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醫漢藥改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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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30500496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陳錫儒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又各省之用藥不同。四川之藥。大都用生。廣東之藥。大半製熟。然泡製失宜。究不如生用之為愈。蓋藥性本熱。過泡則反為寒。藥性本?。過製則反為溫。本性盡失。治病何能。此又誤人不少者也。更有一種貪利之藥肆。貯藏不得其法。年久月深。濕藥生口,乾藥蛀紛。無毒之藥。變為有毒。有味之藥。反成無味。再經蒸晒。依然售賣。使人服之。病反增劇。中國醫學之不振。實因藥品窳敗不精者也。若泰西之藥品又不然。政府補助人民。組織製藥局所。選擇夫地道合宜之藥材。新鮮良好之藥品。考取藥劑師。逐味精製。去其糟粕。而存其津液。又延聘化學醫士。以測量針。實驗其藥性之寒熱溫涼。高下度數。其製就之精液藥品。較諸未製之糟粕藥料。一分之重量。便有一兩之能力。然後或研為散。或和為丸。或化為油水。分發各藥肄售賣。其治病多以單方獨味取效。其有宜配合者。少則二三味。多亦止五六味而已。非若漢醫之藥方。有用至二三十味者。藥品既紛紜雜湊。藥力必互相牽制。雖多亦奚以為。邇來西醫之盛行。實賴此藥品之精製已耳。然西藥之所採入者。大抵金石之類多。而草木之類少。金石之質。性多猛烈。草木之質。性多柔順。雖名僅百餘味。而有毒者居其大半。故服西藥者。必有一定限制之分量。而不可多服。多服則立見危殆。究不若中國之藥。寬猛相濟。較為平和。可取。雖古人有云。毒藥能治病。不可服食。常藥能服食。不可治病。然果遇久病虛損之人。猶不若劇常並用。更為萬全穩妥。若是。則今日中國。之漢醫漢藥。其不得不更正也明矣。更正之道何如。必也於各省州縣。設立中小醫學堂。收集百家方書。採其長而遺其短。有能發明醫理者則取之。不必拘泥古人之成法。集成醫學大全一部。考選夫青年俊秀者。入堂肄業。限以年數。至期能考試及第者。方給以畢業執照。准為醫生。其舊時之醫士。亦當召集考試。能明醫理者。方許給以堂外執照。若無執照而擅自行醫者。嚴罰不貸。如是。庶免有庸醫殺人之禍。則中國之醫學。自日進而高明矣。 又於各州縣醫學堂之內。設立製藥局所。收羅各種藥材。擇其精而遺其粗。一如西國現時之藥粉。大約得有百餘味。便可足用。不必如現在之藥肆。陳列數百味之多。又延請外國著名製藥師。在局教授製練。且兼聘化學醫士。就其所製成之藥。試其性之寒熱溫?。度數高下。編輯新製藥書一冊。以啟後人。使各藥肆如法精製。准其零星發售。有時派員到肆勘驗。其有封固不密。失味變色者。概令棄置。如是尚何有壞藥害人之患。則中國之藥品。自日新而精美矣。夫醫道既精。藥品又良。斯人民無天札之患。身體有健康之形。以之為農為商。則精神壯旺。以之為兵為勇。則氣力剛勁。富強之基。其在是矣。醫藥改正之說。誠今日中華新政之第一要務。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10年5月15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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