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不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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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12004566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東阜生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嗚呼、春秋之時。弒君十日亡。三六國五十。弒相篡尋。滔滔皆是。孔子之筆。幾於誅不勝誅。降至七雄之世。亂臣賊子。昭然史冊。亦復難以枚舉焉。心懷陰謀。為國大盜。使當時人主有不知察。而後世之人猶莫之能察者。秦之呂不韋是也。不韋者。陽翟之大賈也。當秦公子異人委質於趙。彼一見則曰。此奇貨可居也。蓋其時已心具叵測。謂如可致之反國。以為秦王。是使異人無國而有國。彼得擁重權。據大位。竊秦國之政。故捐千金而不惜。欲以利用其智巧。而居奇取百千倍之利焉。繼又割枕蓆之愛。以懷娠之妾。獻於異人。使已子變而為嬴氏子。及昭襄王薨。孝文莊襄繼立。更以酖毒速二君之死。奉政以正位。是為始皇。嗚呼、其時嬴氏宗器。雖未為所傾移。然政固已子。是嬴氏之國。已屬為呂氏之國矣。陰謀狼毒。視後世操莽之篡逆。是則更有甚焉。可不畏哉。先儒論其包藏深。布置遠。非直大賈。蓋為大盜。即是之謂也。假使其能具忠誠。既脫異人於趙。不獻懷娠之妾。奪嬴氏之緒。異人反國為君。是則有功於秦。較黃歇之致太子完歸楚。厥功豈不更為偉乎。封以十萬戶。稱以仲父。亦自不為過焉。獨其多行不義。故宮之亂。禍由其始。故嫪毒伏誅。秦后遷置。彼亦不免於罪。徙蜀賜書之日。始自嘆曰。吾以賈人子。而謀人國。殺人君。今日其死也晚云云。殆所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與。嗚呼、不韋之罪。上通於天。向無以政襲秦。則政賈人子耳。亦何至無道昏庸。兇殘嗜殺。焚書坑儒。為萬世所不容誅乎。是則蘗由不韋致之耳。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12月30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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