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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姚冬聲質詢:人事部份:一、現在如要研究法律問題的話,牽涉太廣,費時太多,我們就近談一下「行政效率,人才出路」問題,本席認為從行政效率與人才出路方面講,應以一人一職,俾專責成;二、今天要革新政治,應實行輪調制度,自由中國同隊之進步非常神速,希望處長把軍隊的精神帶到政治上面來,把軍事改革及整飭風氣的方法帶到省政府,那就是輪調制度;三、代表省公營事業官股之董監事,是否須去官職?依照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事,第二個問題非依法就是依法規定的這個公司或官股,可以有政府機關派員,並不一定要派公務員去做,我認為儘可派專門人才去做,這才對公營事業有幫助;四、省府所屬各單位額外人員臨時人員,還都在編制以外,有很多公營事業如公路局,應把編制擴大,以容納多人,使其工作情緒安定下來,以示公平;請汪處長答覆兩個問題,第一個是輪調制度,第二是額外人員如何來解決問題;民政廳部份:一、臺灣省的人口政策究竟如何;社會處部份:一、國民義務勞動服務成果豐滿,希望以此次成果作為下年度工作張本;二、義勞競賽,應將修路與衛生分開評分,尤應注重人力動員成果,義勞工作現已告一段落,接著來的應該切實檢,公平評分;三、無故不參加勞動服務而不繳付代金者應嚴格議處,義務勞動是強制規定的,可是仍有一些應召參加的人無故不參加,亦不繳代金,義勞成果是公眾享受的,對參加勞動之人,應有所獎懲;四、國民住宅之興建,應代真正平民解決住的問題;五、社會處對人民團體經費補助,頗不公平,應自動改善;中國家庭計劃協會了幫人家生兒女,必須由醫生來做才能做好,補助無異是用來消滅中華民國人口,要求不能補助它,這是違反宗教、違背民族、違背人道的;關於第四點國民住宅的興建請教傅處長二點:第一、臺北市國民住宅興建是否滿意;第二、據我們了解好多縣市把興建國民住宅的經費任意挪用,將其職員隨便調動,所以國民住宅興建委員會成為各縣市政安插私人、調用人員及挪用經費的機構,應嚴格的監督;警務處部份:一、臺灣省治安良好,自衛槍應收歸公有,以免用作殺人利器;二、執有槍彈武器之軍警人員,對武器之保管,應嚴格控制,對其生活情緒,應嚴加考核;三、木板房屋之違章建築,應准許改建磚?晼A俾減少火災之發生;四、黃色茶室與黃色咖啡館應嚴加取締;五、竊盜案件應從治本著手;六、計點制度實行之後利弊如何。

議員姚冬聲質詢:人事部份:一、...

安插私人、調用人員及挪用經費的機構,應嚴格的監督;務處部份:一、臺灣省治安良好,自衛槍應收歸公有,以免用作殺人利器;二、執有槍彈武器之軍人員,對武器之保管,應嚴格控制,對其生活情緒,應嚴加考核;三.....more

1981/2060
議員魏東安質詢:一、本省耕地面積有限,海埔新生地開發辦法,由行政院核准後交省政府公佈實行,中央忽然命令停止辦理,人民為了生活,已有不少人強行佔有或圍築魚塭;二、農民向糧食局領肥料時,如果忘記帶錢則不准領肥,農民深感不便,是否可以改善為規定價格,用完交還者可免繳款;三、政府推行農業機械化,用意至善,糧食局編有預算貸與農民購買耕耘機,該款至今未肯貸發,致農民向商家購買後無法繳款,該批預算款,運用到何處;四、每年大量食米出口應該存糧豐餘才對,可是一方面又從泰國等地進口白米,理由何在;五、林務局整理林業,毫無一定方針政策;六、各地保安林雖曾決議由政府經營,也要視地質情形而定,有些地方造植後無法成長,自應研究開放由民間造植;七、立法院已通名從六月二十日起調整公教人員和司法人員待遇,而其財源即由提高款﹙二倍﹚有無此事實;八、林務局對於大火燒山、盜伐、濫墾、圍標、舞弊等案件不斷發生,尤其對木材商之間糾紛迭出,即就本會收受之陳情請願案,亦以林業部份首屈一指幾乎無日無之,查森林為本省重要命脈,所謂「無森林即無臺灣」;九、本年度舉行義務勞動據省府發表數字,表面看來,似乎洋洋大觀,其實個中情形,完全相反;十、關於二行溪橋之建設,曾提案決議送研究辦理,查該橋為南部沿海地區之交通孔道,既為產業道路亦為軍事要道,該橋興建完成不但產業運輸暢通迅捷造福農漁生產,且一旦戰事發生軍運部署亦大有便利;十一、光復以來各地紛紛建築漁港,惟獨安平港尚付闕如;十二、安平港之疏導;十三、省立臺南第一中學新化分部辦理不善,貽誤青年學業前途,已無存續必要;十四、政府建築雙園堤防,目的在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對惠德里獨被劃在堤防線外,以乎不公;十五、日據時代,考入專學醫學農者大都參加醫院之藥局勤苦實習,逐漸躋身於助理醫師或代理醫師之列,最後自設診所,政府雖舉辦甄訓,但部份因證件遺失,或消息梗塞未及參加,而致被政府視為密醫厲行取締,情實可憫;十六、本省糧商向極守法,且以薄利宗旨服務經營於社會,糧價賴以穩定,民食得以無虞,但所頒訂糧食業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毛利率,超過實際甚鉅,殊失公允;十七、警察取締攤販,旨在整理市容,原則未可厚非,但應以勸導為主;十八、政府修訂特種營業新管理規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委託商業應覓具殷實舖保兩家,查十萬元以上資本者,多屬公司組織,不適合擔保,可否修改為資產舖保;又收買舊貨或接受寄售物品時,應登記並於翌晨填表送警備查,查該業所收寄售物品,均經登載於縣市政府備案稅捐處蓋戮之寄售簿;十九、人口不斷激增,政府計劃興建國民住宅,自屬解決房荒之賢明決策。

議員魏東安質詢:一、本省耕地面...

