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4. 在 建設 分類當中

符合的藏品

議員賴森林質詢:最近據說南電方面對業者交貨諸多刁難,無論在數量上或熱量上頗多刁難,致業者受損失很大,不知高雄發電所為何施用種種方法來欺侮業者?其次請問電力公司五十三年度的煤碳用量預定多少?還有粗坑火力發電所要多少?對煤炭驗收人員在化驗時,如有舞弊,請指出來,可是事實上如此做,在業者非常困難,因電力公司是大用戶,如給檢舉出來,以後你生意休想做了,所以希望你們公營事業自己去檢討、自己去檢查、監督;請教煤調會,最近同業倒閉者頗多,譬喻士林煤礦,因為發生勞資糾紛,加上資金週轉困難,結果停工倒閉,還有金溪煤礦,由於天然條件較差,加以煤焦銷路困難,資金週轉失靈,也倒閉了,煤價不夠成本,資金週轉困難,這是我請教田主任委員的;最近聽說經濟部已在去年底令建設廳及煤調會妥籌善策,未悉建設廳等將謀取何種妥善對策?再請教,關於牌價,究竟你們以公平的立場,實實在在所調查的成本是多少?其次,現在你們輔導的貸款很多,譬喻週轉貸款是經過銀行貸款,究竟金額多少?利息多少?更新貸款金額多少?這回葛樂禮颱風災害的貸款是三年六厘的利息,希望能保持這六厘的標準,不知現行各項貸款利息如何?經濟部所謂的調查簡直是紙上談兵,希望你們建議中央裝央這種調查是不合理的,你問他自己的煤礦算多少?都是五百多元、四百多元,應該依一噸三百二十多元的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潤給業者,才是解決捷徑;週轉資金的總額、更新貸款的總額及其利息情形如何?

議員賴森林質詢:最近據說南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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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張富質詢:煤調會提供資金的利息當然應該降低些,如煤價經調整過,利息問題自然無所謂,沒調整以前,成本顯然要高些,建議煤調會應改善的地方應該改善;議員張振生質詢:關於成本問題,經濟部經營的與他調查的顯有失公平之處,經濟部調查的是二百五十多元,而他們自己經營的,新竹煤礦、中華開拓公司等等的四百多元、五百多元,作法顯然不公道;還有外貿會補貼的問題,我們不講補貼,應該保留外匯,?助外銷,有外銷才有利潤;議員張富質詢:這幾天報紙報導礦場發生不幸事件,據業者說工檢會的人到了之後,如果沒有紅包,盡找麻煩,希望工檢會能歸屬建設廳,與礦業科合作促進效能,建議今後不致有使礦業者受工檢會人員為難的情事;議員賴森林質詢:臺煤已面臨難以挽救的危機,提供若干有效措施參考:一、希望建設廳能與煤調會洽請臺銀、中銀以低利長期貸款,貸與煤礦業者作為週轉資金;二、請煤調會從速依據煤焦之實際生產成本,調整為合理之煤價,以期煤礦業者免予賠累;三、請主管機關轉洽各大用戶,於農曆年關前,儲足安全存煤,以解除煤焦銷路之問題;四、對無經營價值之小煤礦,應由政府補助或收購其產煤;政府應先行扶助未享有美援貸款之業者,對受有貸款之業者則緩之;再者,近來發生煤荒時,政府優先配售價格低之煤炭於電力公司、鐵路局以及軍眷等,人民以及民營工廠配售在後,且其價格較昂,建國復國的時代裡,政府尚分有差別,怎能團結一致?

議員張富質詢:煤調會提供資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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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違章建築,取締違章建築,應該主動的,不是人家登了報紙以後才來辦理;建議政府實施分層負責,就是約束各單位主管,而各單位主管約束你的同仁,把工作效率提高;其次,我個人是反對什麼違章建築有個拆除隊,建設猶感不足,何以要拆除、破壞?這名詞最低限度不應該保留它;還有違章建築過去由警察機關主辦,現在改由建設部門主辦,現在得疏通兩個機關,我們得跑了建設局再跑警察局,我們這拆除隊,要是為了實際上之需要,一定要保留的話,就把警察撇開,單獨成立一個隊,屬於建設部門;其次,公教人員生活必需品之配給,是否屬於物資局辦的?五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公佈一個公教人員生活必需品配給辦法,此項辦法是否係屬單行法規?如係單行法規,是否應送本會研究,同時中央有公教人員必須品配給辦法,為什麼我們省裡面又出了新的辦法?類似這種事,我們覺得應該要研究;再則,對電力公司有點建議,在其安裝電線桿的時候,在人家土地上,或房屋附近有所妨害的地方,應該事前與人家商量一下,這點希望電力公司對一般出外做工的工人,事前要跟他們多說明,平常多給他們教育,給他們訓練;各機關團體學校的工友,申請實物配給不得超過三個人,為什麼職員可以到五口?而工友則祇到三口?我覺得這是不人道的,寧可把職員降低一口,而把工友增加一口才對。

