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賣志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430000021681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雅堂
主題與關鍵字:
台灣通史
描述:
內文: 燈 臺  臺灣為南海之邦,而東西洋交通之道也。船舶往來,以是為的。然而礁石隱現,風濤澎湃,稍一不慎,舟輒破碎。往時船舶自廈來南,過澎湖後,遙望王城之老榕,以取航程,漸近漸現。城在安平海隅,址高而望遠,荷人所建也。然當天昏月黑時,四顧茫茫,東西莫辨,則於巡道署內立一燈竿,高可三丈餘,每夜燃燈,用以照遠。是為燈臺之濫觴。舊例:船舶出入,巡道管之,故以是為航路之準。雍、乾之間,商務大盛,帆檣相接,北至天津、牛莊,南至暹羅、呂宋,皆以澎湖為門戶。而澎湖錯立大海,群島相望,沉舟之禍,時有所聞。乾隆三十四年,臺灣府知府蔣元樞檄澎湖通判謝維祺,擇地於西嶼之杙仔尾,建造石塔七級,座約五丈,每夜燃燈,光照海上。是為燈塔之始。道光八年,修之。光緒元年,乃倣洋式為燈臺。先是同治六年三月,美國商船那威號遭風,至鳳山之鵝鸞鼻,觸礁而沒。事後美領事請建造燈臺,以利航海,政府許之而未設也。已而日本來討牡丹社番,駐軍瑯,亦請速建。八年,聘英人為工師,費款七萬,規模宏大,光照二十餘海里。臺成,照會各國,以地邇番界,駐兵守之。   安平燈臺:在安平海關之側,以磚建之。形圓而色白,距水面七丈七尺。燭光三百五十燭,可照遠十四海里。每四秒發光一次,為第六等閃光白色。光緒十七年建。   打鼓燈臺:在鳳山縣打鼓哨船頭,以石造之。為四角形,距水面十六丈四尺。燭光三百五十燭,可照遠十海里,為不動白色。光緒十八年建。   鵝鸞鼻燈臺:在恆春縣鵝鸞鼻莊土名船帆石之南,以石造之。形圓而色白,距水面十八丈。燭光二萬六千燭,可照遠二十餘海里,為第一等不動白色。   淡水燈臺:在淡水海關之側,以石建之。為四角形色白,距水面三丈三尺。燭光一百燭,可照遠九海里。或紅或綠,以分別之。而滬尾街上別建燈竿,火用瓦斯,色白,每二秒間發一閃光。燈高三丈五尺,距水面十四丈二尺。燭光三百五十燭,可照十五海里。均為光緒十四年建。   西嶼燈臺:在澎湖廳西嶼,則漁翁島也。廈門航行臺灣之船,均以此為標幟。乾隆三十四年,始建燈塔。道光八年,修之。光緒元年,改燈臺。其燈為第四等不動白色,距水面十五丈八尺。燭光五百燭,可照遠十五海里。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1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關征志
榷賣志
宗教志
話詩體裁示及門
中外古今變故書述□日儒
列傳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