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性惡篇平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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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305004944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馮振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自周秦諸子。下及漢唐。論性之文眾矣。至宋明諸儒更。分為剛柔動靜。以及五行之說。其繁雜更不可言。然其中絕對如冰炭不能相容者。亦不過孟子性善與荀子性惡之說耳。荀子一書因性惡與非十二子兩篇。大為後代儒者所攻擊。雖韓退之先生有大醇而小疵之言。宋明道學派尚異常排斤。或以為不足與於儒家之列。余則以為性惡一篇。在論性上甚有價值。因孟子之言性善乃開始論性之人。孟子以前。論性之文。亦有散見於各書者。尚未成為專論。祇與告子等。彼此略為辨難。猶未為外界所攻擊。故其含意未伸之處多。而發揮透徹之處少。至荀子之言性惡。則已受孟子之反響。而專心與孟子為難。故其言較孟子為深細。余之獨取而詳論者蓋為此也。 然荀子論性。就表面而言。自與孟子相反。而就其最深細之處觀之。實不啻為孟子辯護。乍聞此語者。或將譏余為謬論。而不知其中自有深理。欲明吾說。不得不將性惡篇詳細剖析。則是非自見。今性惡篇之首曰。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此語乃一篇之綱領。必先明其所謂「性」與「偽」之界說為何。然後乃可論其細目。荀子曰凡性者天之就者也。不可學。不可事。又曰。不可學不可事。之在天者謂之性。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偽。是性偽之分也。荀子尚恐人不明其所謂不可學不可事之意。故又曰今人之性。目可以見。耳可以聽。夫可以見之明不離目。可以聽之聰不離耳。目明而耳聰。不可學明矣。性與偽之界說既定。遂極力發揮。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一語。故其言曰。枸木必將待檃括烝矯。然後直。鈍金必將待礱厲然後利。今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然後治。又曰故陶人挺埴而為器。然則器生於陶人之偽。非生於人之性也。工人斲木而成器。然則器生於人之偽。非生於人之性也。聖人積思慮習偽。故以生禮義而起法度。然則禮義法度。是生於聖人之偽。非生於人之性也。又曰。陶人挺埴而生瓦。然則瓦埴豈陶人之性哉。工人斲木而生器。然則器木豈工人之性也哉。夫聖人之於禮義也。辟則陶埴而生之也。然則禮義積偽者。豈人之本性也哉。此類譬喻。根本上已完全錯謬。因枸木之有待於烝矯。鈍金之有待於礱厲。及埴之有待於挺而生瓦。木之有待於斲而生器皆被動之事而非自動之事。故木不能自為工人。土不能自為陶者。至於聖人雖生禮義而起法度。然聖人亦人數之一。非人類之外。別有聖人也。聖人既能生禮義而起法度。是禮義法度。生於聖人之性。世人既能守禮義法度。是世人莫不有禮義法度。之可能性矣。荀子又曰。塗之人可以為禹。豈非推求本源。塗之人之性與禹之性。未嘗有別乎。假使塗之人之性與禹之性。其不同若人與草木不同類。即塗之人。安可以為禹哉。目明而耳聰。又豈能使耳明而目聰哉。善乎王介甫先生之言曰。夫狙猴之形。非不若人也。欲繩之以尊卑。而節之以揖讓。則彼有趨於深山大麓而走耳。雖畏之以威。而馴之以化。其可服耶。以謂天性無是而可以化之使偽也。則狙亦可以為禮矣。荀子又曰。塗之人可以為禹則然。塗之人能為禹未然也。雖不能為禹。無害可以為禹。足可以遍行天下。然而未嘗有遍行天下者也。用此觀之。然則可以為未必能也。雖不能無害可以為。能不能之與可不可其不同遠矣。其不可相為明矣。此段將能不能可不可分別明暸。實此篇文章最深細之處。然可不可是本根。能不能是枝葉。有本根未必有枝葉。有枝葉則必有本根。正如能分別白黑之人必有目。而有目之人。末必能分別白黑也。所以能為禹之人。必可以為禹。而可為禹者之人。未必能為禹也。性乃本根。而非枝葉。可以為善。便是性善。非必求其能為善。然後可稱為性善也。至於狙猿不特不能為禮。且亦不可以為禮也。荀子又曰。今人之性。飢而欲食。寒而欲煖。勞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今人飢見長而不敢先食者。將有所讓也。勞而不敢求息者。將有所代也。夫子之讓乎父。弟之讓乎兄。子之代乎父。弟之代乎兄。此二行者。皆反於性而悖於情也。故順性情則不辭讓矣。辭讓則悖於性情矣。由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又曰。夫好利而欲得者。此人之性情也。假之人有兄弟資財而分者。且順性情而欲得。若是則兄弟相拂奪矣。又曰。故古者聖人以人之性惡。以為遍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故為之立君上之勢以臨之。明禮義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使天下皆出於治。合於善也。是聖王之治。而禮義之化也。今當試去君上之勢。無禮義之化。去法正之治。無刑罰之禁。倚而觀天下民人之相與也。若是則夫彊者害弱而奪之。眾者暴寡而譁之。天下之悖亂而相亡。不待頃矣。由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以上所謂飢而欲食。寒而欲煖。勞而欲休。好利而欲得。及去君上之勢。無禮義之化。去法正之治。無刑罰之禁。則必亂。三者吾非敢以為不然也。但此三者。皆後起之事而非根源之事。不能作為性惡之確證。若徹底研求此三者之根本觀念。則不過趨利避害。去危求安。好樂惡苦而已。夫安利樂三者。既為人生根本觀念。故無論所作何事。皆以此三者為目的。飢而欲食。寒而欲煖。勞而欲休。豈非以食煖休三者為目的乎。苟父子不讓。兄弟不代。則父子兄弟相亂。飢且不可得而食。寒且不可得而煖。勞且不可得而休。豈非與其所立之目的相背乎。是故相讓相代之事。雖表面若與求食求煖求休之性相反。而不知正所以遂其求食求煖求休之性也。好利而欲得者。亦以得利為目的。兄弟相拂奪。則利必不可得。即得亦不能安。是與其目的相背也。故兄弟不相拂奪。乃所以遂其欲得利之性也。 於是君上禮義法正刑罰之設。亦所以遂其求安利樂之性也。太古之時固嘗與君上禮義法正刑罰也。然相爭相奪實與求安利樂之目的相背。故改良遷善。以求遂其目的。人豈可謂為非其性乎。荀子又曰。夫薄願厚。惡願美。狹願廣。貧願富。賤願貴。苟無之中者。必求於外。故富而願財。貴而不願執。苟有之中者。必不及於外。用此觀之。人之願為善者為性惡也。此又不然。夫薄不能自厚。惡不能自美。狹不能自廣貧不能自富。賤不能自貴。其所謂願者。乃人願之也。非薄惡狹貧賤自願之也。故厚薄、美惡、廣狹、貧富、賤貴、外也。非內也。惟願乃內耳。此其所以為善也。枸木豈嘗自願直。鈍金豈嘗自願利哉。由此觀之。荀子之所謂惡者。非性也而所謂性者。亦未嘗惡也。而自亂其名。此亦不思之過也吾特表而出之。以質諸世之論性者。大雅君子。幸賜教焉。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10年5月15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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