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非孝之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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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690000031991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彭鏡泉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4)
描述:
內文:我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刪詩書。定禮樂。賢人七十。弟子三千。平居問仁問知問政以外。而問孝者居多。誠以孝為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自古及今。幾千百載。普天之下。累億兆民。惟聞有自傷其不孝。自期其盡孝。而未聞敢以非孝者。有之則自今日始。嗟乎。吳又陵輩。身獨非父母所生之身乎。自幼而長。非父兮鞠之。母兮育之乎。而顧敢非孝耶。今有人焉受人之薦拔。感人之一飯。且將銘刻於心。永矢圖報。況父母之德。昊天罔極者乎。乃一人倡非孝於前。而和之者若群犬之吠聲。何叛道惑眾。一至於斯。然而非孝者不自知也。彼以為親之權威過重也。夫服勞奉養。致敬盡道。所以別養親之異於養犬馬也。是以孝子獨隆禮於其親。而非親之強其子以必行也。娶妻必告者。示不敢自專也。且少壯之好色。不如好德之深。保牟得之一時。而悔之終身乎。豈若吾親主之。為光榮周到也。權威云乎哉。又以孝為人子之沽名示義。吁、益悖矣。夫孝若王祥臥冰。陸績懷橘。汪灝刲股。是皆愚夫愚婦。欲致孝其親。而率意為之。殆所謂愚孝者。雖不軌於中道。而其心良苦。其情可原。正不必過為非議之也。若夫葬祭哭泣之儀。所以盡事亡如事存之義。孝之至也。三年喪中。在禮未嘗強制其廬墓。強迫其過哀。未可以一二之過情。而非反全體也。乃若先執非孝之成見。姑搜求幾輩之偶過於用情者。而譏之議之。遂謂孝道之失宜。而別易戀愛以為用。以若所為。吾恐其愛父母之心。必不若其愛身與愛妻孥之切。而無孝以別之愛。又烏可恃也。夫君子立言貴乎不朽。苟有益於世道人心。雖萬言而非贅苟其有害。寧緘默而無言。今之非孝者。亦知所言之不當於事。不合於禮乎。今者運會滄桑。世風不古。環顧宇內。子訟其父母。與毆其父母。弒其父母者。實繁有徒。凡有心人隱憂在抱。我輩讀賢書。方將昌明孝道以救斯世之迷溺。顧乃誤用聰明。用夷變夏。所歐西新學之皮毛。變亂我東土固有之倫理。一則非孝。再則非孝。是欲率斯世皆為不孝之人而後已。伊古來勸孝者如此其誠。言孝者若是其眾。而蚩蚩者氓。尚有敢為不孝者。況今以非孝而助長之。其弊害將胡所底止耶。今試思非孝者之心。豈以為前說之過用其孝者。其罪有更甚於為不孝者乎。吾意過用其孝。亦僅自嘗其苦而已。而於世無病也。抑以為舊之孝行。其所當改者。有更急於為不孝者乎。吾意舊行所當改者。亦甚細微耳。非當務之急也。而為不孝者。既有害夫倫常。復有害於風化。為神人之所同憤。天地之所不容。芟除之惟恐不急矣。今曷為舍其罪之大者。與改之當急者。置之不論。而沾沾然就其過之小者。事之不急者。吹毛而求疵。吾不知非孝何顛倒至是耶。推原其故。大抵萌蘗於厭故喜新之思想有意排斥聖道。而伸張其新說。夫新舊折衷。取長而舍短。執兩而用中。非新者皆可行而舊者皆當棄也。今人食必五穀。用必水火。由來久矣。孝之於人。亦猶五穀與水火也人不能舍五穀之舊而不食。水火之舊而不用。而偏於孝道則欲廢置之。而易之以愛。亦惑之甚者矣。且此孝道也。古先聖王之所以治天下也。今乃非孝而主愛。是欲舉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之道。一朝以滅之。烏乎可哉。烏乎可哉。昔漢代賈太傅。當孝文全盛之時。猶陳治安策。而為之長太息痛哭流涕焉。使其居今之時。蒿目時艱。愴懷非孝。憫作俑於庸人。傷流毒於斯世。其痛哭流涕。又不知將奚若也。悲夫。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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