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美術之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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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504008102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伯明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主智說」康德氏所倡也。著氏有賞鑒批判一書。繼純理批判實踐理性批判之後。其論美之意義。雖不無疵病。而美之為學。實自康德始。氏謂美之判斷不同。事理所見。僅及事實之相承。而又與道德判斷殊科。蓋道德涵有利益。而有目的存乎其間。而美感超然於利益之外。不寧惟是。美之判斷。又與官骸之樂不同。蓋官覺之樂。因人而殊。而美有標準。其積極之義。則謂一物美為。以其形式適合吾人之理智與想像。二者又互相諧和。無扞格之虞。有是諧和。則一種愉快。隨之而生。所謂美感是也。故康德於內容形式二者。立甚嚴之冪。以謂物之為美。由於吾之判斷以施諸其形。而非因直接之感覺。而由是所謂內容之美。又稱表示之謂形式之美之界立矣。 黑智兒氏所持亦偏於主智之說。但其謂美為觀念之表示。則與康德氏迴殊。蓋主內容者也。黑氏謂藝術之進化。分三時期其始物質多而意思多。建築是也。繼也二者平均。陶冶之術隸之。終則思想佔領。此可見之音樂與詩詞也。 黑氏謂一物之美。存乎其所表示。其說誠不可易。但其謂一物所表示。獨立自存。不因觀者之心理而移則殊不合事實。蓋物之表示。即觀者自身之表示。以無情之人觀物。是猶無所挾而遊寶山。必無所得也。 「主情說」叔本華主之最力。即謂其首倡此說。亦不為過氏為世界之中。其足為人紏纏甚多。內而意念相屬。情感熾然。外而物誘牽引。紛至沓來。欲脫茲煩惱。最善之方。莫如玩賞美物。蓋人方賞玩時。其身若與所賞玩者冥合。不分畛城。於是念盡塵亡。心極寧靜。叔氏之說。本於其宇宙觀。渠謂世界本體。名曰意志。凡世間所有。無論其屬於自然。或心理世界。皆此意志自體之表現。如吾人對於一切。持靜觀之態度。不思據為己有。則萬物無一不美。其所以不美者。以有利益挽入其中也。如是觀物。則吾人精神上之桎桔。自然解脫。而求生意志。亦隨之而消。其寧靜恬淡。不啻佛家之涅盤也。 「表現說「近八柯蒞斯主之。氏為意大利哲學家。其所持之說。度越前哲遠。甚其意謂美者非僅物之屬性。如常人所云。美之存在根於覺知。即一種精神上之活動。凡人欣賞一篇美文。一齣戲劇。皆有此項活動。所謂審的經驗是也。有一於此經驗。則審美之動作已畢。譬如詩情雖未見諸文辭。其情不因之而有所增減。自柯氏觀之。美之本體。存乎表示。凡吾人不能以現實或意想之。聲音文字色彩無所表示者。不得稱之曰美。而聲音文字色彩無所表示者。亦不得被以此名。吾人性情未經表示之先。往之虛無飄渺。存乎若存若亡之間。而山水花草詩詞所以為美者。以有吾人性情表示其中。故謂山水諸物表示性情。與吾人表示性情於山水諸物。兩詞之意。實無差別。而吾人之所表示。其合乎事實與否。皆非所計。蓋美術之家。以心眼觀物。不可繩以科學。真妄之標準也。雖然其所表示。雖不盡合事實。而亦非出於矯揉造作。或近於幻想。其所示者。必皆自然。甚且視已然事實。尤為自然也。 由上所說觀之。則通常之說。以謂內容形式之間。有不可逾越之鴻溝。而內容寄於形式。猶寄物瓶中。其說誠不可信。此此二者不可分離。離之則美不可得。即交學中詞白之位次。可謂之純然屬於形式者。而稍稍移動之其所表神位。往往因之大變。則內容形容不可分離。其所以自然之故。彰彰明矣。
出版者:
鄭玉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12年4月25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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