關於違章建築,取締違章建築,應...

,寧可把職員降低一口,而把工友增加一口才對。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02OA-10-6-4-00-01422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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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吳泉洝質詢:本席建議河川不可分主要、次要,應以輕重緩急為準統籌辦理較為合理;議員朱萬成質詢:本席請教廳長,何謂主要與次要?本席認為水利機構應予統一,不可分開;其次,關於主要、次要的問題,應由統一機構去辦,類似問題甚多,因此要想整理河川,必須成立一完善之機構,以統一集中財力去做才行;議員王宋瓊英質詢:請問廳長,大同堤防何時要做?建議廳長也要顧及臺北縣民的安全,同時興建臺北縣堤防,可向國際銀行或其他地方籌措經費;其次,希望將山仔腳堤防延長,或挖一個洞,俾使該地區的居民生命、財產安全;議員許世賢質詢:希望廳長能顧到北港溪橋的提高,及建築堤防防洪、換路;其次拜託廳長不要因為偏重建築主要河川堤防而影響到次要河川,應同時辦理建築;經過數次水災後,不知廳長對於今後水災的防洪已有計劃否?議員徐享城質詢:希望廳長拿出勇氣,將主、次要河川做一個規劃單元,由水利局統籌辦理;做一個堤防,必須增加建一個堤防的經費,結果把老百姓的負擔增加;以河養河的原則建立基金運用制度,這些均要老百姓的錢,並非政府另籌財源辦理的,可否改由政府另籌財源;議員林蔡素女質詢:現在有必要建築堤防的主次要河川尚有多少條沒有做?又非做不可的尚有若干公里?貴廳已有統籌計劃建築否?財源如何籌備?是否向各國貸款?亦或增加稅收?請貴廳積極計劃;至於北港溪問題,至今已四年,此項八千萬元的工程,才完成四分之一,到底如何治理,這個方針是想如何實施?議員蔡錦棟質詢:請問水利局長經辦中的北港溪主要河川之防洪工程,自光復迄今已經十七年之久,何以尚未完成?嘉義縣這裡每年都被洪水沖流不少房屋、財產及淹死不少人,看廳長、局長如何設想?議員梁許春菊質詢:第一點,現在主次要河川的劃分,已不適用原來的原則,應該早要修正;第二點,主要河川修正經費的問題,這種經費應如何籌措?

議員吳泉洝質詢:本席建議河川不...

,已不適用原來的原則,應該早要修正;第二點,主要河川修正經費的問題,這種經費應如何籌措?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02OA-10-6-4-01.....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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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徐輝國質詢:關於如何禁止砍伐或做適當之砍伐等,希望水利局對這方面多予研究;議員蔣天將質詢:我感覺到最近臺灣的河川淤積很快,其原因:一、由於濫伐森林;二、人口激增,但耕地有限,人們乃在河川裡面種作物,使土壤鬆下來,泥砂流下的速度及數量均增加了,上游沒森林,一下雨就變成很大的?力,所以最好還是清除河底,希望能從局部逐漸推廣,一面加強堤防,一面清河底;議員張振生質詢:關於治水,經費問題要先解決;關於濫伐森林,農林廳林務局照砍不誤,影響水土保持;希望建設廳水利局作主,請主席召集財政廳、主計處及所有與審查預算有關之委員及地政局、林務局共同研究,不要各自為政;議員張富質詢:關於桃園農田水利會和臺北縣新海農田水利會水權問題,希望當局能早日解決;議員陳華宗質詢:主要及次要河川,本來你們計劃做的,結果統交給地方辦,這是沒道理的,請研究一下;議員黃奇正質詢:希望將需要修建堤防河川提出詳細資料,儘量爭取預算;關於臺北市大同堤防,該堤防是否修建?政府如不做,給臺北市自己做好了;議員李建和質詢:請問水利局,上次基隆、瑞芳一帶為了有違反河川法,你們曾派員調查,究竟怎樣了,有否執行?議員李炳盛質詢:此次風災,受害最大的是三重市,有人談到否?請廳長顧及整體,非僅為小小三重市或鶯歌等地;其次,新海水利會對大埔涵水權能否爭取到?

