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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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05002370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曾國金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秦失其政。群雄逐鹿。項氏得之。而復失之。說者謂項氏暴戾不仁。雖與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然竊為項羽惜焉。夫當項氏時。所與羽爭衡天下者。有漢高焉。漢高之仁。項羽之不仁。人幾信為定評矣。而不知項羽猶有善於漢高者也。何也漢高以彭城之敗。太公被虜。並無憂念其父之言。及楚軍成皋。大公於俎上。乃曰。必欲烹而翁。幸分我一杯羹。漢高之不孝。忍心至極。其於仁也何有。項梁乃羽之叔父。戰沒於秦。羽日夜痛心切齒。必欲報秦仇以為快。此其致孝於叔父。有過於漢高者一也。漢高見秦宮室子女。意欲留之。見薄姬之美。淫而奪之。夫淫為首惡。其於仁也何有。項羽以呂氏之之妖媚。置軍三年。日己久矣。未聞淫穢之聲。雖古之柳下惠。坐懷不亂。亦不過是也。此其不強制人婦。有過於漢高者二也。漢高當項氏後滅。即奪韓信之軍。忌刻既生。於是淮陰夷族。彭越烹醢。功臣戮辱。亦慘矣哉。其於仁也何有。項羽以鉅鹿之戰也。威既震矣。章邯之降。秦既滅矣。然猶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此其不以天下為私。有過於漢高者三也。由是觀之。項羽雖暴戾。居心未嘗不正。特憤嬴秦剪滅六國。禍害生靈。殘虐之極。欲以一朝之間。盡洩其恨。而不自知其暴之一至於此也。可慨也夫。雖然放逐義帝。羽亦非無罪耳。故夫漢高得以藉口。肆其詭譎之術。以取天下也。項羽所以得而復失者。亦職此故耳。羽曰。天之亡我。非戰之罪也。夫其言亦豈盡為謬也哉。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5月1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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