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與權利並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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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680000031119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陳湛恩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3)
描述:
內文:人無論尊卑貴賤。皆有義務之當盡。即皆有權利之可享也。有義務當盡而不克盡。雖有權利之可享。其得享乎。若既盡義務。而猶不得享權利。則義務之盡。勢必氣餒而心灰。若既享權利。而反不終盡義務。則權利之享。勢必既得而旋失。此二者宜並行不相悖。毋使盡義務者怨歎其不得享權利。乃使享權利者。益奮盡其義務。夫而後尊卑貴賤之義務可不患其自暴。亦尊卑貴賤之權利。可不患其自棄。夫所謂尊貴者何。自天子以至官吏是也。所謂卑賤者何。即庶人是也。天子之義務何在。在乎保護萬民。盡義務何在。在乎使無一民不得其所。如是而猶不得享權利者。有是事乎。蓋玉食萬方。無一方不輸誠供奉也。若官吏之義務所在。在忠君之事。即為盡義務。權利所在。在食君之祿。即為享權利。至於庶人之義務所在。在供其賦課。保家衛國。即為盡義務。權利所在。在蒙其保護。解慍阜財。即為享權利。古今來富國強兵。無非行義務而兼行權利。問誰此二者不並行。而國能致富。兵能致強乎。試觀古人君之盡義務也。制民之田里。教民以樹畜。無非加民富教。使壯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而知親上宛長。此所以無敵於天下而得享天下之權利也。後世挾長挾貴。謂倉廩之實。彼庶人有實之之義務。府庫之充。彼庶人有充之之義務。而庶人有安居樂業之權利。昧昧不知。庶人有養生送死之權利。范范不計。此國所以日弱。民所以日貧。一旦外侮相侵。內憂交作。無惑乎國勢日蹙。民心日渙也。彼不盡己之義務。徒知享己之權利。不使人享權利。徒負人盡義務者。可不藉此鑒戒。而知二者宜並行哉。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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