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桓公論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300000017697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吳立軒
主題與關鍵字:
瑞桃齋文稿
描述:
內文:春秋有秦桓公,為五霸之首,尊周攘夷,世皆稱其功業赫奕。吾謂其功罪不相掩也,當其時周室衰微,諸侯強盛,王命不行,列國互相侵伐,桓公用管仲為相,收蜃蛤魚鹽之利,用軌里連郡之制,人民殷富,國家強盛,雄鎮東海,又能仗義執言,徵盟討貳,於是服者懷德,貳者畏刑,莫敢抗命,聲名洋溢乎中國,施及蠻貊,其功莫與京矣。而吾謂其罪有不可逭者,蓋以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其中兵車之會三,衣裳之會六,倘使桓公能率諸侯以朝天子,葵兵五命,請天子下詔敕頒賜諸侯,藏於盟府,征伐不敢自專。存衛救刑,皆請王命而行。不自掠美市恩,天下有不服者,請王師伐之,將見西京之盛烈重新,可紹乃祖太公之遺風焉。 乃計不出此,假仁假義,以遂其取全定霸之私圖,故孟子惡其仁之假,且以啟晉文之譎。甚至秦踞西戎,楚雄南服,皆託霸者之名,以蠶食諸夏,此詩人所由致概於下泉,孔子所由嘆三代下無王也。鳴乎,春秋時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是能尊周室攘夷狄者桓公也。然天下知有霸不知有王,使周室益衰。伐楚止盟其大夫,不痛懲荊舒,使夷狄益肆者,亦桓公也,故曰桓公為功之首,亦罪之魁也。 評曰:以齊桓功罪不相掩,立論識見卓越,起結筆力,雄邁絕倫。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2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文學史概論
典禮志
臺灣詩社記
刑法志
古今詩話菁華(四)
風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