極守法,且以薄利宗旨服務經營於社會,糧價賴以穩定,民食得以無虞,但所頒訂糧食業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毛利率,超過實際甚鉅,殊失公允;十七、察取締攤販,旨在整理市容,原則未可厚非,但應以勸導為主;十八、政府.....more

1982/2060
議員李源棧質詢:一、政風與民風問題;二、人事制度問題;三、糾正警察打人的作風;四、法令的矛盾問題;五、公路行政執行之偏差問題;六、政府編列公路違警罰鍰之商榷問題;七、受託代陳人民請願案三件:1.高雄縣梓官鄉蚵寮國校家長會會長李啟南等二十七名向本席陳情為「高雄縣余登發抹煞民意,蔑視法令,濫用職權,造成私己地方勢力,請求議處依法嚴懲,以平民怨,而維政信案」;2.高雄縣梓官鄉信蚵村民黃藏向本席請願為「請願人與王國發水路糾紛」一案;3.高雄縣梓官鄉民張風向主席請願為「請願人耕作高雄縣梓官鄉茄苳坑段六一二—五號農地被高雄縣政府核准私供王國發強行毀耕,新開闢排水路」一案;八、省政府公共管理處的黑幕問題;九、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土木科技正陳啟輝濫用職權,蔑視法令,違法處理拆除高雄市黃戊水在鹽埕區北端街一○四號所建鋼筋水泥三層樓房一棟案;十、高雄市壽山,已發現幾處地質分裂,是否有崩坍之虞,尚難逆料,然半屏山之慘案,前車可鑒,建議迅速派主管單位暨地質學專家前往實地勘察;十一、省立成功大學夜間部確有續辦之必要;十二、關於高雄市設立工業專科學校問題;十三、輔仁大學擬在大貝湖復校問題;十四、高雄工業給水廠為擴寬堤防及改建道路,征收高雄農田水利會所有鳥松鄉鳥松段一七二號等六筆水利用地,依據土地法第二一九條:「征收私有土地後,不依核准計劃使用或征收完畢,一年後不實行使用者,其原有土地所有權人得照原征收價額收回其土地」之規定,本席建議飭令建設廳應准由水利會收回或撤銷征收;十五、為未配宿舍又無交通車之通勤公務人員請命:交通費應由服務機關支籿,以示公允;十六、改正稅目問題;十七、為高雄市民王勤等九名所住之房屋,被人檢舉違建,勢將拆除,向本席陳情;十八、此次教育廳頒佈非師範畢業現任國校之校長、主任、教員留職停薪保送接受師範專業訓練一年之命令,此乃政府提高國校教師素質之善策,何不研究在不增加政府經費預算原則下,發給部份受訓者家屬生活費,使無後顧之憂;十九、鬧得滿風雨之臺南議員郭泰山違法組織「長壽會」詐財五千萬一案;二十、臺灣省農工企業公司高雄食品廠,業奉省令轉讓省物資局接管經營;二十一、合理改善工友眷屬配給問題;二十二、高雄女子師範學校普師科第二十四班學生吳心安被該校物理科老師引導每日往禮拜堂聽福音,並給他聖約一本,命其每日閱讀,致該生物理科期考不合格,受留級處分,不要認為學校發生問題,如果公諸社會,則學校校長的名譽便要受損,這是不對的;二十三、高雄縣鳳山鎮第一公有市場代表李金池等三十二人陳情鳳山鎮果菜批發市場無理收取管理費及鳳山鎮公所、高雄縣政府違法將該市場轉租與鳳山鎮農會,引起很大糾紛,請農林廳派員調查一案;二十四、關於高雄市民楊再仁先生申請在高雄大貝湖試養大貝珠一案;補充一點,關於大雪山公司的問題,如果國家棄材竟以便宜的價格賣給人家的話這是不對的。

議員李源棧質詢:一、政風與民風...

民風問題;二、人事制度問題;三、糾正察打人的作風;四、法令的矛盾問題;五、公路行政執行之偏差問題;六、政府編列公路違罰鍰之商榷問題;七、受託代陳人民請願案三件:1.高雄縣梓官鄉蚵寮國校家長會會長李.....more

1983/2060
議員魏東安書面質詢:二、農民向糧食局領肥料時,如果忘記帶錢則不准領肥,須回家取款交納保證後始得領取,此辦法農民深感不便;三、政府推行農業機械化,糧食局編有預算貸與農民購買耕耘機,該款至今未肯貸發,致農民向商家購買後無法繳款,究竟予算款項運用到何處;四、糧食局每年都有大量食米出口,即有米可出口,應該是存糧豐餘才對;五、林務局整理林業毫無一定方針政策;六、各地保安林雖曾?議由政府經營,但也要視地質地形而定,有些地方造植後無法成長者,自應研究開放由民間造植;七、據云立法院已通過從六月二十日起調整公教人員和司法人員待遇,其財源即由提高罰款﹙二倍﹚,如係屬實,此財源是否可靠;八、林務局自陶玉田局長任職以,對於大火燒、盜伐、濫墾、圍標舞弊等案件不斷發生,最低限度亦可認為其無法任此項艱巨任務,實應另覓適當幹才銳意刷新改革;九、本年度舉行義務勞動,據省府發表數字,計動員若干人,表面似乎洋洋大觀,成果豐碩,其實個中情形完全相反;十、關於二層行溪橋之建設,本席曾於弟三次大會時提案?議送貴府研究辦理,如該橋興建完成,不但產業運輸暢通迅捷,造福農漁生產,且一旦戰爭發生,軍運部署亦大有便利;十一、光復以來各地紛紛建築漁港,惟獨安平港迄今尚未興建;十二、安平港之疏導,自光復至今耗費鉅額公帑,未見成效;十三、省立臺南第一中學新化分部辦理不善,貽誤青年學業前途,已無存續必要,應請併歸本校,以利教育而免貽害青年學生;十四、政府建築雙園堤防,目的在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但對惠德里獨被劃在堤防線外,似乎不公;十五、日據時代,日人歧視臺胞,不使接受高深教育,當時考入大專學醫、學農者萬不得一,許多懷抱濟世之士不獲接受正式教育,大都參加醫院或醫院之藥局逐漸躋身於助理醫師或代理醫師之列,最後自設診所,請問衛生處對於此輩醫務人員可否妥為規劃,予以分別甄核;十六、本省糧商向極守法,且以薄利宗旨服務經營於社會,但貴廳所頒訂糧食業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毛利率,超過實際甚鉅,應予改善降低,免直接足以加重糧價成本,間接足以影響人民生活;十七、警察取締攤板,旨在整理市容,原則未可厚非,但應以勸導為主,不宜動輒處罰;十八、政府修訂特種營業新管理規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委託商業應覓殷實舖保兩家,又管理規則規定,收買舊貨或接受寄售物品時,應登亡並於翌晨填表送警備查;十九、本省人口不斷激增,房荒日益嚴重,政府計劃興建國民住宅,自屬解?房荒之賢明?策。

議員魏東安書面質詢:二、農民向...

