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人倫以保地方之風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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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500000030486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高文淵
主題與關鍵字:
彰化崇文社詩文小集
描述:
內文:處今日之世。所時觸於吾人耳鼓者。莫非自由之聲浪。蓋自歐化東漸以來。侈談維新者。常拾西人之唾餘。開口皆曰不自由毋寧死。故也言自由。彼也言自由。今日言自由。明日復言自由。設有提及古來之道德。所以始正人倫。然後化及於天下。一必受詆為迂拘守舊之淹以不合時宜而見斥。故於歐風美雨。則崇拜之。惟恐不及。是視桑間濮上之行。本男女之平權。酒樓舞館。為社交公開之場。流弊不知胡□嗚呼以男女授受不親之禮。一旦棄之而弗顧。以遂行其自由之戀愛。復何待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彼惟擅自結婚。即縱談為文明式典欺人乎欺天乎。實乃自欺耳。以東洋固有之倫常禮教。厭其為迂闊束縛。竟棄之如敝屣。任意放浪。佚蕩如斯。真乃文明極而成野蠻。言良不謬也。論者謂其弊在漢學之廢有以致之。夫漢學之功用。古聖賢實以嚴禮教。重人倫。正心修身。庶可感化及人。今日各地方之校。或義塾。果能如此。列入科目以教之。使學生知倫常道德之重。而受感化。定可保地方之風紀。故必以漢學為主旨。使普及於各方為要務。奈何當局之廢漢文。欲提倡之。寧不抵觸國語之普及乎。不知吾國之基礎。實在漢學。其讀音雖異。而意義則無殊。此在當之善為措施。於國語普及聲中。尤望其提重人倫為急務。欲保地方之風紀。以至於政治。舍是而何所遵哉。
出版者:
崇文社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37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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