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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與權利並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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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68000003111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曾芝芳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3)
描述:
內文:天下有為吾所當盡。而非他人所能旁貸者何。曰義務是也。有為吾所當保。而為他人所能侵奪者何。曰權利是也。以一人言。一人有一人之義務。一人即有一人之權利。以眾人言。人人有人人之義務。人人即有人人之權利。舍權利而言義務也固非。舍義務而言權利也亦非。人明而動。晦而思。幾不知義務權利為何物者。比比然也。即偶能知之。以義務所在。退卻不前。以權利所在。爭先恐後。究之義務未能盡。權利將有不能保矣。詩云。追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是鳥猶知保其權利。必先盡其義務也。可以人而不如鳥乎。況夫義務吾當然也。權利吾固有也。義務當以權利盡之。權利當以義務保之也。天子以仁保四海。諸侯以仁保社稷。卿大夫以仁保宗廟。士庶人以仁保四體。權利也。即應盡之義務也。禹之治水也。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義務也。然水土平。民得耕而食之。即所以保我權利也。孟子正人心。見邪說。詎詖行。放淫辭。義務也。然異端息滅。而吾道昌明。亦所以保我權利也。由是言之義務權利。謂之並行不悖。誰曰不然。噫際此物競天演之公例。優勝劣敗之時期。所以保我權利。正義務所難寬。所以盡我義務。亦權利不終無也。吾故曰舍權利而言義務也固非。舍義務而言權利也亦非。夫豈虛語哉。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曾芝芳(2009)。[義務與權利並行論]。《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9/4f/9b.html(2015/07/21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9/4f/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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