過實際甚鉅,應予改善降低,免直接足以加重糧價成本,間接足以影響人民生活;十七、察取締攤板,旨在整理市容,原則未可厚非,但應以勸導為主,不宜動輒處罰;十八、政府修訂特種營業新管理規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委.....more

1984/2060
臺灣各種建設均有長足之進步,政府對於煤礦業之技術上指導,國家所需之外匯,農工生活很關心,所以煤礦之生產有很大進步;電力公司應保證不用油,因用油對外匯有關係,煤有的是;一、礦業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之一部份與實際情形似有欠妥之處,擬請政府補充說明以利開發地下資源案;二、教育工作,乃國家之百年大計,其發展之迅速,實創開國先例;又目前學校與學校間未能平衡發展,而致造成嚴重的越區就學的情?,應針對實情,就學校之人事、設備校風問題,設法使其平衡發展;三、政府對於煤業輔導,始終缺乏完整的政策,關係煤礦業之發展至大,擬作最低幅度的將煤價調整,並不能完全使煤礦業者獲得合理的利潤;四、人口增加,軍需民食年有增加,土地之開發,是否能齊頭併進,促請政府嚴禁使用良田設廠;五、畜牧方面,政府缺乏完善之輔導計劃,以致一般優良品種,遭致高額關稅之課優,進口殊為困難,缺乏優良品種,畜牧事業之發展當難實現;六、縣市財政劃分政策實施後,各縣市稅率參差一,以致造成廠商投機取巧現象;對於臺北縣市屠稅之爭有何辦法平息;七、證券市之開闢,目的在於吸收民間游資,發展經濟建設;八、納稅為人民應盡之義,重複課征之原有係負責銷號的人員疏忽,亦有收稅人挪用所致,又銷號工作,多假臨時雇員之手,缺乏責任感,一俟發現錯誤時受雇之臨時人員業已離職,無從追究;九、南投縣仁愛警察分局,辦公廳舍破陋不堪,非但影響工作人員之情緒,且有失地方觀瞻,請賜予特別核准,以使山地警察機構,能與平地平衡發展;十、治安方面,似有不夠嚴密之嫌,偵查緝捕工作均未能發揮預期的效果;書面質詢:一、臺電所需要煤斤之計劃及長期煤炭供銷契約量與其所使用實績,其間兩者出入幅度甚為巨大;二、臺電發電用油與今後長期經濟發展計劃中煤炭增產政策有無阻礙;三、臺電安全存煤以往每月均未遵照政府所規定安全煤數量日標予以購儲,致造成目前一時不足失調情形而發生恐慌乃擬用油補充;四、臺煤產銷過剩與不足每每循環週期發生,應請政府迅速確立一貫煤業政策及有效措施;五、臺電擬進口外油十二萬公秉,以代替燃料煤發電;查進口外油,第一需用外匯,如外匯供作購買生產機器發展工業則屬上策,國內必需原料及無代用品者,向外購入亦係迫不得已;目前臺煤產銷情形之檢討:一、臺煤生產照政府所訂各期四年經建計劃執行其成果均達成目標,惟其中五十三年上半年生產過剩,業者產煤脫售困難資金週轉欠靈;二、臺電用煤需要計劃過於保守抑或錯誤;三、臺電安全存煤時常仍未照政府規定安全存煤目標;四、臺電臨時增加需要與實際使用量及實際交貨量之檢討;五、五十三年度六月間續訂長期契約各礦申報供應電力用煤一百餘礦,計達三一三萬噸之多,當電力計劃用煤只限在一四六萬噸,如多購十、二十萬噸,不僅可使業者生產意欲高揚且致部份倒閉;六、運輸能力車皮不足;七、用油與用煤炭關係及其利害得失;八、結論:煤政當局說臺煤過剩與不足循環週期發生,應確立煤為主之燃料一貫輔導政策。

臺灣各種建設均有長足之進步,政...

銷號工作,多假臨時雇員之手,缺乏責任感,一俟發現錯誤時受雇之臨時人員業已離職,無從追究;九、南投縣仁愛察分局,辦公廳舍破陋不堪,非但影響工作人員之情緒,且有失地方觀瞻,請賜予特別核准,以使山地察機.....more

1985/2060
關於高雄縣政府,縣長一上任以後就把所有的臨時雇員一百二十人,全部解僱,而後將自己又聘了一百二十個的問題;在高雄縣政府水產課,有一位殘障青年,工作非常賣力,因不同派系,就被解僱,社會處一再提倡,輔導殘障人員就業,人事處應該注意這個問題;財政局有一位課長叫丁簡章,因為選舉沒幫忙縣長,從財產管理課長,調到山地偏遠地區去當普通公務員,希望人事處長去調查;上星期五,高雄縣長蔡明耀召集高雄縣白派大將領一百六十五位,請教處長,一百六十五位的集會,有沒有向警察機關申請或報備,不然,為何黨外人士集中開會要申請,而本黨提名開會就不用申請,會不會受到社會上一般人的攻擊或批評;一、本省香蕉輔導管理成果,甚不顯著,以致市場萎縮不振,社會處合作事業管理處輔導管理不力,應負完全責任,希望切實檢討改進;二、 香蕉平準基金、冷氣船基金二億元,本省大會決議,請省政府設法發還蕉農,到現在還沒有動靜,請社會處合作事業管理處正視這個問題,以免影響政府形象;三、本省目前大小型的工廠,共有幾家?平均每一家工廠有幾個人?平均每一家員工的職員有幾個人?外國人說:本省大多數的工廠,都不像工廠的樣子,因規模太小,設備太少,工人沒幾個,生活單調站在維護勞工的立場,未知感想如何?有的工廠連建築物或設備都沒有,怎麼能夠講究工廠衛生及環境美化呢?怎麼能夠提高員工的工作情緒及產品品質呢?談得上維護勞工權益?四、民國六十八年、六十九年、七十年、及七十一年一月至九月間,本省因工廠及礦廠意外事故而死傷的人總共有幾人?各幾個人?因而造成的損失有多少?政府機關有沒有改善計畫?工業衛生措施如何?五、什麼叫做勞工?不在工廠內服務的勞動工人,譬如在民間從事流動性工作的土木工、水泥工、織補工、打字工、搬運工等等,這些人算不算是勞工?是否與在「工廠內服務的勞工」享受同等權益?有沒有勞工保險或其他的照顧?有沒有退休或撫恤的辦法?六、勞工住宅整建工作,政府機關有無具體措施或計畫?有增建、改建、修建、修繕的辦法如何?目前有沒有具體成果可言?七、本省在工廠內服務的勞工有二百多萬,而勞工權益卻一向被忽視,政府有無改善計畫?具體措施在那裡?八、現行保護勞工有關法令有哪幾種?有那一種法令已澈底實施?如果僱主所提供的勞動條件、安全衛生和工作環境等,顯於法令不合時,究竟如何處理?政府機關對於此種情形,是否都能夠知道或瞭解?九、僱主對於現行保護勞工法令,大都未能加以重視,政府機關應如何正視這個問題?十、僱主積欠和退休金問題,相當嚴重,政府有否因應措施?十一、政府機關在數十年前就已計劃制定「勞動基準法」,未知何時始能制定實施?內容如何?十二、工會是基於勞工需要和滿足勞工的願望,並增進勞工的知識技能及促進生產技術的革新,如果工會不可能達成其使命,政府允許勞工組織工會,實在沒有其實質意義可言,未知政府機關有沒有誠意來面對現實,以促進工會能走向正常途徑?十三、工會組織是維護勞工權益,由於政府允許工會可活動的範圍有限,以致工會不可能發生太大作用,形同虛設,有時反而成為警方或政府機關的耳目或工具,大多數的國家,其工會組織都很健全,而且允許工會發動罷工,以促進勞資關係公平合理及產製運銷不斷增進,並避免勞工遭受僱主剝削和壓迫,對於這個問題,未知有關機關態度如何?十四、為提高勞工知識及生產能力,並適應勞動環境的變遷,必須由政府機關繼續的不斷推動勞工教育,以避免經濟萎縮不振,未知本省辦理勞工教育的成果如何?因應措施及具體辦法如何?有沒有設立勞工教育基金的計畫?(聯合質詢)

