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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首罪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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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307005363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許子文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均一走獸也。麒麟則仁。豺狼則暴。同ㄧ飛禽也。鳳凰則德。鴟鴞則狼吾人亦然。有非常之善。必有非常之功。有非常之惡。亦必有非常之罪。於諸功之中。而稱之曰首。以有功首之事業也。於諸罪之中。而指之曰魁。亦以有罪魁之行為也。請以帝王言。唐堯虞舜夏禹非功之首乎。夏桀商紂周厲非罪之魁乎。又以相臣言。伊尹太公功首也。王莽盧杞罪魁乎。又以儒者言。孔孟為功之首也。鄉原為罪之魁也。是知功則為功。罪則為罪。既稱為功首矣。何罪魁之有。既稱為罪魁矣。何功首之有。若麒麟豺狠之於走獸。功罪純然判乎兩途。若鳳凰鴟鴞之於飛禽。首魁不可語以同日也。庸詎知萬事有正有奇。眾物有表有裏。冬寒也。有時而暖。夏暑也。有時而?。誰謂功中無罪。罪中無功。自功而論。已為之首。自罪而觀。難為之魁耶。獨不見夫五霸乎。行霸術以結民心。一時人為之快。然去王道遠矣。又不見夫七雄乎。講軍旅以闢土地。一時武為之尚。然去霸術又遠矣。是五霸為春秋之功首。三王之罪魁。七雄為戰國之功首。五霸之罪魁也。至若楊氏為我。墨氏兼愛。論非不當。持之成理。世非不合然非大中至正之道。使後人迷於聖教異端之域。是亦一功首罪魁也。始皇築長城。煬帝開運河。人不堪命。野有餓莩。雖曰勞民傷財之舉。而外夷嘆為神出鬼沒之工。是亦一罪魁功首也。漢高帝除秦滅楚以安天下。固可為功之首。然而戮殺功臣。傷元氣而戕國本。致令匈奴入寇。厥後晉之五胡。唐之吐蕃。宋之於元。明之於清。皆漢高帝為厲之階。亦漢族之罪魁也。公孫龍白馬非馬以亂人心。固可為罪之魁。然而執定言論。由內包而迄外延。致令事物闡明。厥後個性之觀。屬性之察。萬分之殊。一本之復。皆公孫龍為倡之先。亦學術之功首也。由此以觀。為功首者未必不為罪魁。為罪魁者未必不為功首也。第念功首為人所好。罪魁為人所惡。世所共知也。功首始為人所惡。終為人所好。罪魁始為人所好。終為人所惡。則非世所共知也。何也無論功首罪魁。其才識恒高出乎庸眾。共行事恒超出乎尋常。有持守。有定見。非好惡之所能奪也。威廉拿破崙歐州之英主也。方其盛也莫不好之。而今已為眾惡之的矣。歌白尼哥倫布世界之學者也。當其窮也莫不惡之。而今已為眾好所歸矣。故曰眾好之必察焉。眾惡之必察焉。吾於是執其兩端而用其中。願世之論功罪者。慎毋以好惡易其說。庶可定功首罪魁也。又願世之欲圖功免罪者。亦勿以好惡易其心。庶可成功之首而去罪之魁也。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10年7月15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許子文(大正10年7月15日)。[功首罪魁論]。《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8/ed/f4.html(2015/07/21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8/ed/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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