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天鍚質詢:對於新竹市火車站前違章建築一案,我們認為袒護違建人的政府人'員,此種行為是否應當?請市長及建設局有關人員商討用協調方式來作解決;廳長認為內政部對違建決定四十公尺應予拆除已在案,然而廳長?然令新竹縣政府及新竹市公所,並且在新竹市公所都市計劃實際執行情形及都市計劃圖如有不符時,得更改都市計劃,為何拖了十五年的違建都不執行?反而幫它修改都市計劃?故新竹市火車站前違建乙案,不能輕言內政部的錯誤,並應該遵守內政部指示,早日拓寬新竹市火車站前以及違建部份,迅予拆除,以利新竹地方之繁榮及全面的觀瞻,應請廳長採納意見;議洪木村質詢:關於省議員不要利用省議員職權的問題;議員張富質詢:對本案組織專案小組與建設廳技術人員重新配合研究;議員陳根塗質詢:對本案處理對與不對,可以用技術人員來當場說明,俟說明,俟說明後,認為還是不行本會可以組織專案小組,我們來糾正,這樣是否可行?〈含議員質詢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