。 次澎湖楊爾材君朗讀祝辭曰 歐亞風流。淪胥舊學。耆宿日靡。湮沒斯文。傅君隱憂及此。欲延一線。奈乏千斤。爰邀同志。共挽頹風。竭盡厥心。藉資舊雨。此臺灣文社所由設也。 爾材 僻處海隅。見聞俱陋。是編一出。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學界明星。復現今日矣。敝處孤懸海島。舟楫為難。茲值本社開成立大會。鄉之人未能躬與其盛。深以為憾。 爾材 才量襪線。聊效小丑以觀場。愧乏寸長。儼若酸丁之嚼墨。系以詞曰。士風不競。舊學淪亡。有君子兮。其心孔傷。鶯鳴求友。協力擔當。失之東隅。收於榆桑。大雅扶輪。於斯是望。千秋萬歲。日月爭光。 次羅山鄭作型君朗讀祝辭曰 戊午之冬。櫟社諸君子創設臺灣文社。己未春成立。發刊文藝叢誌。博各處文學界之歡迎。數百之社員聲明入社。文運之隆。不待贅言。今日舉行文社成立式。號召群儒。開盛大之雅會。誠古今來臺島文人學士未曾有之盛典也。 鄙人 竊願自今集數萬之基金。維持斯文於不墜。每年開一次之大會。冀望社友之相親。則文社將愈進而愈上矣。 鄙人 躬逢勝會。忝列末席。得與諸公相晤面。榮甚幸甚。爰述數言。用表祝意。 於是連雅棠顏雲年二君。先後就關於文社及文藝叢誌漢文學等。各為有益之演說。大博聽眾喝采。既畢。林仲衡君代表社員起述答辭。然後林子瑾君就社則改正事。與社員等有所磋商。滿場一致。照原案決可。茲錄於左。 臺灣文社規則 第一條 本社稱為臺灣文社以鼓吹文明研究文章詩詞互通學者聲氣為宗旨 第二條 本社設事務所於臺中花園町五丁目五六番地事務所內并置文庫應一般社員圓書之縱覽 但本社依時宜得設支部於各地方其通則由理事會定之 第三條 一時納寄附金百圓以上者推為名譽社員一時納寄附金五拾圓以上者推為特別社員一箇年先納社費金六圓者概為通常社員以上由大正八年拾壹月起實施之但有學術及名望大家者無論社員與否均可推為本社評議員若被選為新理事者不得兼任評議員 第四條 本社遇有機會置基本財產以其生息充為社費基本財產之異動須經理會解決之 第五條 本社依其時宜得發行臺灣文藝叢誌或購買他人發行雜誌頒與一般社員及購讀者 但自營叢誌所揭登之文字概不越文學之範圍凡有涉及政治時事者一切不錄若屬他人經營者則不在此限 第六條 本社有時募集懸賞詩文評定甲乙而揭登于文藝叢誌或他人經營雜誌 第七條 本社置理事貳拾八名以內評議員若干名理事由社員集會于社員中選出任期五箇年屆期改選 第八條 理事互選總務理事一名副總務理事一名總務理事統理社務于總會理事會議充為議長 但總務理事不在時副總務理事代理之 第九條 總會理事會由總務理事認為必要時招集之評議會由理事會認為必要時招之評議會每于開會時互選評議長一名 第十條 本社之狀況結算及社員進退之人報告于文藝叢誌上或他人經營雜誌上否則每年彙集成冊印分社員 但結算每年一次須經理事會之公決 第十一條 凡會議取多數決出席者須全員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開會每人有一個解決權 第十二條 本社規則之變更及本規則所未記載之事者概由理事會議決之 大正八年拾月七日改正 次選舉理事時鄭汝南君提議先選林子瑾君一名其他二十七名乃託其指定者眾皆贊成即 指定如左 宜蘭連碧榕,臺北顏雲年,同上洪以南,同上林熊徵,同上謝汝銓,同上魏清德 桃園呂鷹揚,同上鄭永南,(補曾國金之缺),新竹鄭兆璜,同上鄭養齋,同上陳瑚 臺中林仲衡,(補陳貫之缺),同上吳德功,同上傅錫祺,同上林幼春,同上林獻堂 同上陳懷澄,同上鄭汝南,同上蔡惠如,同上蔡子昭,南投張玉書,嘉義林維朝 同上鄭作型 (補陳家駒之缺),臺南趙鍾麒,同上許子文,阿緱尤養齋,澎湖陳梅峰 豫行推薦之評議員附錄於後 評議員(以姓氏所屬韻次為序同姓者更以名字所屬韻次為序) 洪以倫、洪月樵、施梅樵、施家本、施寄庵、徐杰夫、蘇雲英、蘇孝德、吳鸞旂  吳爾祥、吳燕津、 陳基成、陳基六、陳家駒、陳材洋、陳朔方、陳百川、陳錫如  陳貫、連雅棠、楊爾材、張麟書、張純甫、張元榮、張棟梁、張晏臣、張?芳  王箴盤、王學潛、王則修、莊伊若、莊贊勳 、莊伯容、黃拱五、黃子清、黃守謙 黃紹謨、黃利用、黃臥松、黃贊鈞、彭鏡泉、曾逢辰、曾國金、周紹祖、林知義 林階堂、林培張、林湘沅、林紀堂、林拱辰(宜蘭)。林載釗、林燕卿、林耀亭、林佛國  林月汀、林烈堂、林伯廉、甘得中、李逸濤、李碩卿、尾崎秀真、呂汝玉、許天奎  許紫鏡、許梓桑、簡朗山、簡若川、蔡詒祥、蔡于漸、蔡蓮舫、蔡敏庚、蔡振芳  蔡念新、鄭鴻猷、鄭邦吉、鄭神寶、鄭香秋、鄭十洲、鄭家珍、鄭拱辰 五時閉會。社員陳朔方君即邀觀其體仁醫院之盆栽會。六時開親睦會於中薈芳旂亭。有倡議賦詩以作紀念者。因以秋槎為題。限尤韻而作七言絕句。席上或猜拳鬥酒。或擊缽催詩。其樂殆有不可勝言者。鐘聲九響。乃於和氣靄靄之中而散會。僕亦員社之一。不揣無文。謹記其事。以紹介於當日不與會之社員諸君。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11月15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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