關於高雄縣政府,縣長一上任以後...

位的集會,有沒有向察機關申請或報備,不然,為何黨外人士集中開會要申請,而本黨提名開會就不用申請,會不會受到社會上一般人的攻擊或批評;一、本省香蕉輔導管理成果,甚不顯著,以致市場萎縮不振,社會處合作事.....more

1986/2060
有關一般小型零星工程經費補助問題;有關祭祀公業及繼承土地問題;關於婚喪喜慶有花車,大跳脫衣舞問題,建議應該制訂一套隆重且簡單的儀式,宣導國民遵守婚喪喜慶的規範,以維護善良的社會風氣;有關三位保警問題;關於警紀、人事升遷、再教育、福利等問題;關於急難救助的問題;關於改善喪葬設施,加強墓地管理的問題;關於公墓公園化問題;關於彰化縣八卦山垃圾掩埋場滲透水的污染問題;關於焚化爐的設備問題;請教臺灣銀行,關於陽明山招待所房屋有幾棟,租金是如何收法?每年繳的地價稅是多少?目前陽明山聯誼社出租給那個單位,是誰在經營?那些別墅是如何管理以及租給誰?租金是多少?關於臺灣土地銀行雙重核貸標準問題;關於彰化縣永興海埔新生地違規貸款的問題;關於臺灣省政府地方經濟發展第二期計畫各鄉鎮等級是根據財收、人口比例或土地面積或其它來分的?關於各行庫員工若發生侵佔、舞弊,其主管要不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所有行庫對舞弊的處理情形,是不是由當事人的財產查封、賠償?銀行員工到銀行服務時要有保證人,保證人要不要負賠償責任?農會法的規定農會信用部的員工,如果發生侵占、營私或舞弊,農會總幹事應負連帶賠償責任,為什麼所有的機關團體、社團、人民組織團體都不用負這個責任,唯獨農會總幹事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此法律是依據什麼?用意又如何?關於雲林縣東勢鄉的四美村住戶大約有一百多戶,地處偏僻,居民生活非常困苦,由於地價之飆漲,離島工業區又決定設在雲林縣,因此土地就值錢了,現在水利會財務上非常拮据,因此有意思將這些土地賣給農民,農民也願意接受,但最大的困難就是沒有錢,希望土地銀行能夠研究一個可行的辦法,交代地方分行來協助農民順利的取得這些土地,讓他們有自己的土地可以耕作,生活能夠改善,而地方水利會的財務狀況也獲得改善;關於西螺溪在農曆十月之後到元旦期間,風沙都是很大的,造成西螺鎮無法發展,對於西螺鎮風沙之防治,如能在西螺溪的堤防種植防風林,對於環境污染之防治就可以產生作用,希望環保處能和農林廳取得協調各撥一點經費,防風林一定可以種起來的;有關水污染的問題,基層迭有反映,養豬戶請有合格執照的廠商設置污水處理場,可是做起來卻未符合標準,希望政府能夠提高工程承包單位之品質,並且介紹給各養豬戶;早期農地重劃不符合現代的農業機械化,從那一年開始是早期的農地重劃?目前設施的更新計畫幾年才會完成?有關區段徵收的問題;有關南都分行存戶的問題;關於群體醫療中心司機納編問題;關於菸酒公賣局開放民營問題;關於菸酒缺貨問題;有關公賣局人事問題;聯合晚報登載臺灣鋁罐飲料,因容器是「鋁」的關係會致使老人癡呆症,?然有這種說法,為什麼公賣局不重視國民健康呢?南投酒廠有辦促銷,民?去南投酒廠參觀,買了橡木桶,也沒有書明用途,民?回去將洋酒裝入,兩三個月就揮發了,希望公賣局應有擔當負起責任;有關熱門菸酒買不到,冷門菸酒配銷所強制配銷,希望公賣局應好好檢討;關於公賣局所面臨高品質的進口菸酒,假使歐洲的酒也開放進口,公賣局要如何因應?建議應開發稻米、水果、高梁的酒類,這樣才能回饋農業;關於省議會審查八十年度預算時,曾特別要求第二水果酒廠一定要執行,剩下兩個月了,不要開空頭支票,多設一個酒廠是有利無弊的;國產酒促銷做得還不夠,在國際航空上從來沒有看過國產酒,即使免費試飲也無妨,想辦法做看看。(聯合質詢)

有關一般小型零星工程經費補助問...

助問題;有關祭祀公業及繼承土地問題;關於婚喪喜慶有花車,大跳脫衣舞問題,建議應該制訂一套隆重且簡單的儀式,宣導國民遵守婚喪喜慶的規範,以維護善良的社會風氣;有關三位保問題;關於紀、人事升遷、再教育.....more

