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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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430000022291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雅堂
主題與關鍵字:
台灣通史
描述:
內文:  丁曰健列傳   丁曰健,字述安,安徽懷寧人,寄籍順天。以舉人揀發福建。咸豐四年,任淡水同知。時閩粵械鬥後,地方凋蔽,曰健出而撫字,其姦猾者即以法繩之。既而小刀會黃位竄臺灣,陷雞籠。曰健集紳民,籌戰守。以彰化林文察率鄉勇二百攻之,位敗走。調署嘉義縣,加知府銜。嗣以軍功賞道銜,歷署福建糧道及布政使。   同治元年春,彰化戴潮春起事,全臺俱擾。二年秋,詔命福建陸路提督林文察視師臺灣,而巡撫徐宗幹亦奏簡曰健為臺灣兵備道,加按察使銜,會辦軍務。九月,至艋舺 ,募舊部,謀規復。紳士林占梅豫練鄉勇二千名,保衛地方,及是隨行。進兵牛罵頭,數戰皆捷,遂克彰城。文察亦自麥寮登岸,定嘉義,復斗六,駐兵阿罩霧。   初,曰健以汀州軍務,與文察有。至是同平臺灣,文察所部就地籌餉,又以辦理清莊,地方復擾。曰健止之,不聽。及福建上游告急,詔命文察內渡。文察未行,曰健劾之。略謂:『內山東、貓霧等處,前經署陸提臣林文察入山搜捕。於正月破林巢後,安住家園五十餘日,頓兵不出,以致眾議沸騰,欲圖報復。餘匪藉此,復肆攻撲。非先事豫防,聯莊得力,竟有難解之憂』。詔命福建總督左宗棠查辦。曰健又致書宗棠,歷詆文察不法。已而文察赴閩,殉於漳州之役,弟文明以副將家居。越二年,賴、洪各姓訟其霸田。曰健委知縣凌定國至彰會審,即就大堂殺之。文察之母控之省,復籲之京。案懸不決。而曰健以病奏免。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1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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