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不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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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12004502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陳錫儒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陽翟賈人呂不韋者。破千金之產。而獲萬戶之封。身為丞相。號稱尚父。人謂其陰謀巧計。竊奪人國。固秦國之大盜。吾謂其窮凶極惡。大逆不道。誠萬世之罪人也。夫古今之稱權奸者。不曰王莽。即曰董卓。不曰曹操。即曰司馬昭。而楚之黃歇。亦難免為人所痛詆。若以不韋之行為。而較此五奸。則其險惡奸宄更有甚焉者。蓋王莽逆志既萌。鴆弒哀帝。而猶藏策金縢。冀掩其罪。而不韋則連鴆孝文莊襄二君。而絕無所顧忌。此不韋之大逆。有甚於王莽者也。董卓之肆恣淫亂。祗在漢之媵嬙宮女。而不韋之恃寵淫亂。則在秦之太后宮闈。此不韋之不道。更甚於董卓者也。曹操脅天子而專征伐。有時釋甲罷兵。尚使人民稍事休息。而不韋則凌列國而謀兼并。年年征討攻伐。遂使生靈盡陷塗炭。此窮凶之事。是曹操所不欲為。而不韋竟坦然為之也。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因其欲篡數世割據之北魏。而不韋之行則神人共怒。為其竟滅數十世共主之東周。此極惡之端。司馬昭所不敢遽為。而不韋偏毅然為之也。即如黃歇之以妊娠李嫣進楚王者。因深恐楚王年老無子。百歲後更立兄弟。有禍於已。故為固寵免禍之計。似出於不得已者。而不韋之以妊娠趙姬獻子楚者。固明知子楚後當得立。百歲後必及其子。而得其國。故為陰謀奪取之計。是出於有成心者。竊人之國。絕人之祀。不韋之陰險奸計。不較諸黃歇為更狠乎。夫不韋以一人之身而兼此五奸之罪惡。且有過之無不及者。謂其為萬世之罪人也。豈過斥哉。然而人心之詭詐雖工。而天道之果報不爽。在不韋以為陰謀己遂。位極功高。可以與國同休。長享富貴。而豈知嫪毒事發。殃及其身。飲鴆自死。諱葬其屍。奸宄之末路竟如是焉。嗚呼。天道無親。福善禍淫。可不戒哉。可不戒哉。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12月30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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