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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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420000031595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佚名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  王安石之貽害國家,自古所未有也,熙寧行之而害,紹聖行之而害,至崇寧以後奉行,迄於宣和,而宋遂以南,王安石固不得辭其罪,而吾謂王安石之過,舉諸君子有以激成之,後來小人肆無忌憚,特藉安石以為禍端,非安石之本心,亦於安石無與也。   夫安石其始與呂公著、司馬光、趙抃、歐陽修諸人甚善,則其立心措行,初非恣惡行姦,如章惇、蔡京諸人之比,乃以新法之故,與諸君子迄不相能,判若水火,而諸君子亦遂攻之不遺餘力,而新法之害,遂不可收。夫新法之不便於民不待言矣,然使諸君子行之,亦何至於保甲之剌民為兵、青苗之強民賠累乎?惟諸君子攻之不能勝,而去之不終日,於是安石既不能得諸君子之力,不得不轉而求諸僉壬之助,故上而誤朝廷,下而擾閭閻。新法愈行愈差,安石自愈失愈遠,此安石之不幸,宋世之不幸,亦豈為諸君子之幸乎?   迨至紹聖之時,章惇、蔡京之輩,假紹述熙寧之舉,以傾害元祐諸臣,而新法之朝破一產、夕覆一家,舉不之恤,則其意不在新法,不在安石,特不過藉安石制作為名,以陷害諸君子,而馴至徽宗亡國,安石遂為千古詬百厲之的,平心論之,安石之立法可疵,安石之立意可恕,而諸君子不救其弊,而專攻其法,致激成安石之憤戾,安石之不能容人,固不足責,而諸君子亦不得辭其咎也。   或謂鄙論出脫安石,責備諸賢,不無偏見,吾則謂此說程明道已言之矣,明道與安石同時,固謂新法之行,吾黨有以激成之,此雖明道忠厚之言,而要其時之情事,亦不外此也。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3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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