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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考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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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0900314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陳錫儒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穎谷封人穎考叔者。能使莊公母子如初。左氏稱其純孝。謂其能愛其母。而施及莊公也。以吾觀之。叔之所為也。謂其孝且不可。謂之純云乎哉。當莊公之誓姜氏也。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夫既曰悔之。則是母子天性。不必叔為掘地。而終必有相見之一日也。乃叔明知其悔。而故意藉物以獻。乘勢利導。以迎合莊公之意。而冀邀為大夫之榮。非叔真能孝其母。而其孝行能感及莊公也。如是而可稱為純孝。則茅焦之諫秦王迎太后者。更可稱為大孝矣。何也為叔易。為焦難也。蓋姜氏之咎。在溺愛少子。非若秦太后之咎。在淫亂宮闈也。莊公有反悔之心。其言易入。又非若秦王當盛怒之際。其諫難行也。是焦之能使秦王迎太后。與叔之能使莊公見武姜者。不有難易之別乎。乃為其難者。未聞有稱其孝。而為其易者。豈可稱為孝之純耶。傳曰求忠臣必於孝子之家。叔既能為孝子矣。則亦必能為忠臣。況鄭之大夫。即周之陪臣也。莊公因卿士之故。春取麥。而秋取禾。已有無周之心矣。叔不敢極言再諫。以去就相爭。致後來有射王中肩之事。而莊公遂為大逆不道之罪人。是叔之為臣。既不能盡忠。而為子亦安能盡孝乎。孟子曰、好勇?狼。以危父母。五不孝也。乃叔自恃其勇力。與子都爭車。挾之以走。致子都積憤在心。許城之役。又取蝥弧先登。因被射身死。是叔之亡其身。以及其親也。孝者固如是耳。或曰食君之祿。理宜忠君之事。叔既為將。當移孝作忠。雖戰死沙場。亦分所應爾。似未可因是責之耳。不知以此言論戰士則是。而以此言論孝子則非也。禮曰孝子不登高。不臨深。蓋為其親尚在。當惜其身以事之也。管子曰吾嘗三戰三北。而鮑叔不以我然怯。知我有老母在也。專諸一匹夫耳。母在不肯受姬光之聘。及母死而後行王僚之弒。況叔之母。固高堂垂白髮也。而何可好勇貪功。輕身喪命。致不得盡養生送死之禮。而有虧乎為人子之職。是叔之孝且不可稱。而謂之純也烏乎可。左氏之譽。未免失之太過矣。使叔有知。亦將有愧於地下。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9月29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陳錫儒(大正8年9月29日)。[穎考叔論]。《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8/dc/78.html(2015/07/21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8/dc/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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