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不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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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1200452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彭鏡泉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天下之賈而致富者有之。賈而至貴者有之。呂不韋之賈。蓋非徒取富貴。實盜人國也。然覆人國者。人亦覆其國。殺人者。終以殺其身。天道好還。報施無或爽也。方其在邯見異人也。曰奇貨可居。乃西入秦。見華陽夫人。說以歸立異人之利。為異人謀逃歸秦。此其取富貴之道也。如趙姬有娠。而獻之異人。閱期月而生子政。此其盜人國之謀也。夫人孰不欲有黃金之蓄。妻妾之奉哉。不韋以謂吾取卿相。百千之利耳。吾得秦國。萬世之利也。吾何惜此金與一姬哉。厥後速二王之死。覆嬴氏之國。勢有所必至者。雖其蹤跡詭秘。人不可得而知。然虎之口。狼之牙。不得掩其惡也。蓋孝文不死。異人未得立。莊襄不亡。政又未獲嗣位。迨秦政立。以呂易嬴。其計得矣。所謂盜人國者非歟。當是之時。秦王政在位。不韋身為相國。爵文信侯。專權攬柄。政由己出。何其盛耶。乃不數載。遽以罪免。徙蜀自殺。何其衰也。始而盜人之國。終乃不保其身。亦何益矣。人謂秦以殘虐立國。民不聊生。為周之臣。而欺周之君。滅周之國。嬴祀中絕。天之道也。吾謂不韋廢死。始皇二世而亡。國以覆滅。亦天道之報施耳。不如此。不足以奪奸人之魄。作人世之殷鑒也。昔楚黃歇以有娠之姬妾進楚王。欲以得楚國。終以自隕其身。非天道之昭昭乎。嗚呼。居奇貨于異人。收重息于秦國。方自謂智可以欺人。而孰知不可以欺天耶。雖然、其流毒正靡所底止矣。今有人焉。以女子餌人。以妻妾媚人。人悅其色。而忘其毒。不轉瞬而破。家亡國者。比比也。然則誘之者。皆不韋之儔。其受之者。則秦異人之續耳。吁、可懼哉。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12月30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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