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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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05002383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吳心潛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夫興亡之理。雖曰天命。豈非人事哉。原項羽之所以得天下。與其所以失之者。可知矣。夫羽可以為開國之元勳。而不可以為治民之令主。何也。彼其所能者。戰征之事。而無經濟之才也。可謂時世造就之英雄。而無有造就時世之能力。何也。彼其所志者。滅秦之誠。而無自大之意也。當秦皇無道之秋。正英雄崛起之日。天下苦秦苛政久矣。羽生斯時。亦云幸矣。故義旂一舉而萬眾胥歸。而議者謂羽殺宋義。為羽不甘居人下。夫羽迫於滅秦之忿懣。而義偏欲束縛其肘腋。不殺義不得洒滿腔之熱誠觀於破釜沈舟。九敗章邯。歷百戰而精神不疲。可想見矣。又謂羽之亡在乎弒義帝。是皆非深知羽之言也。夫楚之亡。非亡於心之手也。羽亦非楚之社稷臣也。心一牧豎耳。有何民望。其存其亡。於羽何關輕重。既立之以收民心。又弒之以歛民怨。羽雖愚當不至是。況心又非能奈羽何者。蓋因破咸陽。殺子嬰。會諸侯。燕鴻門。天下之公憤己平。義帝無能為矣。沛公非吾敵也。諸侯帖服。俯首膝行。由是夜郎自大。以天下惟我獨尊。可以稱王稱霸。又以為義帝一贅疣也。不如除卻以示民無二王之意。此則弒義帝之隱衷。此則羽之幸遇也。嚮使羽而具有自大之謀。有遠慮之略。則義帝可以不必立矣。鴻門之會。沛公難獲免矣。於是招賢納士。偃武修文。內修外備。民安物阜。人定勝天。又安見陳倉暗渡。鴻溝畫界。發百萬貔貅。離散秋簫借士。帶八千子弟。僅傳守節虞姬。豈天命之有在耶。抑人事之不齊耶。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5月1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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