議員徐輝國質詢:關於如何禁止砍...

否?請廳長顧及整體,非僅為小小三重市或鶯歌等地;其次,新海水利會對大埔涵水權能否爭取到?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02OA-10-6-4-01.....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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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賴森林質詢:請趕快建議經濟部,煤礦開發公司要開放民營,不要與民爭利;議員張振生質詢:關於煤業政策問題,煤如果能外銷,應該要予補貼,週轉金要充裕給他,使均能得到貸款,加強設備;負擔方面,稅務人員查稅,有的虧損也講賺錢,如煤礦已虧損一千多萬,行將倒閉,那能還說賺錢負擔稅金?還有關於車皮問題,鐵路局應趕快撥,否則礦廠煤儲滿,遇到大雨,流失很多;而資金之利息應該怎樣合理來做規定,似應由省府指撥長期低利貸款;議員李建和質詢:電力公司的錢放在國庫沒有利息,何不拿點錢出來買煤呢?電力公司常常欺負人,不繳費即剪電,這是否應該?欠二、三萬電費如電遭剪,則幾百萬幾千萬資本則化為烏有,犯法在法院還可以上訴,不要馬上剪掉;其次申請規程要改變,應根據郵戳所蓋時間,不能動軌視為無效,這是不公道;議員葉炳煌質詢:現在新竹有一個煤礦開發公司,自五月迄今尚未發工資,請建設廳、煤調會幫忙轉告他們發工資,希望轉告該公司馬上發工資;其次希望建設廳加強管理煤礦,應加強安全設備,請廳長特別幫忙;議員黃奇正質詢:建設廳煤調會派去檢查煤礦安全者,有的檢查很疏忽,希望廳長加強指導;希望貸款仍應一律放貸,不可有大小廠之別;還有臺北市煤煙問題,煤調會應幫助設法供應無煙炭,應迅即改善;售日本之媒炭,中央有什麼決策,應早公佈;議員賴森林質詢:以上五個人的質詢,請綜合答覆;可按實際的存煤借多少錢,請問有多少錢可以借?一噸煤等於多少錢?算起來可以知道一個月收購多少,而作為分配數目;是否照收購煤的比例借春節貸款?請將春節貸款辦法詳細寫給我;關於都市生煤問題,本會正在研究熟煤濾的發展;關於開發新礦週轉貸金,這些礦分別他的煤質、經營方法等分析後,檢出一批支持他,假如分三批,第一批多少時間完成,第二批多少時間完成,現在向這方面發展中;煤過剩應多少收購,為什麼硫酸錏公司所需之媒炭,人家不願意交給他,下午該公司總經理來時,你們商量後詳予答覆。