1987/2060
連年來臺灣省政雖然在經濟建設方面,獲有成效,而在政治建設方面,非但沒有進步,而且是百孔千瘡,弊端叢生,其見諸於政治風氣、社會風氣、教育風氣、選舉風氣方面者為更顯著,因此目前臺灣政治問題的嚴重,幾乎已威脅到整個的建設而腐蝕國本,所以本席才不厭其詳地建議主席對今後之施政重點,應該多在革除政治積弊以及糾正教育、選舉風氣各方面,多加努力:一、貪官墨吏,觸目皆是,官商勾結,上下齊手,營私舞弊,沆瀣一氣,紅包風氣,普及各機構,這種醜惡邪風,亟望掃蕩;二、權貴的子弟違法,可以特准保釋,達官的兒女,可以特准出國,顯要的大廈,可以特准興建,這類現象,望能早日消減;三、選舉風氣,不僅競選要化錢,甚至獲得政黨提名也要化錢,尤其動輒數十百萬,而每屆選舉過後,便是選舉官司接踵登場,如此選風,亟須改進;四、警察為代表政府直接接近民眾的人員,自應廉潔自重,以身作則,今則執法違法賄賂公行,而以偶有拒收紅包事件為新聞,這其中無疑需要整飭;五、全省各地,?賊暗偷,日有數起,甚且分屍縱火,走私販毒,駭人聽聞的怪案,愈演而愈烈,似此恣肆囂張,亟待嚴加取締;六、不良少年,已由逞兇打架而至於勒索殺人事件,層出不窮,尤於權要子弟,愈發肆無忌憚,警察法官,因感棘手而裝聾作啞,亟待加取締;七、本省出產之滑石、滑石粉,外銷國際市場,自產地花蓮運抵基隆,委由基、高、蘇沿海輪船營運所辦理,其一噸的產品到基隆究須若干費用,根本無法計算,再報關行每批手續費二○○.○○元外,並列有夜工裝船工力、查驗過磅工力、查驗車費、理貨費等名目,以及海關監視費、特押費、特驗費等重重剝削,處處要錢,實嚴重增加出口成本,使出口廠商不勝負荷,影響外銷,外匯收入甚鉅,請主席飭有關機關予改善;八、關於三輪車裝置引擎承攬運貨載人業務應准辦理營業登記,發給牌照一案;九、高雄市是本省第二大都市,工廠林立,也可以說是一人固工業都市,關於在該市設立一所工業專科學校問題;十、關於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學籍問題;十一、關於調整公教人員待遇,恢復年終獎金,藉資養廉問題;十二、關於改善工友眷屬實物配給問題;十三、近來市面惡性倒閉甚多,害得許多公教人員以及「老實」主婦上當破產,造成商業上之混亂,請主席轉飭有關機關,對今後申請開設行號者,應嚴格審查,限定資本額,並建議司法機關,對惡性閉者,予以嚴厲制裁,以利健全金融;十四、高雄市自來水廠與高雄港務局為碼頭給水權之糾紛問題;十五、關於臺灣各縣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監察委員會組織規程方面問題;十六、關於高雄市三民區川東里民蔡來賀等請願案問題;十七、關於臺南縣玉井鄉合作農場的土地糾紛問題;議長,本案老百姓向本會請願,在陳情書上我已註明「提本次大會處理」,當時周主任來找我的時候,他問我說:「以前曾送省政府,是否可以不在大會處理」?我說:「不能這樣做」,老百姓向本會陳情,應在大會處理,如果本會公?送省政府查辦理,那我沒有話講,本案最近省府將副本送給我,云已送省府查明處理,我問他這件公事是誰批的,他說本件是拿給建設組召集人賴森林議員批的,本會在開大會期中,應由小組討論提報大會?定才合理,何能由小組召集人逕行批辦?尤其該公司總經理據說是賴議員他們公司的董事,那能這樣做?這件問題須要檢討,今天特建議議長,本會同仁要為大多數人民來謀福利,不能為自己來做事情,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想不得了,并請議長督飭議事組不應該這樣做。

連年來臺灣省政雖然在經濟建設方...

,而每屆選舉過後,便是選舉官司接踵登場,如此選風,亟須改進;四、察為代表政府直接接近民眾的人員,自應廉潔自重,以身作則,今則執法違法賄賂公行,而以偶有拒收紅包事件為新聞,這其中無疑需要整飭;五、全省各.....more

1988/2060
議員李秋遠質詢:請問廳長,辦理選舉已近十五年的時間了,歷屆對於選舉是否有了進步或退步?民政廳是主管選舉監督機關,試問歷屆你檢舉違反案件有多少?如何違反?一、買票的問題,當局有無決心取締和計劃改善的意思;二、助選員的名額,過去歷屆均規定十人,何以現在減為三人?理由何在?三、助選員身份如何?如果四個鄉鎮者,只有三個助選員,事實上是不敷分配,那麼非助選員身分的人去分名片或其他助選行為時,應如何處理?議員吳一衛質詢:一、請客賄選,警察那麼多都沒有辦法取締,如果獎金一萬或兩萬的話,我想警察會拼命去取締;二、助選員名額規定三人,確實不夠,希望下次修正法規時,能予適當之增加;議員張富質詢:假使候選人要陷害另一候選人,故意利用非助選員去替對方分名片,製造對方違法事實,這點如何防止與取締,應該加以研究;議員許新枝質詢:關於助選員名額問題,競選事務所需要兩個人,宣傳車需要一位廣播員,一位司機,這樣已經超過規定名額,那麼要個別分發名片就沒辦法了;議員張振生質詢:我想不用助選員也可以,因每戶都有鄰里分的候選人名單,刊有個人的政見和相片及學歷,最好廢止個人分發名片,節省人力、物力、財力;議員陳火土質詢:一、我認為後選人分發名片的確無必要,希望明確規定廢止分發名片;二、助選員必須規定相當於地方人士來擔任,如果沒有嚴格規定身份的話,我想娼妓、酒家女也出來擔任助選員,豈不有辱國體;議員賴榮木質詢:助選員規定三名,何時開始替人助選?其不法助選行為何時可以檢舉?監察委員之身分自何時生效?本席所指係選務所三位委員中之一,其違法助選事實,本席可以檢舉;議員李秋遠質詢:關於助選員問題,應任其自由助選和發名片,不必加以限制;在私人政見發表會場,有人藉列席指導名義,俟候選人演講後,即隨時登台講話,在選舉法規上有何限制?候選人與其並無任何關係,這種情形是否違反規定?是否要取締?其取締機關為何?是否會影響及候選人之資格?其次請教投票時間,係自早晨八時至下午五時結束,本席認為這個時間並不適合工人,希望改自七時半至五時半,由這次縣市議員、鄉鎮長選舉開始實施?又關於如何使選民踴躍投票,本席認為平時的宣傳重於選舉時的宣傳,有否統盤計劃?議員余陳月瑛質詢:本席建議把選舉的時季改為春、夏較為適當,因冬季鄉下人在晚上七時,均已關門入睡,拜訪、拉票均感不便;議員李秋遠質詢:再請教有關民主教育與宣傳,本席深感村里民大會上之宣傳工作,貴廳並未做好,請廳長加強辦理;其次選舉宣傳口頭上說選賢與能,背地裡?味精多來一包,肥皂多送幾塊,鈔票多拿幾張,就可以投給某人,這種現象應如何來加以防止?民主教育失敗的話,對反攻大陸將有很大影響,廳長對此有何計劃?目前監察小組委員係以何種方法產生?何人始能擔任新的監察小組委員?其資格?職權及產生動機及政黨名額有分配否?本省監察小組已成立了多久?有幾個人擔任,黨派人士名額分配數字,請在席上報告;我們應檢討自開始實施地方自治到現在,我們究竟有進步否?其未進步之原因何在?本席很不滿監察小組至今不改組,更不好好的運用其能力與經驗,這些人每月拿津貼,而選舉時再拿幾千元,?不做事,不應再讓這批人擔任下去,請問廳長能辦到否?議員余陳月瑛質詢:請問監察小組是否辦的公正?本席正是針對監察不公問題提出補充,你們這樣做致使黨外人士不敢參政,是否會引起社會的憤恨?破壞了你們的人格?請廳長答覆。

議員李秋遠質詢:請問廳長,辦理...

