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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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430000019369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雅堂
主題與關鍵字:
台灣通史
描述:
內文:臺北府領縣三:曰淡水,曰新竹,曰宜蘭;廳二:曰基隆,曰南雅。     淡水縣   淡水據北臺之樞,荷蘭以前未之聞。歸清以後,始隸諸羅,嗣屬彰化。雍正九年,設淡水同知,治竹塹;凡大甲以北皆歸之。經營締造,二百餘年,聲名文物,蒸蒸日上,信乎可為大郡也。先是同治十年,同知陳培桂徇廳民之請,議陞直隸州,增學額。未及行,而開山撫番事起;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裁同知、建臺北府,以淡水為附郭,治艋舺。艋舺,舊時貿易之地也。建省以後,乃趨於大稻埕,而艋舺稍退,然人民猶庶。縣之疆域,南至土牛溝,與新竹界;北以三貂溪為限,與宜蘭鄰;東負深山,野番伏處,設隘防之。滬尾距治西三十里,各國互市之口也,設關征稅,駐領事以管僑民,故建臺,衛重兵以守之。其水自雞籠山而來,歷八堵、五堵,經圓山、出關渡而入於海。旁流支脈,交衍於艋舺、大稻埕之間。航運之利,實興商業,而灌田尤廣,故產穀多。夫淡水,番地也,左擁龜崙之山,右握獅球之嶺,溪流交錯,金、煤、硫磺之利蘊於上,腦、茶、材木之富生於山。然鄭氏之時,以流罪人;康、雍之際,尚苦瘴癘。至於今繁華靡麗,冠於全臺,此則人治之效也。然以冠蓋遨游,五方雜處,士慕虛文,女習歌舞,驕奢淫佚,亦冠全臺,則又末俗之弊也。移風易化,綱紀是張,是所望於淡人士焉。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1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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