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臺灣文藝叢誌暨其文人社群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公開徵選計畫
國立中正大學
台灣文學研究所
臺灣文藝叢誌暨其文人社群數位典藏計畫
官吏受賄與破戒僧罪惡孰重論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530000030703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曾駕山
主題與關鍵字:
鳴鼓集 三集
描述:
內文:一國有一國之官吏。一寺有一寺之僧人。官吏任國家之事。食國家之祿。不敢以祿養之外。有絲毫苟且。宜也。僧人入佛寺之門。守佛寺之戒。下敢以戒律之外。有絲毫干犯。亦宜也。乃者官吏不盡其職。而以受賄聞非。無罪也。僧人不守其律。而以破戒聞。亦非無罪也。之二人者。其罪惡。畸重畸輕。又不可不辨也。或曰。官吏受賄。僧人破戒。其惡同。其罪一也。余曰其然。豈然乎。夫官吏與僧人。一曰受賄。一曰破戒。雖云均是惡也然。僧人能逞其惡。而官吏不能逞其惡。不可以一律視之。也。何也。一國之官吏。有監督焉。有官守焉。奉而行之。如農夫之有畔焉。固無容以越畔為也。故其受賄也。天知地知。爾知我知。而人無不知之。惡聲傳播。有玷官箴。則其位不能一朝居也。易曰。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有斷斷然矣。是其惡也。莫能逞之。若夫僧人則不然。削髮沙門。賴佛偷生。官長無所監督。法令無所禁制。其破戒也。聲聲彌陀佛。念念意中人。皎皎端端。私衷款洽。鶯鶯燕燕。情意綢繆。肆情縱慾。傷風敗俗。一意孤行。莫知所忌。無煩惱。無星礙。其斯之謂與。間有議之者。彼則悍然弗顧。不特此也。且有同惡相濟。以為經味精腋。吾僧自嚼咀。干卿何事。噫彼何人斯。不農。不工。不商。藉人供養。華宇麗服。坐享其福實。天地間之蠹物。確守戒規。猶可說。也而破戒若此。何其惡也。此唐高祖命下有司。淘汰天下僧尼。周世宗即位。初年廢天下佛寺。毀像鑄錢。豈無故哉。由是觀之。官吏受賄。不得逞其惡。其罪可從未減。僧人破戒。得逞其惡。其罪有難稍寬。是耶非耶質之夫子。以為何如。
出版者:
崇文社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28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曾駕山(1928)。[官吏受賄與破戒僧罪惡孰重論]。《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9/41/4c.html(2015/07/21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9/41/4c.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感謝您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為了讓資料更容易被檢索利用,請選擇和這項數位資源相關的詞彙:
唐高祖
佛寺
僧尼
即位
禁制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
推薦藏品
列傳四
列傳二
鄉治志
列傳一
列傳七
虞衡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