察那麼多都沒有辦法取締,如果獎金一萬或兩萬的話,我想察會拼命去取締;二、助選員名額規定三人,確實不夠,希望下次修正法規時,能予適當之增加;議員張富質詢:假使候選人要陷害另一候選人,故意利用非助選員.....more

1989/2060
一、教育廳何時可解決山地偏遠地區師資缺乏問題;二、為培養優秀山地工商業人才,建請教育主管保送山地優秀學生至工商類科之大專院校就讀;三、平地山胞與山地山胞保送師院就讀之名額比例,不可有差距過大之現象請教育廳重視;四、為減少山地代課教師人數,師院應屆結業學生建請不要派至山地偏遠地區任教,以免任教一、二年後因兵役問題而須另聘代課教師任教,造成惡性循環現象;五、請教育廳督促各校(尤其山地地區)加強廁所之整潔維護工作,以維護學生身心健康使其安心在校學習;六、滿州鄉因地理環境特殊,冬季有落山風氣候寒冷,可否比照高山地區教師發給風衣禦寒;七、山地籍教師如欲回原籍地任教,教育廳應給予優先考慮,專案准予調動;八、建請在國小教育階段,加強原住民兒童基礎教育以便達到貫徹教育機會均等之精神;九、請依實際困境補助地方縣市國民教育經費;十、策訂「教師評鑑」辦法,貫徹教師在職進修以提升教師素質,提高學校教育效果;十一、建請儘速解決問題:(一)學校建築造價應求一致;(二)學生宿舍之廚師,請依政府規定之編制給予廚師或臨時員工之工資,以利為學生處理膳食問題,花蓮住校生均為偏遠鄉下孩子,學校自應善盡管理之責,使學生安心求學,亦使家長放心;(三)省中校長之交通工具,應予解決,宜編列一二○○cc國產車壹部;(四)長久以來校長最沒有保障,任期屆滿才能調動,屆時不調也不准,校長無法發揮職權,若要校長充分發揮功能,須獲充分授權辦理以;(五)教育制度要改革,應從人事制度革新;(六)建請國小學校適當收費,以充裕學校經費,提高品質,真正貧窮的學生才給予免費;(七)學校資源的分配應重新調整,國小為基礎教育,所需經費應獲充分補助;(八)高職補校自給自足班,請改為公費班,以免影響學生心理之不平衡;(九)東臺加給目前為六三○元,如果上級認為東部工作不值得鼓勵即請取消,如認為值得鼓勵,東臺加給應予調整;(十)花東地區老師流動率頻繁,宜設法遏止;(十一)彰化師大商教系自費生,可否請教育廳辦理甄選,統一分發;(十二)國小護士編制應依規定設置;(十三)建築經費案,在貧窮縣市,由於財政困難,以致響建設工程發包,更加不順利;(十四)花東師院如能設置學生保障名額,對花東地區解決師資問題助益良多;(十五)請優先專款補助(秀林國中)興建學生宿舍並設置舍監二人;(十六)對山地學校的認定,不應以學校所在地來區分,宜以山地籍學生人數之多寡來認定;(十七)關於偏遠、山地、離島地區劃分之問題,既然烏來、桃園、臺東、澎湖均有偏遠或山地地區學校,花蓮縣竟然沒有偏遠地區學校,揆諸事實,顯不合理;(十八)最近國中、國小教師缺額嚴重,值得教育界警惕,建議臺東、花蓮師院能設保障名額,供花東地區學子就學,訂定服務期限,以保障花東國中、國小師資員額;(十九)花蓮縣目前尚有宜昌、吉安、萬榮、三民、富北等六所國中無學生活動中心,希教育廳能逐年編列預算,協助興建學生活動中心,以利學校教育正常發展;(二十)花蓮縣鐵路沿線之中小學校受火車噪音之干擾甚大,務請教育廳予以重視,並在國教六年計畫中編列預算,解決噪音問題;(廿一)今後為配合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選舉而召開之會議,請避免在地區縣市學校召開,以免校長捲入地方選舉恩怨,造成校長的困擾;(廿二)校際之間要多舉辦師生活動,增進融洽的情誼;(廿三)多為地方辦理必要活動;(廿四)目前新城國中設在北埔,秀林國中設在新城,兩校校名與地址不符實際應予更改,使秀林國中符合山地偏遠地區,給予特別補助;(廿五)目前糠蚊已蔓延至新城、吉安、花蓮市,請上級儘快徹底加以消滅,以維護師生及地區居民身心健康;(廿六)要國小校務正常發展,請教育廳貫徹實踐七十四年公布之國民小學辦事細則,將行政組職組長編制名額予以補足,以利校務發展;(廿七)教師人員員額編制,不分班級多寡,一律請依規定編制補足,以使教學正常;(廿八)建議教育廳補助一般鄉鎮市區國小軟硬體設備,不要只偏重山地偏遠鄉鎮及城市學校;(廿九)花蓮縣師資缺額嚴重,務請上級重視,能作有計畫的補救;(三十)為維護校園的安全,建請省教育廳增編「校警」編制;(卅一)各國小護士編制,不分班級多寡,請能逐年補派;(卅二)請教育局長協助玉里國小人事問題,目前尚缺教師十二位,請派學士後候用教師三位以上到校服務,且欠缺中、高年級音樂教師,請優先派任。(聯合質詢)

一、教育廳何時可解決山地偏遠地...

