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擬驅除蚤蝨蚊蠅鼠賊僧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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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360000025542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南軒主人
主題與關鍵字:
鳴鼓集 四五集合編
描述:
內文:庫倫之內。有內外蒙古。其蚤蝨聚集之藪。擾害民居。不可勝數。今命爾五爪將軍。會同受災男婦。搜而滅之。聚而殲之。用火用水。相機會勦。最好者用藥霧勦滅。不動干戈。二蟲之驅除。易而反掌耳。蚊也蠅也。雖設防帳。或設遮蓋。免於侵入。乘隙噬人皮膚。放下毒菌。甚可惡也。命住居民。清潔內外。疏通溝渠。斷絕若輩之源。用火用煙。施設捕殺器具。且二蟲之驅除。無難撲滅也鼠也賊也。損人器物。鑽穴踰牆。形狀類似鼠也。惡其傳染。已為當局所嫉忌。地方有疑似百斯篤。懸賞令下。捕獲靡有孑遺。若在平時。人間養育貓貍。不待驅除。而自驅除矣。賊也有大小之分。竊國者侯。竊鉤者誅。上盜盜國殃民。下盜竊取人家器物。庸奚傷。吾意不然。在上者苟不欲。在下者雖賞之亦不竊。張綱埋輪。竊嘆豺狼。若欲驅除害民賊耳。當待其罪惡貫盈。朝野?力。摧枯拉污易易。若嚴嵩秦檜之流。屍諸市朝。以快人心。是驅除者賊國之賊重。賊民之賊輕也。僧也有淑有慝也。其善者。未甚厚非。其惡者。斷然驅除。我國崇重佛教。藉以宣傳思想善導。若用之高僧。人民信仰愈重。則地方之教化。易於遷善。若用之野僧。社會信仰心愈薄。則善者灰其為善之路。惡者堅其為非之心。驅除野僧之法。在上當明其政令。見不善者。如鷹鸇之逐鳥雀也。不然。養虎噬人。為政者不無疏虞之漏。一責在社會不肖士紳勢豪。為之左右袒。作護身符。爾有家不無有羞恥之心。鳴鼓而攻。則破戒僧。不難驅除而自驅除矣。楮先生即墨侯。會合雄師於硯池之上。聽我號令。相其機宜。作五爪將軍之後援。會同冶途官吏。令其率民兵相助。步伐止齊。或剿或撫。不可昧於進取。而畏怯退縮。功成不吝爵賞。違令膺受顯戮。此檄。
出版者:
崇文社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30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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