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280000019500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吳德功
主題與關鍵字:
戴施兩案紀略
描述:
內文:光緒十三年,臺灣巡撫劉銘傳令臺灣一律清丈,以一條鞭辦法,名為地丁。彰化管轄十三堡,清丈一齊起手。其委員、司辦多未曉算法,隨丈隨算,間有舛錯,且不辨土宜。若者厥田惟上上,若者厥田惟下下,亦隨意填寫則數,至於山頂無水之園、海濱沙瘠之地,田惟分上、中、下三則,園則視田之上、中、下各降二成,每甲各納丈費二元。是以謠言四起,激成變端。迨至事平,知府程起鶚初履臺篆,見丈數、等則多未妥,德功請更正。程公命德功稟請劉帥銘傳。德功抄臺南詹山保海濱一帶下沙則園每甲或納銀三錢三分、或納銀四錢四分、海濱瘠田每甲納銀八錢;厥後命程公查核,如請准行,於是民困稍紓。   光緒十九年,全臺修通誌。知府陳文騄舉德功采訪,擬撰施九緞一案。時署中案卷皆存,瞭如指掌。其人、其事,皆耳聞而目見。是以綱舉目張,紀月編年,書官記氏皆燦若列眉。惟九緞明係圍城三日,罪同叛逆,欲大書特書反字,何以成信史。又係清丈激成變端,若不曲筆,如公論何?此中詞語,頗費躊躇。故起筆大書圍城,繼以索焚丈單,明其非故作不軌也。即起施九緞於九泉而問之,亦所甘心焉。此案經送臺灣府陳公文騄並修誌局總纂諸公,均蒙許可,故錄其由以序於左。 光緒十九年十二月,立軒吳德功自序。   一、前彰化縣俞炳焜批云:筆意周詳,可稱公允,候送通誌局提調官轉送。贈筆資金三十圓。 一、前翰林院掌教庶吉士國史館協修通誌局提調實授臺灣府陳文騄批云:提綱斟酌得宜,餘亦簡淨,候轉詳通誌局存案。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2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鄉治志
愛爾蘭之形勢 (THE POSITI...
列傳七
列傳六
宗教志
附錄:治臺必告錄請卹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