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史略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01010600234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JOHN.FINNEMORE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承法役之後。日耳曼稍定之時。政治上遂起一大變遷。各地方政府。仍其舊彊域。而形成新國家。普魯士前失之地。至是亦悉歸還。而墺則取意太利北方數州。州境窮極東邊。自茲厥後。墺與日耳曼諸侯間之畛域。暫生葛籐。端由邊地人種不一。亦出於自然之勢。而莫能怪。故此次組織日耳曼邦。為欲明瞭此一隅。頗費苦心也。 日耳曼國民間。商榷此新國家。應如何組織。方臻富強。以攘四夷也。當初一部人民主張專制。而墺普兩國。頗為懸念。嗣後贊成聯邦。日見其盛。其大綱。於各地方政府。(諸侯王及各自由市府)對外則合為一体。群策群力。抗禦讎敵。對內則各立政府。各理其政。而無相侵犯。各國派員集會於夫蘭克扶路特之聯邦議院。公推墺太利帝為議長。 自是之後。欲圖文明自由。遂流血多年。構成日耳曼戰史。此無他。法國革命之思想。灌輸日耳曼人之腦髓者。己根深蒂固。理想家及義士等。既惡法之專制。毒如蜂蠆。務宜撲滅而後可。而其革命宗旨。端欲使國民無分階級。均享法律上平等權利。人人均須納稅。箇箇參預政權。於此三者,反覆思之。其理光明。其義正大。然此旨。實與革命以前之各地方政府方針。大相悖謬。當時諸侯王。視制度典章。為王家物。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至於征歛。莫不皆然。如執太阿。不宜授民以柄。任一人之所欲為。而無分朕與國家方可。以故日耳曼人欲除此弊害。不得不犧牲民命。以鐵血購國家自由。(謂主權離君主而獨立而人民得參預政事所謂立憲制度是)前車可鑑。決不使再蹈古代專制之覆轍。最可憐者。日耳曼中。一部分黔首。不悅乎此。至紀元一八二○年。尚遺留奴隸制度於麥區連堡也。(MECKLENBURG) 改進派未成功時。為欲貫徹目的。爭之正力。務使聯邦各政府。實行撤廢獨裁制度。俾人民。得參預國政。同意地方政府。(多數)集合磋商立憲制度。不同意地方政府。(少數)或元首。或宰相。出而抗議。斷欲保留君主專制。使人民立於屈服地位。主張主權在國家者。曰改進黨。(LIBERAIS)固執主權在君主者。曰保守黨。(CONSERVTVES)改進黨員多屬大學校教授。(博士)學生等。方在劇爭之際。文學家思想家。窮其技能。鼓吹人心。獨是國家權力。此時仍歸保守黨之手。其欲鎮壓反對派之思想言論自由等事。實易如反掌。保守黨重要政府。即墺太利。時宰相梅特?(METTERNCH)濫用威權。壓迫各地方改進黨。而普亦與墺同其行徑。此舉一經聯邦議會之通過。到處改進黨思潮。當然受其打擊也。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6月1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軍備志
維持漢學策
宗教志
中外古今變故書述□日儒
右筆記
古今詩話菁華(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