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烈婦施氏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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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420000031656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佚名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  烈婦施氏,名滿娘,諸生林錦裳之妻也。生於小家,早知孝順。父負販為業,恆與其母交謫;烈婦必跪而請,泣勸父母。比長于歸,事舅姑盡孝。夫惰讀書,好狹斜遊;每勸之。懼姑舅知,每夫夜歸,必陰俟於門:蓋數年如一日也。生子五歲,復生一女。夫忽遘沈痾,婦晝夜侍湯藥不倦。既逝,婦慟絕者數;舅姑慰諭百端,乃隱忍。然其家綦貧,舅姑意欲使適人;鄰嫗諷之,婦瞠目視曰:「是何言也!將以我為何人,而置吾夫於何地耶!雖小家不願,況吾家故士族者耶」。嫗愧不敢言,而婦志已決矣。家中粒食維艱,婦念己身在日,無補於家,終為舅姑累;即令其子與其姑宿。宿既稔,復謀以其女與人。會其女病殤,烈婦曰:「吾志可伸矣」!沐浴更衣,於其夜吞藥畢命──時二十有八歲,光緒九年癸未也。婦死,子幼,以養於姑,不復戀母;人始嘆烈婦之慮深耳。   烈婦性情甚淑,終年不見喜怒,風範端凝;既死,而鄰人猶道之。夫之友廖錫元,諸生也;以婦故,曾募金恤其家云。   贊曰:烈婦死,遺一子五歲,人以烈婦之死為速也。然烈婦以舅姑故,又以呱呱之女留連數月,其心蓋未嘗一日忘死也;烈婦死,烈婦之心又以為遲也。婦人知舍生取義,難矣!烈婦之心,豈不念子耶;以家之貧為舅姑累,不獲含情終養,棄子與女。烈婦之死樂,烈婦之死志哀矣!國家教化,婦孺聞風;而烈婦不得遂其烏哺之懷,是又撫斯民者所當措意也!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3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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