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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510000030672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江思聰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1)
描述:
內文:人才塔養策 負林江思聰 人之初生。其性本善。性固相近。因習相遠。若不設教。使之就學。誠恐其性遷移。靡所底止。故欲教之以道。俾其知書識理。以成有用之人材。完其天然之本性者。舍父師而外。別無可他求也。何則。養而不教。為父之過。教而不嚴。為師之惰。教與養。責任並重。師與文義務平等。古聖賢尚朝乾夕惕。不敢以不學而知。不學而能自負。況以下之尋常人。鳥可不黽勉以盡人事乎。由是而觀。人材之宜培養明矣。培養之策不可不講也又明矣。愚不揣固陋。略陳三策如左。 一曰實行義務教育。我台島隸帝國版圖以來。只閱二十餘星霜。百廢俱舉。政治一新。至於教育令。不日亦將實行。施設不可謂不周矣。然因義務教育未施。學與不學。聽人隨意。凡有相當資產者。達學齡即施之就學。固屬無難。其次每推之曰家計困難。度日猶恐不得。其奈就學何。獨不思忠臣孝子。以及人材之出類拔萃者。多由貧家之子弟中得之。今聽其自由行動恐普通家之人材可得。貧家之人財則不可得也。由是而類推之。欲培養人材。須以義務教育為前提。其策一也。 二曰增設學校。追想廢縣置廳時代。校數寥寥如晨星。縱欲令兒童就學。不無路途遠涉之嫌。今也學校林立。一見大有今昔之感。就學上不可謂不便。矣然與內地人口率比例之。其數未免過少。每逢入學時期。競爭提出願書。間因校舍狹隘。不能如數收容者。不知凡幾由是而言欲培養人材者。宜增設學校。其策二也。 三曰家庭教育。夫家庭教育。學校之補助機關也。世人多有誤解者曰。父子之間不責善。古者易子而教之。況學校乃培養人材之所。關於教育上。委諸先生可矣。於是家庭學校之間。漸見疏隔。問其連絡有無。未之有也。最可慮者。名雖就學。不過附和雷同而已。安能達最終之目的。所謂一暴十寒者此也。若培養人材。宜連絡家庭教育。其三策也。 夫三策之中。缺一不可。前二策全賴政府致意。相時行事。第三策即賴家庭父兄之實力。倘官民之間。能共同一致。三策俱備。人材必蒸蒸日上。又何患無佳子弟。鄙意如此。文之優劣。不暇計也。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江思聰(2009)。[人才培養策]。《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9/40/1a.html(2015/07/21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9/40/1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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