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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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430000022212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雅堂
主題與關鍵字:
台灣通史
描述:
內文: 吳球、劉卻列傳   臺灣歸清以後,人思故國,時謀光復。民變之役凡十數起,而吳球為首。球,明之 遺民也,居於諸羅之新港。素有志,與草澤豪傑圖舉大事而未發也。朱祐龍者,明裔也,國變後,居村落,與球素往來;祐龍亦有志者。康熙三十五年秋七月朔,球家設蘭盆會,演劇,至者十數人。其妹婿陳樞適來訪;樞為鳳山縣糧吏,方侵吞官穀,慮事覺而罪也。是夜球留宴,眾歡呼狂飲。席間有言官吏暴狀者,皆歎息。球曰:『吾輩亡國之人,賤於豚犬。生死宰割,權操自彼。亦唯自怨其不辰爾。夫何言』!樞聞之憤,起曰:『諸君豈皆無血氣哉?大丈夫亦好自為爾』。球曰:『弟固有心者,特患少同志爾』。眾皆曰:『吳大哥苟有所命,生死以之』。時悉被酒。球復言曰:『吾輩久遭殘暴,全臺憤怨。今若舉大事,推祐龍兄為首,以復明之旨,號召四方,則我臺同志必有助我者』。舉杯為誓,約期起兵。各散去。樞匿球家,招募漸眾。其黨余金聲與保長林盛友,約相助。盛佯許之,夜奔郡告變。郡吏聞,檄北路參將陳貴往捕。球謀拒之。初八日,集眾列械以待。分告南北,而召募未成,諸人疑懼不敢應。兵至,球力戰不敵,被捕。樞等六人亦同俘,燬其居。下郡訊,乃悉其謀,皆戮之。祐龍走入山,越五年而有劉卻之變。   劉卻亦諸羅人,為管事。精技擊,以武力雄一鄉,四方無賴群附之。歃血為盟,集健兒數百。所居村,盜無敢入者。眾中有謀起事者,慮卻不許,乃夜燃樟腦瓦上,火光 熊熊,上灼雲漢。卻見之大驚,眾相聚語,以為吉兆。卻頗自負,遂謀起事。當是時,明室雖亡,而種性之念,尚濡人心。且臺自歸清後,視之亦不甚惜,守土官又無能為,卻輕之。穴地於舍,佯置田器,治軍械,約日舉兵。康熙四十年冬十二月初七日,遍召其黨,揚旗擊鼓,攻下茄苳營,燬之。襲茅港尾,入市中,汛兵見而走。附近熟番亦為亂,掠劫民家。卻退次急水溪。北路參將白通隆整軍以禦,鎮、道兩標亦發兵援之。十二日,官兵大集,戰於急水溪,殺傷相當。已而卻敗,黨人陳華、何正等十餘人皆死。卻入山,眾各散去。越二年,又謀起事,往來北港,密集其徒。二月上旬,至秀水莊,為官兵偵知。卻執棒立門外,上下飛擊,當者莫不辟易。乃火其居,奪圍出,中彈仆,禽之。解郡,戮於市。長子某亦杖斃,妻孥皆發配。   連橫曰:吳球、劉卻以編戶之細民,抱宗邦之隱痛,奮身而起,前後就屠。人笑其愚,我欽其勇。烏乎!此豈有激而為者歟?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1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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