區劃分之問題,既然烏來、桃園、臺東、澎湖均有偏遠或山地地區學校,花蓮縣竟然沒有偏遠地區學校,揆諸事實,顯不合理;(十八)最近國中、國小教師缺額嚴重,值得教育界惕,建議臺東、花蓮師院能設保障名額,供花.....more

1990/2060
有關二重疏洪道開闢完成以後,建議能夠比照汐止地區的方案興建堤防;二重疏洪道不只五股地區,都有堆積廢土垃報等嚴重的問題,將來萬一洪水侵襲的話,功能是否能發揮?基隆河大華橋到重四橋之間,左岸的堤防工程一定要做,不要拖時間;在六堵工業區堤防加工工程方面,造成立華工廠的災害,希望也能儘速解決;彰濱遊樂區的開發,進度好像慢一點,不知規劃情形如何?有關捷運系統,大臺中都會區是否能延伸到鹿港、員林?目前不管是新闢建的道路,或者高速公路,其最困難的是土地取得問題,是否能趕快通知,需要捷運系統完成輸運工程的縣市,儘快的提出路網計畫;日前臺灣道路系統,尤其在挖路方面相當麻煩,所以共同管道的設備,在這方面是否有新的構想?對於基隆市的污水下水道工程,是否已經編列預算?最近報載有關公共設施全面投資六年計畫相當龍大,以前績效不是得好的唐榮和農工公司,是否有更好的計畫來拓展其業務?如何起死回生?唐榮、農工、中興紙業和高雄硫酸錏這四家公司是否能開放民營?公共工程受益費要如何來徵收比較方便?對於補償費的問題,是否能夠想辦法協調,使大家聽到公共設施徵收大家都急著出售;在八米道路用地的問題漏報的部份可以不可以補報?請妥善規劃在彰化縣員大排水之南北兩岸,分別闢建各二十公尺寬之東西單向快速道路,以利民行,並發揮多目標功能;三重市利用公園興水地下停車場,已獲交通部補助一億元經費,建議省府建設廳、都委會全力配合,並請住都局補助四分之一經費五千萬元,以利早日興建完成,解決市區停車問題;中低收入用地之取得有沒有限制在平麼範圍?是都市計畫內之土地?還是區域計畫內的土地也可以?希望能夠多編一點錢,將基隆市的土地重新規劃配置,將來的發展才有一個先後的順序;關於眷村、公教宿舍的改建,住都局應拿出一套新的辦法;對於中低收入申購國宅的改建計畫,是不是在整個初期,由受理縣市政府申購中低收入房屋以後,做一個全省性的通盤檢討;就主要及次要河川,縣市政府每年編的河川警察預算是多少?又河川警察的編制標準是如何核定?大甲溪以前處理水的成本及現在處理的成本有多少?建議將現行政府各機關監工人員及工務局建管課施工勘驗的人員合併精減,設立一個工程安全檢驗局,以綜合所有相關的業務;關於土地徵收款問題,大里溪整治河道案在確定設計之時,應同時考慮做區域性都市計畫的通盤檢討,看是用區段徵收或是重劃都好,有多的抵費地,應優先補償被劃為河道用地的百姓;要求在公共設施用地上做多目標的使用,如開闢停車場;基隆安樂社區和國家新城這一帶是不是可以再規劃一個新的污水處理場,讓這一帶的民眾能將污水就近處理,也能讓示範社區有實質的示範作用?在三重、蘆洲堤防範圍內-就是北區防洪二級管制區內大半土地,一直都還沒有開放,希望這個案能夠快點核准下來;觀音山風景區位於臺北都會區西側,建議省住都局配合旅遊局儘速開發,以做為臺北都會區假日休閒遊憩的好去處;建議將目前臺北盆地之抽水站、水閘門做徹底改善;長元街因未設有抽水站,導致長元街排水幹線及其支線排水困難,應增設長元抽水站乙座,以解決當地排水問題。(聯合質詢)

有關二重疏洪道開闢完成以後,建...

於眷村、公教宿舍的改建,住都局應拿出一套新的辦法;對於中低收入申購國宅的改建計畫,是不是在整個初期,由受理縣市政府申購中低收入房屋以後,做一個全省性的通盤檢討;就主要及次要河川,縣市政府每年編的河川.....more

1991/2060
議員陳建民質詢:有關山胞正名問題;山地社會之所以經濟落後,其理由何在?關於臺北市、高雄市的山胞行政,民政廳管的著嗎;有關山地社會的福利問題,社會風氣之敗壞,導致很多山胞的雛妓問題,販賣人口問題產生,警務處假如要把這個正風工作做好,是否可以給予有效的管理;建議民政廳是否可以?手試行辦理山胞全民保險;議員李文來質詢:關於提昇山地行政主管機關層次及立法保障山胞法律地位之展望;議員楊仁福質詢:一、讓山地行政機關直屬行政院,加強權責經費,兼顧臺北、高雄都市山胞,推動新輔導計畫,提昇行政功能,澈底解決山胞問題;二、請儘速恢復辦理「臺灣省山地行政及經濟建設人員考試」;三、輔導山胞取得花蓮縣三民開發區土地;四、日本帝國徵兵山胞籍死亡與儲金補償問題;五、請研訂山地行政革新計畫;議員翁文德質詢:基隆市內有多少山胞人口?其生活環境如何?本省山胞總人口約有多少;民政廳應在平時就重視從各種管道得來的資料,主動、積極、切實的去研討、訂定解決辦法推行;有關全省各山地鄉的道路打通連結成環山便捷公路,不知進行到什麼程度;關於今後如何改進及加強對山地福利措施之問題;目前本省各山地行政區域內的都市計畫及觀光事業區的規劃工作忽略了當地原住民眾的意願,以致發生糾紛,對此民政廳如何對策;對於山地鄉公所組織編制能否依據其特殊實際需要從寬編製之問題。(聯合質詢)

議員陳建民質詢:有關山胞正名問...

名問題;山地社會之所以經濟落後,其理由何在?關於臺北市、高雄市的山胞行政,民政廳管的著嗎;有關山地社會的福利問題,社會風氣之敗壞,導致很多山胞的雛妓問題,販賣人口問題產生,務處假如要把這個正風工作做.....more

1992/2060
議員洪性榮質詢:有關國產菸酒缺貨的問題;公賣局今後除了對高品牌菸酒的量增加以外,如何再開發新的品牌及高級品牌的菸酒;對香蒂酒將如何的促銷;關於行庫的總經理是否要對分行經理所發生的弊端負責之問題;關於地價稅增加的問題,財政廳今後是否以五折來計算,以減少百姓的負擔;關於幾十年來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所佔份量與地方比較之問題;鑒於「自治成本」過於偏高,建議廢除鄉鎮或者撤銷基層選?;請財政廳通令全省各鄉鎮縣轄市,調查從第一屆民選鄉鎮市長就任迄今,究竟已經變賣掉多少資產?各公所的資產負債又是如何;在我們的法令上,鄉鎮的財政是獨立或併在縣政府?目前的狀況如何;建議行庫今後對男性、女性在同等條件及資格上,如有經理出缺,是否有必要考量女性應該優先任用,以彌補過去受壓制沒有機會升遷的缺失;院省分際原則應予確立,地方自治規模不容蠶食併吞,財政資源劃分亟待調整;議員高崇熙質詢:關於國產菸酒發生缺貨的問題,是否在產銷計畫以及配銷制度上有人為的缺失?對於市場的調查,產銷的計畫,差不多隔多少來擬訂一次;關於金融界以後在人事方面,整個工作全面革新方面,財政廳有什麼新的構想;關於重新規定後之地價將大幅上漲,省財稅單位應速建議中央修正降低地價稅率並比照六十四年所採打折徵稅之因應措施;關於保險?許美國在臺灣對產物及人壽方面各准許二家,是否有這回事?現在臺產跟人壽保險公司受影響程度如何?有何因應措施;關於省屬行庫放款契約違約時所繳利息之計算方式;建議對目前財政收支劃分法不合理的現象,應儘速向中央建議修訂之;目前警政經費是由省負擔,民防、消防及戶政等經費現仍由縣市負擔,為減輕縣市財政困難是否一併由省負擔;關於國中小的教育經費,在縣市的教育經費所占比例相當高,本席認為國中教育部分應有省府負擔之問題;有關勞保的行政預算,能否按照北、高兩市及省所轄地區投保人數的比例各別分擔;建議有關調整待遇所增加之人事用,省應予縣政府全額之補助以紓解縣財政之困難;目前行庫存放比率偏低造成爛頭寸及存放利率節節下降聲中,省建設基金所訂利率應隨著大幅下降,藉以減輕貸款縣市之利息負擔。(聯合質詢)

