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國民中學籌備主任未能擔任校長:一、查全省各地約三十七名多之籌備主任未能擔任校長,?育廳做何適當的處理;二、教育廳分區甄選校長,中途統一分發,這種做法是否公平;三、?育廳對新派任校長決定試用一年,依服務成績再決定分發,這種作法是否對好的校長,沒有地方支持考績必差,如此較失公平;四、第三屆省議會?育小組所提之國校校長任用資格修改放寬建議案,自去年八月提出至今已多月,?育廳對該建議案有無採納修改之意?且何時修改公佈?五、國校校長儲備訓練實施後,結業人員有多少?已派用人員有多少?未被派用之原因何在?六、經過國校校長儲備訓練結業者,審核任用資格(仁、勇類)時,其原有學歷有無關係?七、張為明之校長任用資格,請考慮准予核定為仁類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