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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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430000022194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雅堂
主題與關鍵字:
台灣通史
描述:
內文:陳永華列傳 陳永華,字復甫,福建同安人。父鼎,以教諭殉國難。永華方舞象,試冠軍,已補弟子員。聞喪歸,即棄儒生業,究心天下事。當是時,招討大將軍鄭成功開府思明,謀恢復,延攬天下士。兵部侍郎王忠孝薦之。成功接見,與談時事,終日不倦。大喜曰:『復甫今之臥龍也』。授參軍,待以賓禮。   永華為人,淵沖靜穆,語訥訥如不能出。而指論大局,慷慨雄談,悉中肯要。遇事果斷,有識力,定計決疑,不為群議所動。與人交,務盡誠。平居燕處,無惰容。布衣疏飯,澹如也。永曆十二年,成功議北征,諸將或言不可,永華獨排之。成功說,命留思明,輔世子。嘗語經曰:『陳先生當世名士,吾遺以佐汝。汝其師事之』!   十五年,克臺灣,授諮議參軍。經立,軍國大事,必諮問焉。十八年八月,晉勇衛,親歷南北各社,相度地勢。既歸,復頒屯田之制,分諸鎮開墾。插竹為籬,斬茅為屋,以藝五穀。土田初闢,一歲三熟,戍守之兵,衣食豐足。又於農隙以講武事,故人皆有勇知方,先公而後私。東寧初建,制度簡陋。永華築圍柵,起衙署;教匠燒瓦,伐木造廬舍,以奠民居。分都中為東安、西定、寧南、鎮北四坊,坊置簽首,理庶事。制鄙為三十四里,里有社,社置鄉長;十戶為牌,牌有首;十牌為甲,甲有首;十甲為保,保有長;理戶籍之事。勸農桑,禁淫賭,詰盜賊。於是地無游民,番地漸拓,田疇日啟。其高燥者,教民植蔗。製糖之利,販運國外,歲得數十萬金。當是時,閩粵逐利之氓 ,輻輳而至,歲率數萬人。成功立法嚴,永華以寬持之。險阻集,物土方,臺灣之人,以是大治。十二月,請建聖廟,立學校。經從之。擇地寧南坊,二十年春正月成,經行釋菜之禮。三月,為學院,以葉亨為國子助教,聘中土之儒,以教秀士。各社皆設小學,教之養之。臺灣文學始日進。永華既教民造士,歲又大熟,比戶殷富,猶恐不足國用,請經令一旅駐思明,與邊將交驩,彼往此來,以博貿易之利。而臺灣物價大平。二十八年春,耿精忠據福建,請會師。經以克為監國,命永華為東寧總制使。克,永華婿也,事無大小,皆聽之。永華為政儒雅,轉粟餽餉,軍無缺乏。及經歸後,頗事偷息,而馮錫範、劉國軒忌之。三十四年春三月,請解兵。經不聽,既而許之,以所部歸國軒。永華見經無西志,諸將又燕安相處,鬱鬱不樂。一日齋沐,入室拜禱,顧以身代民命。或曰:『君秉國鈞,民之望也』。已復歎曰:『鄭氏之祚不永矣』。越數日逝。經臨其喪,謚文正,贈資政大夫正治上卿。臺人聞之,莫不痛哭,馳弔於家。   初,經知永華貧,以海舶遺之。商賈僦此貿易,歲可得數千金。不受。而自募民闢田,歲收穀數千石。比穫,遍遺親舊之窮困者,計其所存,僅供歲食而已。妻洪氏,小字端舍,賦質幽閒,善屬文。晨興,盥沐畢,夫婦衣冠斂揖而後語。一家之內,熙如也。合葬於天興州赤山堡大潭山。清人得臺後,歸葬同安。子夢緯、夢球居臺蕃衍,至今為邑望族。 連橫曰:漢相諸葛武侯,抱王佐之才,逢世季之亂,君臣比德,建宅蜀都,以保存漢祚,奕世稱之。永華器識功業與武侯等,而不能輔英主以光復明室,徬徨於絕海之上,天也。然而開鎮成務,體仁長人,至今猶受其賜。澤深哉!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1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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