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己丑二月,嘉義在籍戶部主事徐德欽,拏獲王煥,解臺北。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280000019495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吳德功
主題與關鍵字:
戴施兩案紀略
描述:
內文:先是,王煥未獲以前,彰化縣朱公純、鹿港鹽館總辦劉竺保,皆以不附李嘉棠,相繼撤委。巡撫又電召福建按司渡臺,閩浙總督卞竇第不允。至是,王煥解到,訊無官紳比匪實據,復密派委員提查鹿局賬簿,亦無接濟軍火數目。巡撫始放釋在押鄭榮,令到鹿罰捐三萬兩,充為軍費,並有電札各諭,如鹿港認捐此款,除施家珍一人仍行歸案拏辦外,其餘紳商概不追究。鹿港遵諭繳捐,事平,王煥尚在監押。     論曰:劉帥之咎官紳比匪也,蜚語已先入耳。施緞告白,文甚雅馴,疑為官紳所作。使初非劉竺保之辨其誣,繼非朱公純之白其冤,終非程起鶚之查局簿、以證其不實,不特鹿紳之訟連禍結,吾知周長庚、鄭榮不知將何所結局也。吁可畏哉!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2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臺灣文社 正式成立,大會記
獨立紀
外交志
維持漢學策
東西科學考證(講演稿)
下龍門臨伊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