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臺灣文藝叢誌暨其文人社群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公開徵選計畫
國立中正大學
台灣文學研究所
臺灣文藝叢誌暨其文人社群數位典藏計畫
春秋大義解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69000003196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明 山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4)
描述:
內文:春秋之作。有所懼也。何懼乎。懼亂臣賊子也。亂臣賊子何懼乎。懼大義也。何謂大義。是有道有法。蓋其賞人之功。赦人之罪。去人之族。絕人之國。貶人之爵。書人之名。稱人之字。事略義明。詞簡義正。不言是非。而褒貶在焉。後之讀春秋者。觀一字之褒。則知其善之真。觀一字之貶。則知其惡之實。而一時之直筆。實為後世綱常之典。而究其大義所在。厥有四焉。一曰嚴而正。二曰簡而直。三曰微而切。四曰隱而明。霸主召天王。知不可以為訓。而河陽諱之曰狩。列卿會子虎。知不足以為法。而翟泉貶之曰人。書春王。書正月。載以筆者深以心。闕夏五。闕郭公。省其詞者通其義。凡稱王師。稱王。世子正位。亦必稱王。明大義之不容悖。其尊王體也。不亦嚴而正乎。叛人在必討。而曲沃彭城以復入為詞。大利不容邀。而庶其牟夷以書名為罪。次召陵。戰城濮。天下咸知攘楚。會葵丘。盟踐土。諸侯共凜尊周。凡楚書子。吳書子。杞侯用夷亦必書子。斷以大義。而不容僭。其正王經也。不亦簡而直乎。不待君命。而除君側之惡。則為之叛趙。鞅之入晉陽是也。身蒙大罪。而陷父於不義。不可謂孝。申生之縊新城是也。趙盾本正卿。則貶其爵。義在教忠。許止實世子。而書其名。義在教孝。憑所見所聞。而大書特書不一書。繩以大義。而非過刻。其求情責實也。不亦微而切乎。泓之戰。書曰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夫宋公天子之上公。宋乃先代之後。而與夷狄之人戰而敗。罪襄公也。共叔段出奔共。書曰鄭伯段於鄢。夫鄭伯兄也。共叔段弟也。而稱克。如敵國。罪莊公也。周鄭交質。而蔡足帥師以取成周之禾。夫周天子也。鄭諸侯也。而交質帥師如鄰邦。罪鄭之君臣也。他如請隧問鼎。明為非義之舉。竊玉藏弓。斥為非禮之為。凡去族去氏去官之例。書名書人書爵之文。繩以大義。使人敢千。其正名定分也。不亦隱而明乎。夫嚴而正。則人知勸。簡而直。則人知懲。微而切。則人嚴禮義之防。隱而明。則人知道義之實。大義伸而亂臣賊子懼矣。春秋之足為萬世法如此。後之讀春秋者其得此旨乎。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明 山(2009)。[春秋大義解]。《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9/50/62.html(2015/07/21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9/50/62.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感謝您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為了讓資料更容易被檢索利用,請選擇和這項數位資源相關的詞彙:
彭城
河陽
襄公
尊王
趙盾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
推薦藏品
列傳二
埔里社(第十)〔志〕
宗教志
度支志
外交志
澎湖處大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