議員洪性榮質詢:有關國產菸酒缺...

議對目前財政收支劃分法不合理的現象,應儘速向中央建議修訂之;目前政經費是由省負擔,民防、消防及戶政等經費現仍由縣市負擔,為減輕縣市財政困難是否一併由省負擔;關於國中小的教育經費,在縣市的教育經費所占.....more

1993/2060
中央是否有一筆利用中油超額盈餘款來補助各縣市觀光道路瓶頸改善?新竹市的觀光事業沒落已久,希望省府能利用這個機會,積極的向中央爭取;建議臺鐵在新竹設立電聯車檢修站;第二條高速公路即將開工,請教兩條高速公路是獨立路線,或是將其中省道、國道串聯,如是串聯計畫又是如何;關於解除戒嚴,將來如要建直升機的停機坪或設立民營碼頭可能就不再經過警總的申請或處理,在業上是否有比較方便之處;關於開闢第二條高速公路經費不足,可吸收民間游資之問題;關於海上交通既然要開放成為第三走廊,則政府應於全國各要地,尤其在東部應多開發民營碼頭,讓氣墊船有停泊場之問題;對於空中交通,希望全省各大都市及觀光區都能興建直升機停機坪之問題;關於交通單位升遷管道受阻,應該交由交通學院、學校訓練,以培養新人建立正常體制之問題;關於臺汽公司國光號與鐵路局火車品質越來越低,服務每況愈下之問題;臺汽和鐵路局車內的旅客服務播報,車站的車次及上下車乘客的嚮導播報,是否可以改為雙語播報;關於臺汽新竹站的交通非常擁擠,何時可以解決此問題?在還沒遷站以前,是否能在候車站中裝設冷氣;旅遊局補助新竹市觀光事業整體綱要計畫一百萬,突然更正說這是屬於新竹縣的,對此如何來處理;對於旅遊局管不到很多跟觀光遊憩休閒有關係的事,對此交通處有何高見;關於應將梨山風景特定區併入旅遊局之問題;太平山的開發,可以提供給整個大臺北地區六百萬人口休閒遊憩的場所,但因交通不好,財務困難無法來開闢這條路,對此交通處做何打算;關於龜山島的開放是否有困難之問題。(聯合質詢)

中央是否有一筆利用中油超額盈餘...

道、國道串聯,如是串聯計畫又是如何;關於解除戒嚴,將來如要建直升機的停機坪或設立民營碼頭可能就不再經過總的申請或處理,在業上是否有比較方便之處;關於開闢第二條高速公路經費不足,可吸收民間游資之問題.....more

1994/2060
議員陳啟吉質詢:今年颱風季節又即將來臨,要如何呼籲省民防範颱風侵襲;對於臺灣的治安,省主席應特別加以監督,不要再讓社會治安繼續惡化,而對於警察破案都是以刑求逼供,希望以後要破案應採用智識性、技術性,不要以刑求的方式問案;對於省議會十四位議員集體辭職,請問省主席有何感想;最近常有百姓遊行示威抗議活動,這些人的目標為何;關於社會福利工作應該再加強之問題;關於農民保險何時開放;關於建議調整肥料售價之問題;關於都市計畫法應深入的再研究改進,以符合大眾利益之問題;關於南投縣宜農宜林地應全數開放,有放領權利的人應全數放領給他們,而在不影響國土保安時,應讓他們自由耕作;議員蔡介雄質詢:關於新聞處今後在拍攝紀錄片時應將真實的情況一一拍攝之問題;關於六一二事件稍作示威,政府就要抓,法院要傳訊,而對新加坡人代訓的軍人搶?打人?隨便處理之問題;關於撤銷糧食局肥料運銷處,是否有這事情;關於公共設施保留地期限到期,政府要修改撤銷延長期限之問題,以及政府公有地既然要標售,應該將標售款拿來買私人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問題;過去臺南市長蘇南成市長任內到底借了多少錢,現又還了多少,為何政府借給他那麼多;有關工程受益費建議應取消並由政府負擔之問題;議員周滄淵質詢:臺灣省政府是首長制還是合議制?省府委員會議到底議決那些事情?以及職權有那些;關於公保的父母附帶保險,在七十七年就應該實施,以及勞工的眷保能不能在八十年來辦理之問題;請迅速修訂漁民平安保險辦法,鼓勵漁民參加保險;有關漁業問題:一、促請開放漁船使用SSB通訊設備,代替無線電台;二、准許五噸以下漁船使用無線對講機,使符漁民實際需要;關於關渡橋、重陽橋、忠孝橋、中興橋的倒塌就是因為竊盜砂石所至,是否有民意代表或立法委員、國大代表專門在採砂石?為何不能禁止;有關基隆港的問題,希望省主席促成早日在基隆設一個深水港,而在未做深水港之前,是否初步來規劃開拓新的面積,或將海運遷到別的地方去,把商港和軍港來作分別;關於全省所有的港口不應各自為政,希望交通處能做整體的規劃;所有港口的碼頭工人的工作量、年終獎金、春節慰問金是否可編在政府的預算之內;專業班的貨櫃及堆高機司機的技術津貼,是否應編在港務局的預算之內。(聯合質詢)

議員陳啟吉質詢:今年颱風季節又...

節又即將來臨,要如何呼籲省民防範颱風侵襲;對於臺灣的治安,省主席應特別加以監督,不要再讓社會治安繼續惡化,而對於察破案都是以刑求逼供,希望以後要破案應採用智識性、技術性,不要以刑求的方式問案;對於省.....more

1995/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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