議員賴森林質詢:請趕快建議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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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黃奇正質詢:請教建設廳,如進出口商都加入公會,要買什麼東西時都經工會提出證明,在辦手續最好能快一點,能夠留下郵票辦妥公事後即行寄給申請人最佳,不知可否這樣做?其次對新開發地應不斷研究改善,以增加生產;又水利建設為國家建設最基本的要圖,應盡量貸款予無本錢的水利會做田園灌溉的工作,盡力輔助水利會來發展農業,尤其要注重偏僻地方作重點輔助;請設法改善減低水利貸款利息,並提高水利工程的補助費,而將償還貸金年限提高二十年或三十年;又本省的手工藝應予普遍提倡,爭取外匯,增加就業機會;再來拜託水利局長,大同堤防時常為患,請政府積極整修該堤防;對於違章建築的取締要有整套辦法和決心,要公平執法就不要顧到人情;議員吳一衛質詢:建議林廳長請集中資財精力開發東部的水力;其次,西部的河川堤防和防洪設備等應集中力量來保護,使不致年年成災;糖業公司為國營企業,應輔導民營事業,不要與民爭利;耕田人很辛苦,希望他們的馬達不使用時,電力公司的基本費就不要征收;還有一點,臺中市的旱溪,開運河的經費很節省,請你考慮加強臺中的建設,並發展觀光事業;副議長許金德〈主席〉:我提出一個程序問題請大家參考,在大會進行時,小組又在開會,實影響大會的進行,我們看想什麼辦法解決?議員黃占岸質詢:我認為議長、副議長應事先與各組召集人商量看如何解決;副議長許金德〈質詢〉:是否在大會進行時,小組另訂時間開會,大家如果同意,我再和各召集人商量,並命秘書處擬具辦法安排在大會中不能召開小組會,這樣好嗎?〈無異議〉,舊照這樣辦,繼續質詢;議員謝貴質詢:第一點關於違章建築問題,政府對處理違章建築事先建後拆的,我懷疑政府為什麼不能隨時隨地在做取締的工作?我以為應該著重在隨時隨地的取締工作上,是否比較有效?第二點,這次葛樂禮颱風的災害,常可見報政府對中部、北部的災害比較重視,而對於南部、東部的災害救比較忽略,希望糾正過來,如果說要搶救復就中、北部房屋,請問是否也要搶救復舊東、南部的房屋?請教建設廳有無復舊東部山地的計劃?有無該地的災害資料?有無預算?

議員黃奇正質詢:請教建設廳,如...

東、南部的房屋?請教建設廳有無復舊東部山地的計劃?有無該地的災害資料?有無預算?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02OA-10-6-4-01-01426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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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陳興盛質詢:一、臺灣農工企業公司有兩個麵粉廠,加工之麵粉,多為美援部份,我們知道麵粉的加工,到現在為止,每個加工廠,不但貴公司,其他民營公司都沒有辦法完全開工,將來 粉原籿來源發生問題時,更加困難,對於這點,貴公司計劃如何;二、農工企業公司做了小型三輪客車,不知道目前向交通處領執照問題,進行到什麼程度;三、臺灣肥料公司一般肥料銷路尚好,將來肥料公司對於銷路不好之肥料和附屬品如何打開銷路;四、關於唐榮公司負債問題;五、臺灣電力公司美援停止後,對於擴充電有無影響;議員章博隆質詢:一、唐榮公司問題;二、有關電力公司問題;議員陳興盛又問:報載尿素廠增加設備問題,請加以報告;議員張文獻質詢:關於公營事業的監督管理的問題;唐榮公司經營不善,社會上嘖有煩言,財政廳也曾迭次派人檢查過,該公司經營不善,當然屆經理要負責,然奉派前往監督的官員有無責任;議員吳一衛補充質詢:請教廳長,政府接管唐榮公司,是重新組織公司,或祗是除原有股東外另外增加股東;又唐榮公司本年度的結算有無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理;議員張振生補充質詢:關於唐榮公司經營問題;議員蔡李鴦補充質詢:關於公營事業的問題;議員富張補充質詢:希望建設廳對輔導唐榮事再進一步努力爭取,使其資金週轉得以靈活;關於挽救唐榮,我的看法首先必須爭取停付銀行的利息,如此唐榮今後始有生機;議員賴榮木質詢:政府現在視公營事業機構為養老院,所派人員不適當,他們宛如寄生蟲,這種寄生蟲應全部撲滅。

議員陳興盛質詢:一、臺灣農工企...

