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不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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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12004537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李石鯨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呂不韋者。天助之奇人也。當賈於邯鄲。見秦質子王孫異人。忽異想天開。曰此奇貨可居也。奇謀己定。遂拋餌獻姬。傾千金為異人地。觀其後此運籌。心思手腕。神出鬼沒。其事皆出人意外。而卒達其目的。償其所願。雖曰人巧。殆亦天助焉。不然。一賈人縱能欺人。又能欺天乎。夫以秦之強。六國智謀之士。奔走駭汗。日夜論從。不過苟延殘喘己耳。武人以百萬之眾。叩關而攻之。亦莫如之何。不韋用一女子。從容談笑。不動聲色。一舉而滅之於無形。使秦人皆在夢中。此豈尋常市儈。所能夢想其萬一。謂非天助。能若是乎。夫以詭譎之道。釣帝鉤王。雖曰君子不為。要其初見異人時。胸有成竹可知已。或曰。賈人以利動。何奇之有。西山真氏。且指為大盜。予則曰。呂氏之暗奪秦祚。決非賈人盜賊之所能為也。夫當東西擾擾。七雄並峙之日。生民塗炭久矣。而強秦併吞之勢己成。顧安知非玄牝厭亂。故假賈人手。下一奇種。使之兼併速成耶。即觀祖龍在孕。遲生兩月。使異人不疑異種。而孝文莊襄。三日三年。陳謝太急。天意可知矣。不然嬴氏數百年興王血胤。縱宗祖在天。憒憒無?。而國家大寶。神實呵護之。皇皇上帝。亦遂失其主宰。任賈人肆其伎倆。盜竊神器。而莫之或遏。天道之反常。果如斯乎。至後此之滅。乃不韋失計。及始皇無道。自速其亡。必非皇天后土之本意。旋使之興。復旋使之敗也。何則。設秦政聖明有道。莊襄后明告以所出。尊不韋為太上皇。清源正本。反嬴為呂。安知天不更助之。以竟其功乎。雖曰得國不正。恐三代後之呂氏。不受此責。蓋逆取順守。亦天心之所許可。果爾。則後之論史者。吾不知當復作如何觀。獨怪不韋當日既握國柄。且入深宮。重尋邯鄲舊夢矣。何以不告莊后。使據母命。早為密告。母子共圖。成全骨肉。重完破鏡。使呂政明認其為父。豈不愈於私通。而冒偷嘗禁臠之險哉。顧政也雖暴。觀後此感動天性。見母於雍。可知猶有人心。當時具情告之。未必不俯首聽命。為千古倫常一計也。乃欲掩其跡。而終不可揜。陋矣。且復薦人自代。使茅焦揚聲殿陛。有殺假父誅幼弟之醜言。而政也竟能忍之。則當日以母命告之。勢必見聽愈可知矣。難者曰。帝王家世。綱紀謹嚴。當仍冒嬴姓。不宜認父。此果君子之言乎。予不敢知。惟帝王家世。正當統系分時。當日苟明告之。使政也得聽順母命。明認真父。復姓呂氏。猶不失為光明正大之孝子。安知不果帝王萬世乎。至于秦後。則擇嬴族之賢者。分茆列土。使繼其宗祧。以報其卵育之恩。如是則恩義兩盡。柏翳在天之靈。必甘心遜讓。不敢妄干天帝。反報之速也。獨惜不韋計不出此。既得天助。復得罪于天。卒冒不韙之名。真古今遺憾也。雖然有才如此。詎可以賈人盜賊鄙夷之哉。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12月30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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