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節孝宜重社會公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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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680000031237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陳材洋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3)
描述:
內文:慨自德教凌夷。風俗漸替。非特敗名喪節之行。多為社會之十目所視。即逆倫不孝者流。更為社會之十手所指。蓋社會於是是非非。自有月旦評之公論也。故凡有節可彰。孝可表。必須表而彰之。俾失節不孝者。咸有所觀感。而改過自新。庶可以頹風而敦厚俗焉。然猶恐晚近來勢利中於人心。表彰善行。未必及於貧寒。滄海遺珠。將有指不勝屈者。此社會公認所以不可不重也。重其公認維何。試論其大要如左。一市鎮街庄役場保甲。宜委任以採訪。大凡堅持己志之節。無間人言之孝。雖其人往風微。亦豈能無遺傳諸父老。故必採訪周章。果其名實相副。或抑潛德於生前。亦可發幽光於身後。或備嘗辛苦於既往。亦可享褒賜於將來。是重社會之公認。即重其採訪周至。乃以達表彰之周全也。二在未門白屋。宜相續以一律。蓋凡節操凜於冰霜。孝行稱於宗族。無論富貴家得榮華袞。即貧賤家亦免抱向隅。推精誠以贊揚。泯貧富於無跡。是重社會之公認。即重其一律相待。乃以見表彰無遺漏也。顧或曰。社會實繁有徒。當表彰盛典。申報節孝。或阿其所好。或去其所惡。若彼也舉其節孝。此則吹毛求疵。眾說紛紛。莫衷一是。何以得其公認乎。曰是又不然。蓋好善惡惡。人之同情。眾之所好所惡。孔子嘗示其必察。彼挾私而妄作好惡。一經調查。不難水落石出。此所謂磨不磷。■不緇也。如彰郡節孝祠之設。由來久矣。凡受表彰得入祠享祀。皆其生前之節孝可欽。即當時之社會所公認。事蹟顯然。載之舊時縣誌。歷歷可稽。烏得以盛典為故事奉行。而俾之為無足討論。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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