部撲滅。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03OA-11-6-4-01-00794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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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葉寒青質詢:一、農工企業公司在去年審查預算時是賺錢,但並非平行發展,農工企業公司岡山繩索機器廠如不能經營,應該轉讓民營才是,本案希望組織專案小組澈底調查研究,予以改善或讓售民營;二、公營事業無論辦的好壞,都應有業務檢查制度的樹立,在每年編預算以前,要普扁的抽查一次,對每個工廠的盈虧要加以瞭解,再決定預算的編列及業務方針;議員黃堯質詢:一、關於臺電公司收費,如在銀行或合作金庫設有專戶,除你們派人去收外,人民亦可直接到銀行或合作金庫去交;二、建設廳所屬各公營事業中,有很多臨時司機,希望建設廳設法予以納入正式編制;三、各縣市的工商登記及申請接電接水,一定要有建築使用證明書,否則一概不准,發生許多困難;電力收費問題,建議利用銀行或是合作社、設一專戶、便利人民隨時去交;議員黃國政質詢:一、電力公司在鄉村、山地各村里裝有電燈,因山地同胞經濟有困難,是否可以給山胞八折優持;二、對臺灣的建設很進步,如石門水庫,大貝湖的觀光事業等工程都很偉大,有關開發臺灣東部的問題,是對東部的水力、公井開鑿補助費,因為東部在經濟條件上較差;三、政府實施地下水開發,始終未見在花蓮開發地下水;四、關於花蓮水利會把部份當地農民告到法院去,由於附近老百姓之亂墾,現已乾涸,無法用以種水稻,於是農民不繳水費,結果被水利會移送法院;議員葉炳煌質詢:日據時代,不論有無收益,均應繳水費;泰灣大圳高福圳區域派員調查一下,因有很多沒得到收益的仍然要繳水費,應發還。

議員葉寒青質詢:一、農工企業公...

發還。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04OA-12-6-4-00-00725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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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吳一衛質詢:一、電力公司之電力政策,應改善;二、臺北三大都市建設:臺北、臺中、高雄等三大都市建設,稱是一個德政;三、關於農業資源開發問題,濁水溪與西螺溪西面均有溪埔數千甲,何以不投資開發;推廣商業會計制度問題:其製造業兼貿易,貿易業方面規定應備日清簿、分類簿、金錢簿,至於製造業方面仍要同樣設置,應併為同一本,頭寸方能準確;電業法是電力公司之內規,設若與六法牴觸者是不是應屬無效,雖然是國家公布的法律,但亦屬公司內規,假定與六法牴觸無?,我僅要求作適當修改,不可以隨便剪斷電線,應該改為罰鍰才好;關於糖業公司,籌劃開發溪埔需費一千萬或八百萬元一案,應繼續做,有無賺錢是國際事業與公司毫無關係;議員葉寒青質詢:一、暫時停開中心會議;二、關於開會程序問題,議會在開會中,如有提出複議議案,在場出席人員不超過半數時,是否可以成案;關於石門水庫門票之案件,本會決議要暫時保留,但?被推翻,石門水庫管理局既然是屬於省府機關,不應該干涉地方行政,只顧有利益就歸屬其管理,而不利益的就推到地方政府,這太不應該;臺灣省議會主任周塗金宣讀紀錄:議員葉寒青所提石門水庫門票問題,是在一月十四日,經復議結果,決議:「觀光門票收入原則上同意,照省府核定數通過,惟仍須依照本會決議,速將石門水庫觀光門票收費辦法送會審議以符程序」,當天出席議員依照秘書長報告事項列入之人數為三十六人。(答覆機關:臺灣電力公司、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廳、臺灣糖業公司、臺灣省議會秘書長陳翔冰答覆)

議員吳一衛質詢:一、電力公司之...

司、臺灣省議會秘書長陳翔冰答覆)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04OA-12-6-4-00-00727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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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水庫灌溉用水費用每二公項需負擔多少,可否免收利息,以減輕農民負擔;計算方式初步決定以後,將資料送本會參考;負擔金為增加人民負擔者,如果農民大會已同意希望將資料送會參考,如農民大會不同意,請將計算方案送會審查;水利灌溉區域應有合理調整,但實際並未用水,農民要求脫離水利會組織,但水利局以屬於灌溉區域不准脫離;如水利會會長選舉,係採間接選舉方式,易生賄選弊端;我想應需要一個合理的辦法,或依實際情形,予以減收,由政府硬性定一辦法;請教違章建築管理問題,建築之管理是屬中央委辦事項仰屬省政府以及縣市政府之自治事項,法令是中央立法,建築管理的性質是誰委辦,中央委辦事項與地方自治事項,在劃分上很明確,在預算亦可顯示,如兵役為中央委辦事項,以是有經費撥給,而地方自治事項,是由自己籌財源,有中央一致的性質者歸中央辦理,有因地制宜者是由地方自治辦理,依此規定,建築管理應該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再請教程序問題,因市政府不知道,省政府亦不知道,突然由中央下令特准,政府正式發給建築執照,已經超過範圍,而且超高,既不違法,有權特准,程序對不對是說以後各種建築,人民是否對市政府,省政府都不必管,而直接向中央申請;其次請教原則問題:泰安大樓超高,館前大樓亦超高,馬上強制執拆除,還查辦有關人員,雷厲風行,非常嚴格,可是突然中央下令免予執行,特准變更,一方面嚴格,一方面市政府要執行取締時,反而命不要取締,我的看法,都是違章,不過程序上的問題,應以同一原則來處理。

石門水庫灌溉用水費用每二公項需...

