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尼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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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530000030770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沁園
主題與關鍵字:
鳴鼓集 三集
描述:
內文:清江浦慈雲寺住持和尚叢棠。與觀音庵僧尼仁寬。自被選為淮漣泗沐佛教聯合會常委後。一枝情芽。遽爾茁長。兩心相印。兩情相洽。結不解之緣。時或挽手閒遊。時或把臂聯話。人多詫異。乃該尼僧又訂期九月一日。假座城南公園。舉行新式結婚禮。消息傳出。全城轟傳。至是日遠近居民。皆不約而同。群赴公園。參與此聞所未聞。見所未見。開佛界先例之創舉。故公園中士女。雜踏。摩肩。接踵。宏大公園。竟無隙地。自九時許。遵時舉行婚禮。證婚人主婚人等均集於禮臺上。未幾。新郎新婦挽臂同來。登革履。衣中山裝。鼻架金鏡。手持鮮花。態度從容儼然一對新人物。觀眾意係一群常新式結婚耳。大失所望。相顧悻然孰知天莫做美。倏來一陣狂風。將新婦頭上之玫瑰色薄紗吹去。頭上固牛山濯濯。不留絲毫青系。於是笑聲大作矣。婚儀均係仿傚最新式者。惟僧尼不習鞠躬。每鞠必匍伏其身至數分鐘之久。宛如做功課時且誦經且鞠躬之形式。令人發噱。即證婚人等。亦不覺為之啞然。婚禮畢。後由證婚人演說。略謂此事雖屬我國僧尼界之創舉。人多目為怪異。然按之歐美。殊無足奇。蓋早已司空見慣。漠然視之矣。且夫愛情一物。無時無地不無發生。所貴者能行之正當耳。豈為僧者為尼者即不能有娶妻生子之行為乎。今叢棠仁寬二君。置毀謗於不顧。冒天下之大不韙故決然舉行婚禮。其志可嘉。其行可敬。我僧尼界人。盍起而效諸時禮臺上有少尼數人。聽此俯首沈思。殆已默認歟未高唱僧尼解放歌。係仿國民革命歌。調唱者。多為該庵之僧尼。歌聲一揚一悠。恍如水陸場中之阿彌陀經。不知者幾疑為置身擅林中矣。其歌詞惜已遺忘。僅憶其下閣。為僧尼解放成功。僧尼解放成功。其歡唱。唱時佐以音樂然音樂。又別緻異常。非中樂亦非西樂。乃為僧尼所用之紅魚清磐。木木之聲。吁吁之音。雜然紛作至為動聽。而一場空前僧尼結婚盛舉。亦於斯時告終。僧尼得以結果。無怪一般信仰之漸薄也。
出版者:
崇文社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28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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