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居會中匝月矣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210000021029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雅堂
主題與關鍵字:
雅堂先生餘集
描述:
內文:余居會中匝月矣,讀書撰報之外,無他要事。其時政局平穩,人民小康,吾以中國從此興矣!乃無端而有張方之案,聳動國內。張振武者武昌首義之人也。既成,授中將,頗事驕蹇,一夕之費,擲千金不稍吝。黎元洪忌之,派赴軍事會議,密電袁世凱請誅,曰:「愛既不能,忍又不可。」以此可知元洪之處心積慮矣。方維者亦軍官,與振武同寓。其夕振武宴客於六國飯店,軍警執法處要而捕之,維亦就戮,乃不佈其罪。輿論大譁,以元洪妄殺元勳,斥為違法。民權中華各報尤肆為抨擊。唯民立之章秋桐獨論法理,謂立憲之國,大總統無殺人之權;即欲殺人,而陸軍總長不副署,亦無執行之力。然則張方一案,出告者副總統,受理者大總統,而殺之者陸軍總長也。夫民立為國民黨之報,而秋桐乃有此言,若以為袁黎辯護者,民權中華詆其人,秋桐遂去民立,而為獨立週報。 此案發生之時,共和黨各報曲為之解。而民聲者振武之報也,乃倒戈相向,大刺其罪。夫元洪振武皆共和黨人,同室相殘,可謂內訌,固無與國民黨事也。而國民黨為之不平,國民黨以擁約法謢人權為義者也。然以此故,而黨見之爭且日烈。 華僑聯合會超立於二者之外,其所以揭示於國人者,曰富國、曰保僑,群策群力,胥謀建設,故其所為有足識者。
出版者:
連橫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74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城池志
虞衡志
古今詩話菁華(五)
三點十分
臺灣哀詞
臺灣文社 正式成立,大會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