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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680000031134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郭自成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3)
描述:
內文:今夫道之有益於身心者。無庸或棄。道之有關於操守者。無庸或虧。是果何道歟。曰佛教也。佛教云何。曰正也。奉佛教者何。曰以正為持而已。昔佛告須菩提曰。無眼耳鼻舌心意。此六根也。無色聲香味觸法。此六塵也。蓋色屬眼。主視。凡華麗之物。美好之質。皆足以悅人心志。而擾其性天。故佛門清淨。首戒在色。一有不持。而外緣集矣。外緣既集。向之所謂無欲其體者。今已多欲其情矣。夫情而多欲。不正也。此佛教之宜於持者一也。聲屬耳。主聽。凡侈靡之音。邪穢之語。皆足以亂人心性。而紛其志念。故聖教嚴防。必放鄭聲。一有不持。而外感入矣。外感既入。向之所謂澄澈其心者。今已紊亂其志矣。夫志而紊亂。亦不正也。此佛教之宜於持者二也。香屬於鼻。主嗅。凡五焚之妙用。一炷之上祝。皆足以清其塵垢。去其滓汙。故心妙之聞。釋家所重。爐爇之讚。梵剎所環。一有不持。而腥臭混矣。腥臭既混。是失乎正之大體也。此佛教之宜於持者三也。味屬於舌。主飲食。凡葷之斷也。酒之戒也。皆所以杜其殺機。防其亂性。故三齋之守。禮重祀神。五味之調。牲嚴宰殺。一有不持。而物欲紛矣。物欲既紛。是背乎正之常經也。此佛教之宜於持者四也。若夫觸主身宜靜。靜則身不宜妄動。當合三摩之修。靜則身不宜染污。當除五濁之混。將大道能登。不隨塵劫以俱滅。迷津得渡。不共輪迴而轉生。則形相弗存。早於此一觸。而見其正無或昧者矣。不然持之不嚴。而正道乖矣。此佛教之宜於持者五也。又或法主意宜誠。誠則幽獨必慎。不作禪室之欺心。誠則妄念不生。永守佛堂之清戒。將肺肝如見。心之發悉絕邪端。猿馬不馳。心之萌即存善念。則幻妄盡絕。早於此一法。而見其正無或越者矣。不然持之不真。而正心墜矣。此佛教之宜於持者六也。然則色也。聲也。香也。味也。觸也。法也。凡此六塵之弊。皆足以妨正而礙六根。故佛門之戒。色慾居最。凡入其教者。當以正自持。慎毋以雨花臺變為行雲臺。慈悲室作為偷香室。而污乃凈境也己。持正之宜於佛教也。亶其然乎。亶其然乎。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郭自成(2009)。[佛教持正論]。《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9/4f/ab.html(2015/07/21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9/4f/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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