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廳廳長擔任臺北縣長時曾說過要讓臺北縣民有一等縣民、縣治,在這八年當中,施政結果是否合格?其次,在荷蘭侵占臺灣時,臺灣原住民所擁有的土地有多少?為何政府將可耕種之土地分給榮民,將不可耕種的土地留給原住民?政府在分配土地時是否平等、公平?有關南投縣日月村的居民,民政廳將他們的土地交給平地人來分配,對原住民以這種文化侵略的方式,是否有方法來防止這種情形繼續發生?關於山地文化園區是花多少錢?對於原住民實際生活需要是否重要?對於目前都市的原住民如何照顧?有關原住民的稱呼問題,目前民政廳的報告中仍以山胞稱之,他們是最早居住在臺灣的人,為何以山胞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