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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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43000002226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雅堂
主題與關鍵字:
台灣通史
描述:
內文:許尚、楊良斌列傳   鳳山處郡治之南,俗浮民驁,號稱難治。道光四年夏五月,打鼓山鳴,竹生華,七月逢閏,愚氓以為亂兆,訛言四起;草澤不逞之徒,遂出劫掠。署鳳山知縣劉功傑銳意捕盜,盡置於法。群盜聚語,共推許尚為首。尚廣安莊人,販檳榔。為鄉保告發,懼捕走匿,而群盜適謀起事。十月朔,尚與所善楊良斌、蔡雙弼、張阿來、高烏紫、王曾等密議,期以十一日襲下淡水縣丞衙門,次攻鳳治;然苦無資,乃劫富戶。一時閤屬騷動 。知府方傳穟聞盜,飭縣嚴捕。尚適在莊人劉黃中之家。黃中聞官令,勸勿出。功傑捕不得,焚其居。跡至黃中家,嚴刑以逞,遂以尚獻,械送於郡。傳穟親訊,得其狀,言於鎮道曰:『許尚雖禽,其黨尚在。今事破,必速亂;鳳治無城,不足守。而劉令新任,參將又懦,宜早增兵防堵。且臺每有變,南北互應;今須兩路並重,方為萬全』。從之。密飭嘉、彰、淡各守吏戒嚴。未幾而楊良斌起矣。   良斌亦鳳邑人。以尚被獲,眾將散,告之曰:『今散則力弱,合則勢強。鳳治雖有兵,攻之易破。吾願為先驅』。皆曰:『可』。乃入鳳梨山,造刀仗旗幟,使屯番潘老通向其舅潘巴能借,卜日誓眾,分為二。良斌自為元帥,以林溪為軍師,王曾為都督,領紅旗隊;李川、鄭榮春為正、副先鋒,領烏旗隊。餘各為股首,分募徒卒。約以二十四夜襲埤頭。埤頭,鳳山新治也,舊治在興隆里,林爽文之役被燬,乃移此。郡吏慮其易失,以同知杜紹祁、縣丞丁嘉植、都司翁朝龍率兵二百守之。良斌既約期舉兵,又遣徐紅柑自臺邑、沈古老自嘉義,各舉應。別命吳賜入郡,偵舉動。二十一日,林溪至埤頭,市五色綢製旗。溪故縣役,城吏所謀莫不知。歸家,使人肩綢入山,己將飯而後行。母詰之,具以告。母懼誅自首,遂獲溪下獄。良斌聞,不待眾集,二十二夜,率數百人,分西此兩路而往。途次,破苦棟門汛,殺汛兵,斬竹圍入。城中戒備。紹祁、功傑偕守縣署,朝龍、嘉植守義倉。良斌攻之,朝龍迎擊。而別隊已斬縣署木柵,為鄉勇 擊退。翌日,朝龍移守火藥局,文武隨至。住民恐,各走避。無賴從而掠奪,一城鼎沸。塘兵被殺,文報不通。二十三日夜半,郡中始聞警,文武會議。檄城守左營及安平水師駐守,署總兵趙裕福率中營游擊楊傑督師往,傳穟從,斬許尚而行。郡中亦訛言亂事,人心震駭。紳士韓高揚、黃化鯉入見傳穟,請方略。傳穟曰;『鳳治距郡城百里,朝發夕至。今賊氛惡,雖退必進。郡城為全臺根本,君等其協力守之』。乃修築城垣,以兩日夜而竣。各街皆設柵自衛。別以精兵三百,環城巡視。又檄安平副將,以水師六百駐西城外之老古石街。或請嚴扃城門,傳穟不可,曰:『南路難民避亂至者,日數百人。若城門一閉,則北路以為郡城被困,將乘勢而起』。二十四日,鎮兵南下,明日傳穟以兵勇四百繼之,次阿公店,為鳳治通府要途,留所部二百駐防,使訓導謝代壎率之。二十六日,至埤頭。撤功傑,以紹祁任知縣。裕福亦以朝龍為南路營參將。傳穟督民夫補竹圍、拓深溝,嚴守備;通飭各莊緝捕。而縣役多與事,紹祁悉赦之,故無患。   初,良斌退駐鳳梨山,樹旗糾眾,勢復振。裕福至鳳,以眾多地險,未敢遽伐。既而兵勇續至,各莊亦受約束;嘉義會黨越山南下,為官軍所扼,不得至;吳賜至郡,被殺;新授臺灣鎮總兵蔡萬齡至,人心稍定。良斌知事敗,不可為,遂散其黨,各歸去。官軍至,破之。王曾、李川、蔡雙弼等皆被捕,斬於軍前。良斌自駕小舟入海,至彰化,為知縣李振青所獲,解郡戮之。南路平。奏入,下旨嘉賚,自鎮道以下皆從優議敘。 明年,乃建鳳山縣城於舊治。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1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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