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部謹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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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12004442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佚名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旌表事禮科抄出福建臺灣巡撫劉等疏稱臺灣府屬採訪節孝貞烈婦女紀洪氏等六百四十八口應請 旌表另建總坊等因具題奉 旨該部議奏欽遵到部該 臣 議得定例直省孝子孝友節孝貞烈婦女應 旌表者該督撫學政會同具題並取具冊結送部核議及京師暨直省府州縣衙各建忠義孝悌祠一祠內立石碑節孝祠一祠外建大坊應 旌表者題名其上身後設位祠中春秋致祭又有守節之婦不論妻妾自三十歲以前守節至五十歲或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節已及十五年者果係孝義兼全阨窮堪憫者俱准 旌表未婚貞女按照年限與節婦例同其有在夫家守貞身故及未符年例而身故者一體准予 旌表等語因奉 旨嗣後各該部隨案請旌之烈婦女及年終彙題內之烈婦女均著建立專坊以示優異俱著歸入總坊年終彙題並著各該督撫等於題本內聲明彙建總坊字樣用昭區別等因欽此又 道光二十七年六月 臣 部具奏各省採訪烈婦烈女可否歸入總坊奉 旨著仍照向來採訪成案歸入總坊以符定制等因欽此又 同治十一年議准嗣後各省節婦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節已及六年者准其 旌表今 光緒十五年福建臺灣省題請 旌表所屬採訪節孝婦女六百四十八口據該撫等詳慎核實造具冊結到部均與 旌表之例相符應請准其 旌表俟命下之日 臣 部行會該督轉飭各該府廳州縣統計所屬烈婦烈女及阨窮貞節婦女共若干口給銀三十兩官為總建一坊題名其上毋庸按口給銀已故者於節孝祠內設位致祭其臺灣等縣採訪孝友吳朝宗等三十四名均與 旌表之例相符應遵照奏定章程令該撫轉飭查明該州縣尚未建坊者給銀三十兩官為另建總坊題名其上毋庸再給銀如本家願建專坊及紳士願在本州縣捐建者均聽其便已故者於忠義孝悌祠內設位致祭再此本向歸彙題合併聲明 臣 等未敢擅便謹題請 旨等因光緒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題奏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奉 旨依議欽此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12月30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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