以同一原則來處理。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04OA-12-6-4-00-00742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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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關於水利局的問題,水利局對灌溉、排水、水壩、水庫,以及堤防等各項建設事業貢獻農村,造福人群,配合國家經濟建設,其功不可沒;二、關於公共工程局的問題,該局承辦各項工程並未勝過別人,而其成本則遠較別人高,不要像過去之營建處,對於各種工程,如與主辦人有聯者容易辦,否則就百般刁難;三、目前之物資局在名義上雖受財政,建設及農林等廳監督,實際上則無人過問,以致成為三不管的機構;四、地下水工程處對地下水之開發,農田灌溉,貢獻農村,配合國家經濟建設,其功不可沒;五、農工企業公司為四大公司之包袱,該公司僅有基隆及臺中兩麵粉廠及高雄漁具廠、澎湖冷凍廠暨岡山廠等,農工業公司在過去之經營雖不甚理想,但宣春瓊?廠如能加以擴充並加強扶導,我們也可將?絲加工後出口爭取外匯;六、石門水庫係花了很多金錢及時間才完成的一個大水庫,因此對灌溉、發電及觀光等貢獻至大,石門水庫建設委員會將該水庫移交給建設廳接管,目前石門水庫對其附近三縣市的灌溉施設費用分擔情形,受益農民是否有能力負擔;七、自從企業家老唐榮下臺後,對該廠必須下定決心,如要存在,則應加強輔導,右則應予消滅;八、澄清湖給水廠係本省著名風景區,在觀光事業發展的今天,該廠的各種建設做得甚為美好,美中不足的是該水廠對汽車及遊客均收取門票,希望設法廢止;九、電力及糖業公司之大部份股份,係屬於中央,小股東的省政府則可以說沒有機會提供意見;議員吳泉洝質詢:一、水利會對於未有灌溉施設的地方亦課征水費,實欠合理,希望準他們脫離水利會而改歸鄉鎮公所管理;二、關於小鄉鎮地區工業用地問題,在本省各鄉鎮被劃定之工業用地,因受法令限制,因此小型的工廠均無法建設,必須為大型的公司組織始得建廠;三、臺糖低價銷日問題,糖業公司駐日本代表將銷日的十五萬噸糖,以低廉價格指定六家日商承購,涉嫌壟斷;四、糖業公司的決定收購價格均為自己打算,未考慮蔗農利益;五、製糖步留,往年均為十二%,本年為何改為八%;六、內銷糖價因何較外銷價格為高;七、糖業公司的副產品為何不照分收率分配蔗農;前次我建議水利局長興建嘉義縣龍池水庫後,局長立即往現場勘查,本人感激不已,但嗣後竟連一點消息都沒有。

一、首先關於水利局的問題,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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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林蔡素女質詢:一、防洪基金經本會通過已有幾個月,如能趕快促進,股票趕快售出,對水利防洪才能有所裨益;二、(五五)年度水利防洪經費,要努力爭取,重視防洪建設,是根本解決經濟建設,對於農業生產影響很大,農業生產品是工業生產品之基本;三、北港溪問題,重要堤防地方,先做幾個丁壩,才不會洪水一來,土地都遭流失;四、公共工程局對於整個有都市計劃的鄉鎮下水道及柏油路的設施,提出整套計劃;五、農田水利會自設立災害基金,農民水費負擔大;議員林明德質詢:埔里能高大圳是建設廳水利局和地方大家出資要來建設,當時將糖廠也計劃在內,後來糖廠為了五百多甲問題不參加,道義上、公益上應協助完成;議員張富質詢:一、臺糖公司答復很誠退,要提人證、物證,以後會鬧不愉快;二、財政廳、建設廳、農林廳、在三個廳長監督之下,尊重那個多;三、大雪山和物資局賣檜木,使國家損失兩百多萬;物資局尊重財政廳監督權,現在由小組積極和解;議員吳一衛質詢:希望對大雪山問題,遵照監察院議決和地檢處偵查結果後再進行,不正當的買賣無效;征收水利會辦法比納國稅還硬,所得稅法對天災地變可以減免;依據民法,於災害者應於減除不可以征收;其次是唐榮鐵工廠,對人事要解決,要實才實用,不能成為養老院,對民間借款要趕快優先還;市區內大水溝上是否可以加蓋來建房子,是否妨礙衛生及危險。

議員林蔡素女質詢:一、防洪基金...

