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俗匡王正促進文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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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520000031300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白貞
主題與關鍵字:
鳴鼓集 初續集合編
描述:
內文:嘗觀孟子七篇。皆以正人心為主。可知欲文明之進步者。必先正人心以厚風俗也。故於其可正而正之。自見聖教之昌明。於其不正而正之。即挽世風之頹靡。秩然者導以理。奮然者動以情。昭然者感以化。而紀綱之整肅。不容寬矣。而氣運之轉移。不難致矣。此有心世道者。所以有風俗頹正。促進文明之思也。慨自曲學爭鳴而後。異端日出於兩間。或鄙正道為迂談。或逞邪說以炫世。因而演出種種怪狀。殊足駭人耳目。噫。是風俗之壞也。是文明之玷也。豈可無以匡正之乎。獨是風俗之弊害雖多。其淺而現者。固無庸贅言。其深而迷者。則尤宜指摘。今有人焉。違棄父母遁入沙門。賴佛偷生。坐享檀越之養。輒自詡曰。我能修齋。我能持戒。便是為佛究之齋。其口者。未必齋其心戒其名者。未必戒其實也。即其所謂色與財氣者言之。古禮云。男女授受不親。以遠別也。彼則男女混雜。暗室傳經。其於色之空也。何有人情冷暖。君子恥之。彼則見富貴而生。諂容遇貧窮而作驕態。其於財之脫也。何有。合志同方。古有明訓。彼則泒別支分。龍華金童。自相攻擊。其於氣之平也。何有。尤可異者。鳴鑼鼓弄鐃缽則曰。薦亡魂。拜經懺。焚紙屋。則曰。做功德。走赦馬。還庫錢。則曰。可償前債。設挑經。打血盆。則曰。能消災厄。凡此皆荒誕無稽。以蠱惑庸眾。而非持乎佛教之正也。然則匡正之道奈何。曰願我同人。群相策勵。各振筆權。以排邪說。共扶法輪。而崇正學。並望貴文社彙集成冊。再為廣佈於世。俾一般社會。咸知賴佛妄作者之非。將見風由是移。俗由是易。自必打破黑暗之關。以馴致文明之境。夫何難促而進之哉是為論。
出版者:
崇文社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28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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