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十一年辛酉冬,臺灣彰化縣戴潮春結會作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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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28000001789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吳德功
主題與關鍵字:
戴施兩案紀略
描述:
內文:潮春小名萬生,祖名神保,父松江,家巨富,住彰化東堡四張犁莊,世為北協署稿書。前北協夏汝賢貪酷,偵潮春為富家,任意勒索。春遂回家。   先是,地方盜賊孔多。春兄結土地公會、八卦會,為爭田租計。後,兄死,春更結天地會。伊時,入會者眾。富戶挾巨貲始得入會過香。其渠稱香主。每名入會納銀五角。過香以夜間作事。環竹為城,城分四門。城中設香案三層,謂之花亭。上奉五祖,並立香案,大書戴萬生祿位。上冠以「奉天承運天命大元帥」等號,旁設一几,書朱一貴、林爽文為先賢。已入會者為舊香。首裹紅布,披髮跣足,在場執事。十餘人為一行,叩門而入。問:從何來?曰:從東方來。問:將何為?曰:將尋兄弟。舊香者導新香者跪於案前,斬雞立誓,曰:會中一點訣,毋對妻子說;若對妻子說,七孔便流血。宣示戒約,然後出城。牽白布為長橋,由橋下穿過。問:何以不即過橋?應曰:有兵守之。又問:何以能出?應曰:五祖化小路導出。授以八卦及隱語。若會中人相呼,曰:紅英兄弟。由是,轉相招納。路中遇強劫者,若隱語相符,皆免。時彰化縣高廷鏡,令潮春 自備練勇三百名保路,聲勢甚大,劇盜皆歛手,亡命無賴者皆聚黨應之,總計過香上簿者多至十餘萬。迨高廷鏡罷,雷以鎮接篆,仍以潮春為左臂。至是,黨羽白日搶掠。時,潮春已不能制。地方一時搖動焉。     吳立軒曰:會盟結黨之宜禁也。揣戴逆之初心,倡舉此會,陽以保身家為名,實陰以拒夏汝賢之索賄;而禍水一杯,風波頓起。始而富家殷戶藉以保衛矣,繼而社鼠城狐挾以揚威矣,尋而亡命無賴肆其劫掠矣。有識者於此當必禁厥招搖,散其黨羽,庶可弭亂於未萌。乃計不出此,竟倚其聲勢,視之如腹心,卒戕官破城,擾亂三載,始克盪平。誰為民牧而職為厲階乎?此君子所由防微杜漸而思患預防也。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2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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