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臺灣文藝叢誌暨其文人社群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公開徵選計畫
國立中正大學
台灣文學研究所
臺灣文藝叢誌暨其文人社群數位典藏計畫
韓信論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010108001280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陳鍚如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聞之有功當賞。有罪宜懲。此固國家人主之大法。而為萬世不易之常經也。蓋功大而罪小者。則其情或可原。功大而罪多者。則其情實難恕。世之論韓信者多矣。每大其功而寬其罪。謂其反形未具。而漢殺之。是漢之薄待功臣也。以吾觀之。信之負漢也其罪有五。雖殺之亦不為過。何則。信初事楚。官不過郎中。位不過執戟。言不聽。計不用。及其歸漢也。始為連敖。繼遷都尉。終則設壇具禮。拜為大將。解衣以衣。推食以食。言聽計用。禮遇優隆。在感恩圖報者。不知若何刻骨銘心。必恭必順。以報國士之知已也。乃漢王使信東向擊齊。歲餘未下。又使酈生往說之。齊已服矣。在恭順者必謂同承王命。有利國家者可也。而信竟貪功慢上。聽蒯徹之言。進兵襲擊。致齊王以酈生為賣己。而遂烹之。輕視王命。貽害謀臣。其罪一。黜陟者人主之大權。非臣下之所能擅請。乃信恃山東地勢之形便。挾數萬甲兵之餘威。滅齊不還報。自請為王以鎮之。向使非張良躡足附耳。漢王通變達權。允如所請。竊恐與楚連和。三分天下。不待武涉之陳說。而將先見諸事實也。希圖尊榮。要君罔上。其罪二。兩軍之對壘。救兵如救焚。軍法之約。遲誤者斬。況值大敵當前。楚漢興亡。在此一舉。固陵之會。信偏違約失期。致楚破漢軍。漢王堅壁自守。及子房勸漢王割分東海之地以與之。而後方引兵來會。乘危邀賞。有無君心。其罪三。尊卑本有定分。儀仗之設立。原不可僭越。信自改封為楚王。恃功驕恣。巡行縣邑。出入陳兵。其時已有告其反者。幸上用陳平之計。偽遊雲夢。以執繫之。不然。出師以討之。是趨之戰也。彼楚地之兵甲精銳。安知信不勒兵以相抗乎。是一楚滅。而一楚復起也。僭分越制。無人臣禮。其罪四。自降作淮陰以後。羞與噲等伍。信之心己見其怏怏不平矣。及陳豨為代相國。監趙代邊兵。過辭信。信與挈手中庭。辟左右而與之言。難免啟人疑竇。迨帝親自擊豨。信又稱病不從。陰使人至豨所。與之通謀。雖反形來具。而謝公著之告變。非無因也。謀逆嫌疑。怨懟君上。其罪五。有此五罪。雖有大功。亦何足贖。是信負漢。而非漢負信也。雖然。殺之可也。夷其三族。則未免過甚。信雖辜恩。漢亦負德。無怪乎後人多以薄待功臣譏漢。而以自取其咎譏信。噫兩得之矣。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8月21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陳鍚如(大正8年8月21日)。[韓信論]。《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8/db/27.html(2015/07/21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8/db/27.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感謝您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為了讓資料更容易被檢索利用,請選擇和這項數位資源相關的詞彙:
附耳
楚漢
韓信
儀仗
中庭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
推薦藏品
列傳六
外交志
列傳六
建國紀
盛京賦
連雅堂先生家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