成為養老院,對民間借款要趕快優先還;市區內大水溝上是否可以加蓋來建房子,是否妨礙衛生及危險。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04OA-12-6-4-00.....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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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在之公共工程建設,呈現一種畸形現象,偏重在省級單位,對此廳長有何高見?二、本省優良技術人員為數不多,且集中在省級建設工程單位,省級與縣級建設單位,又無直接聯繫關係,所以各方面技術眼光不同,且省級預算寬裕,縣市財政困難,以致觀點不同發生很多錯覺,進而影響本省公共建設進步與發展;三、關於省級工程單位工程預算之單價,往往較地方之單價超出兩成以上的問題;四、請問廳長建設廳以及其他附屬單位在開會期間或開會之前,透過公共關係人員,邀請議會議員同仁上餐廳、上酒家、上舞廳,這種開銷不知廳長如何報銷?五、有能力的省級工程單位,平時工程太多,就無時間發展現代化都市應做的公共工程,縣市工程單位中技術人員很多,但缺乏實地工作經驗,這是互相矛盾畸形發展現象,應有所改進,廳長高見如何?六、聽說曾文水庫是一個多目標的水庫,集中很多優良技術人才與重大機器,我剛才說過地方建設人員無法獲得實驗機會,像曾文水庫這樣大工程,也未見邀請地方建設人員去參觀;另有一問題,關於水利局在曾文水庫培養的一批高級技術人員全部都是外省籍技術人員,是否屬實?七、地方政府對工程法令或實施細則有所疑義請示到建設廳時,建設廳很少有一種負責性的答覆,希望今後縣市政府如有請示,請省府能在法令範圍內予以肯定的答覆;八、臺北水源堤防、永和堤防,以及雙園堤防建造時,疏導堤外違章建築拆除,並取締高莖作物,但何以僅讓泉州街臺北工業公司之採石場存在,既然准採石場存在,亦應准臺北市政府在臺北第五水門外施設攤位,以解決中央市場之擁擠。

一、現在之公共工程建設,呈現一...

政府在臺北第五水門外施設攤位,以解決中央市場之擁擠。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輕度破損 003-03-06OA-14-6-4-01-00360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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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協進會對於全省各地農會毫無貢獻,應及早解散;二、水利法規明文規定,各地農田水利會之人事費不得超過總預算百分之三十,但各地水利會人事費用均已超過,請教全省如此情事究竟有多少?請報告總計數字及水利局應如何處理一併予以說明?三、全省各地農水利會之業務費與事務費應佔預算總額多少?何謂業務費?何謂事務費?其所佔比率如何?如未照規定比率辦理時水利局如何處理?以及那幾個水利會未照規定辦理?請將統計數字報告;四、全省各地農水利會之臨時員似漫無限制,編制員額究竟若干?水利局有無辦法加以管束?以及類此農田水利會有若干請統計報告;五、各地水利會除水利局正式核准列入正式編制之人員外尚有以種種名義借調之建設人員領取薪津者,時有所聞,是否適當?上述情形之水利會究竟有多少?合法否?水利局應如何處理?六、各地水利會之大、小工程均應通知營造廠商,但據悉,從未有過公開招標情事?均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包辦,殊屬非是,請教水利局有何對策?七、水利局人事非常腐敗,遽聞,無論是否合於規定,均得表示或疏通,否則屬下人員萬難達到其所請求,希望水利局能及時改善;八、地下水工廠處於全省各地開鑿深井當初,與農民所訂契約為農民負擔六成,政府負擔四成,但現在便成賣水方式,致人民以無法負擔,甚不合理,且賣水所得之款,存入水利局之規定專戶,但未然,為水利會流用者佔其大半,請教水利會對此情形有無嚴格管理?

一、水利協進會對於全省各地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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