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保護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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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67000003110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蔡炳煌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2)
描述:
內文:   間有游歷美國。行大原曠野間。經七晝夜而未盡。其中以密士失必河西方。及加里佛尼亞省。耕地為最廣大。其他可墾之地。尚無涯際。若盡墾闢。其所收穫真未可量。遂喟然嘆曰。世界所需之農產物。一美國供之而有餘矣。又嘗見美國農業。率用大農法。以機器營之。其收穫小麥尤可觀。歲五月。小麥成熟。地主率佃農駕馬列隊而出。若兵士赴戰。然美國農產物之多。遂冠世界各國。而為歐洲人所取給以食。誠非虛語與。然我台夙稱富庶。土產不少。在上者誠能於農民所事。保之護之。雖土地未能及美國之大。產物未能及美國之富。而山以前實田。既闢增無餘隙。山以後荒埔。再墾耕無餘土。又兼水利方興。旱災無患。農之得食。其食以為食。而業無或荒。得遂其生以為生。而職無或棄者。農之勤。未始非上之賜也。農之受賜。實上有以為之保。有以為之護也。不然上無其心。而下祗有其願。雖數口之家易得飽。而農民未必盡見其飽也。五畝之宅易得居。而農民未適合其居也。所以上古之時。農為國本。而國即為農依。農無國以恤其生。國無農以實其蓄。一旦有事。則農無以應軍需。幸而無事。則農亦無以資口腹。由是而凶年飢歲。農之老弱。易轉乎溝壑矣。農之壯者。易散而之四方矣。雖有春耕。其如不足難補何。雖有秋歛。其如不給難助何。所賴當道者。有以籌畫於未雨之先。既雨之後。則農之莫遂其生者。得所保而生可遂。亦農之莫償其欲者。得所護而欲易償矣。斯之謂保。斯之謂護。而保非空保。護非空護也。農民之宜於保護也。不誠亟亟乎。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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