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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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69000003196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明 山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4)
描述:
內文:春秋之作。有所懼也。何懼乎。懼亂臣賊子也。亂臣賊子何懼乎。懼大義也。何謂大義。是有道有法。蓋其賞人之功。赦人之罪。去人之族。絕人之國。貶人之爵。書人之名。稱人之字。事略義明。詞簡義正。不言是非。而褒貶在焉。後之讀春秋者。觀一字之褒。則知其善之真。觀一字之貶。則知其惡之實。而一時之直筆。實為後世綱常之典。而究其大義所在。厥有四焉。一曰嚴而正。二曰簡而直。三曰微而切。四曰隱而明。霸主召天王。知不可以為訓。而河陽諱之曰狩。列卿會子虎。知不足以為法。而翟泉貶之曰人。書春王。書正月。載以筆者深以心。闕夏五。闕郭公。省其詞者通其義。凡稱王師。稱王。世子正位。亦必稱王。明大義之不容悖。其尊王體也。不亦嚴而正乎。叛人在必討。而曲沃彭城以復入為詞。大利不容邀。而庶其牟夷以書名為罪。次召陵。戰城濮。天下咸知攘楚。會葵丘。盟踐土。諸侯共凜尊周。凡楚書子。吳書子。杞侯用夷亦必書子。斷以大義。而不容僭。其正王經也。不亦簡而直乎。不待君命。而除君側之惡。則為之叛趙。鞅之入晉陽是也。身蒙大罪。而陷父於不義。不可謂孝。申生之縊新城是也。趙盾本正卿。則貶其爵。義在教忠。許止實世子。而書其名。義在教孝。憑所見所聞。而大書特書不一書。繩以大義。而非過刻。其求情責實也。不亦微而切乎。泓之戰。書曰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夫宋公天子之上公。宋乃先代之後。而與夷狄之人戰而敗。罪襄公也。共叔段出奔共。書曰鄭伯段於鄢。夫鄭伯兄也。共叔段弟也。而稱克。如敵國。罪莊公也。周鄭交質。而蔡足帥師以取成周之禾。夫周天子也。鄭諸侯也。而交質帥師如鄰邦。罪鄭之君臣也。他如請隧問鼎。明為非義之舉。竊玉藏弓。斥為非禮之為。凡去族去氏去官之例。書名書人書爵之文。繩以大義。使人敢千。其正名定分也。不亦隱而明乎。夫嚴而正。則人知勸。簡而直。則人知懲。微而切。則人嚴禮義之防。隱而明。則人知道義之實。大義伸而亂臣賊子懼矣。春秋之足為萬世法如此。後之讀春秋者其得此旨乎。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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