穎考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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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09003151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曾國金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鄭伯克段于鄢。寘其母姜氏於誠穎。而誓以黃泉相見。時在廷諸臣。不聞讜論。而穎考叔獨懷鳥進諫。莊公悟以迎其母。復為母子如初。而左氏以純孝稱之。蓋謂能以孝道施及莊公也。雖然考叔質美而學未純者也。夫綱常之大。原非偽為。而仁孝之忱。根諸至性。當莊公之誓母也。敗倫滅理。變起非常。國內之臣。其誰不知之。乃今京不度。祭足諫之於前。厚將得眾。子封又諫之於後。而獨以黃泉之誓。置若罔聞。不出一言而糾正之。舉國其虛無人乎。考叔以封疆之遠臣。聞而諫之。誠所謂鐵中之錚錚者矣。非其姿質有過人者乎。第念他人之誓。猶可說也。母子之誓。不可說也。以子誓母。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不見夫舜往于田乎。日灑怨慕之血淚。慟泣號天。以為我竭力耕田。供為子職。父母之不我愛。於我何哉。一對鏡焉。則莊公之誓。天親不顧。罪大惡極。雖罄南山之竹。書之不窮。決東海之波。流之莫盡。考叔而不欲諫也則已。考叔而欲諫也。因其悔之之心。論其誓之之罪。惕之以自怨自艾之誠。迫之以欲泣欲悲之切。必使下詔罪己。布告臣民。一如秦穆素服郊次。鄉師而哭。自明其罪。然後奉迎其母。以謝天下。則此一諫也。豈不光明正大哉。而況當是時也。上有天子。下有方伯。不孝之誅。律有明文。考叔以誓母之罪。舉為天子方伯所不容。痛陳君前。莊公未必不瞿然失驚。汗流浹背。又何必創此詐偽。曲徇其誓哉。今曰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噫此何事也。倫理之地。竟作傀儡之場。吾誰欺。欺天乎。異日者莊公不臣於其君。不友於其鄰。奸詐百出。皆考叔為之作俑也。遂令春秋二百四十年亂臣賊子。接踵於天下。雖由莊公倡之。實考叔不能正其源。其流毒一至於此極也。可勝慨哉。吾故曰考叔質美而學未純者也。迨夫莊公滅戴而歸。飲至酬勳。傲然自大。考叔始言未奉王命。繼言威令不行。非其質美而學未純之所致乎。然則考叔諫之。莊公聽之。於莊公之臣。吾必以考叔為巨擘焉。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9月29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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