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同化在精神不在形式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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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680000031235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勸化老生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3)
描述:
內文:古今之善化人者。以德不以力。以心不以跡。德與心即精神也。力與跡即形式也。精神上之感化。固而深。形式上之感化。膚而淺。深則固結其精神。革心非徒革面。淺則僅拘於形式。革面未能革心。世之具有化人之權者。苟徒逐末。以求其淺。而不探本以得其深。曾亦知轉移之妙。固在此而不在彼乎。何謂精神。教育同等。人權同等。以我之心。即彼之心是也。何謂形式。差別未廢。畛域猶分。以我所行令。彼所行是也。昔孔子曰。道之以政。濟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又曰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由此觀之。德禮之入人深。非若政刑之入人淺也。遐思堯舜之有天下也。誕敷文德。而黎民於變時雍。於變即同化也。文德即同化之精神也。隆及三代。所欲與聚。所惡勿施。雖不及堯舜之無為而治。亦精神上之感化也。至於秦楚之暴戾。或以勢迫。或以刑驅。而民心終覺離散。所以然者。以形式服民。而民亦以形式服之也。今試設譬於此。有一物焉。能化他族為己族者。螺贏是也。以彼負一螟蛉之子。而投之穴中。養以蜜膏。呵以口氣。負土而封之。一如育子之恩敏。終日勤劬注精神於巢窠之內。祝曰。似我。似我。他日感化而生。則依然蜾贏也。然此猶謂之物也。請更以人喻。有人焉。或為懷胎而生。或為抱養以嗣。苟為父母者。一心視之。誰謂他人子而傷厥考心乎。惟為父母者。形式上雖云一體。而內實存偏愛之心。遂使彼之兄弟。亦隔膜相視。親在猶屬一家。親亡則分胡越矣。復宗之舉。所由來也。夫以物情如此。以人情又如此。觀乎此。而同化之道。思過半矣。今夫同化者。合同而化。如水乳交融之義也。臺灣自割讓以來。海外窮民。既為清廷所不子。為臺民者。引領而望。欲同化於戰勝國之人。亦情之真摯也。乃或謂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遂阻其同化之機。或謂文化未開。為日尚淺。遂遲其同化之策。多方阻撓。此板垣伯爵所以有先見之明。而反受攻詰之端也。顧往者不諫。而來者可追。今則方針一轉。大施同化政策矣。通婚以融其血液。共學以和其感情。固亦根本上之促進也。而究之通婚幾人。稀微若朝露。共學限制。寥落如晨星。實惠未普。徒費精神。況乎有識者鑒於潮流之趨勢。知同化之不可不急講。而無識者破壞之。且本國之人民。又從而推波助瀾之。致使同化之精神。徒存形式。嗚呼。難矣。必也上下一致。以實心舉實事。殫其精於同化之方。一其神於同化之點。而毋徒以形式籠絡焉。則同化之途。可翹足而待也。不然。雖百同仁會。百向陽會。何濟於事哉。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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